此詞出自《檢查日報》2009年8月4日:
雲南省麻栗坡縣委原書記趙仕永說:“那些不給錢就不辦事的人是‘暴力腐敗’;像我這樣,在為人辦好事的情況下收點錢,是溫和的,所以我說自己是一個溫和腐敗的縣委書記。”
溫和腐敗,暴力腐敗,溫和腐敗,
溫和腐敗
趙仕永一共為貪官腐敗辭典造出兩個新詞“暴力腐敗”和“溫和腐敗”。
暴力腐敗
擁有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利,不施其錢財不辦事的政府官員。
溫和腐敗
擁有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利,辦好事情收取錢財的政府官員。
兩個詞不是反義詞,而是近義詞。一個顯性一個隱性,都有其各自的強硬力度,跟人的性格有直接作用關係。
趙仕永直言不諱地說:“因為現在社會上有‘潛規則’。很多人是在損害別人的利益、損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不存在收了錢不辦事、吃拿卡要,我是正常地履行縣委書記的職責。我收人家的錢,是在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況下收的,這是正常的,而且沒有損害麻栗坡民眾的利益。”當問及為什麼購買個人用品也要開發票報銷時,趙仕永也很乾脆地說:“現在別人都這樣,我為什麼不這樣呢?這也正常呀!”
深刻分析,此詞的誕生條件相當複雜,需要特別特別長的制度效應、社會效應、道德素質、人性性格等各方面的影響。
綜合評析,兩詞內容都很讓人深惡痛疾,與民眾格格不入。但也是社會現象的一個反映,無可厚非,風氣如此,換誰都是如此。猶如“魚在渾水混,外不濁內也濁,不濁則死。”
“溫和腐敗”,如果此詞處理等當,頒布新政策加以改進“溫和腐敗”——辦好事交錢獎勵的是政府政策,那樣的話將會很大程度的改善此詞。此詞還將還會是個“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