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意思表示與意思表示相比,雖然也存在表示意思的行為,但是法律效果的產生不是當事人追求的結果,而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規定。
準意思表示與意思表示相比,雖然也存在表示意思的行為,但是法律效果的產生不是當事人追求的結果,而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規定。
準意思表示與意思表示相比,雖然也存在表示意思的行為,但是法律效果的產生不是當事人追求的結果,而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規定。準意思表示有兩種情形,即意思通知與事實通知。所謂意思通知是指由通知意思而發生法律規定的效果的行為。意思通...
意思表示所發表的意思,是體現為私法效果的意思,亦即關於權利義務取得、喪失及變更的意思。基本概念 意思表示,指將企圖發生一定的私法上效果的內心意思,表示於外部,內心的意思因外部表示而客觀,合為一體。企圖將發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於外部的行為。1.發生公法上效果的行為不是意思表示;2.私人的表示是否...
意思表示不真實,是指行為人表現於外部的意志與其內心的真實意志不一致,即行為人表示要追求的某種民事後果並非其內心真正希望出現的後果。這類行為可因虛假表示、誤解、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引起。概念與體系 1.意思表示瑕疵使得當事人的意思無法達成預定的目的。[1]2.表意人的表示行為與內心的效果意思不一致...
意思能力又稱“識別能力”。自然人能夠判斷自己的行為性質和後果並作出真實意思表示的能力。包括認識力、預期力和表示力。學理上對意思能力的性質有不同認識。有的認為意思能力屬生理能力;也有的認為意思能力為法定能力,是自然人行為能力的一部分;還有的認為意思能力是生理能力與法定能力的結合。大陸法民法實踐通常認為...
指當事人的真正意思表示不能由直接表示得知,而僅由間接表示推知的行為。即可從其行為中用邏輯推理和實際生活的習慣原則來推知的意思表示。如承租人在租期屆滿後並不搬遷,繼續交付租金,即屬默示發生租賃關係。除法律規定某項意思表示必須用明示表示外,默示與明示有同等的效力。默示不同於沉默。默示是行為,應...
一 意思實現 二 推定沉默 三 準默示意思表示 小結 第三編 默示意思表示解釋論 第七章 默示意思表示解釋概論 第一節 默示意思表示解釋的含義 第二節 默示意思表示解釋的性質 一 默示意思表示解釋的法律屬性 二 默示意思表示解釋的法律推定屬性 三 法律推定屬性的證成 第三節 默示意思表示解釋的標準 一 ...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意思自治之原則在改革開放後陸續頒布民事立法中得以體現,並以“自願原則”寫入民法通則第一章之基本原則之中。意思表示瑕疵 意思表示有瑕疵及其民法救濟 意思自治之核心組成部分乃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向他人發出表示,表意人據此向他人表明,根據其意思,某項特定...
準民事法律行為的種類:①意思通知。是指以一定的意願為表示內容的行為。如承認的催告和拒絕、義務履行的要求和拒絕、要約的拒絕等。②事實通知。是指通知對方或者公眾一定客觀事實為表意內容的行為。如股東大會召集公告、承諾遲到的通知、授予代理權的通知及指名債權讓與的通知等。③感情通知。是指以一定感情為表意...
準法律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就具體事實以意思表示為要素,直接依據法律規定發生效果的行政行為。與法律行為有別。法律行為產生的效果是行政機關依其職權,以意思表示體現的,準法律行為發生的效果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並未創立新的權利義務的關係,僅僅是對已有的權利義務關係的認識或者澄清。在行政行為中,屬於準法律...
是指用文字來進行意思表示,如書面契約,授權委託書,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行為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契約的文書、圖表等。一般書面形式,或為當事人約定採用,或為法律、法規規定採用。如果法律有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的,民事行為的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準婚姻關係的當事人具有明確的合意,就是異性長期同居,而不建立夫妻關係。雙方當事人將這樣的意思表示表達於外,就是對外明確表示雙方不是夫妻,或者沒有明確表明雙方是夫妻。至於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則沒有明確的約定,或者有較長時間的約定。即使是對外表明雙方的準婚姻關係,但也不是通過法定的公示方式進行公示,...
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第一百...
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法律因意思之表示,而使發生法律上效力之私法上法律要件也。鄭玉波 法律行為者,乃以欲發生私法上效果之意思表示為要素之一法律事實也。法律行為類型 1.單方行為:財產行為:債權行為:捐助行為 物權行為:拋棄 準物權行為:債務免除 身份行為: 親屬行為:認領 繼承行為:遺囑 有相對人:...
通知行為又稱準法律行為”。行為人不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為直接目的而從事的事實性意思表示。其形式主要包括意思通知、事實通知和權利通知等,如訂約意思表期限通知、債務催告、商品瑕疵通知等。其特徵在於:行為人不具有追求特定法律後果的效果意思;其行為已構成意思表示;依法律的具體規定能產生特定的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規定,契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其中,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定義 契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
第一百三十七條 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採用...
準契約,是指債的發生,當事人雖未締結契約,因其行為發生與締結契約相同的效果,故準用契約的規定。準契約的產生和契約不同:契約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所達成的協定,而準契約的一方當事人的行為並未得到他方的同意,準契約的產生是基於某種法律事實,而這種法律事實不具有違法性。準契約包括無因管理、不當得利、...
承諾,在商務尤其是國際商務中又稱“接盤”,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承諾應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凡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了實質性的變更或修改的,都不構成承諾,而只是一個新的要約。承諾也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諾的通知必須於承諾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同時到達要約...
期待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qī dài,意思表示對未來的未知的某個時刻或者事物產生一種憧憬、嚮往。出自南朝 梁 沈約 《還園宅奉酬華陽先生》詩:“早欲尋名山,期待婚嫁畢。”釋義 期望;期盼;等待 出處 南朝 梁 沈約 《還園宅奉酬華陽先生》詩 例句 南朝 梁 沈約 《還園宅奉酬華陽先生》詩:“早欲尋...
承諾方式是指,受要約人將其承諾的意思表示傳達給要約人所採用的方式。對一項要約作出承諾即可使契約成立,因此承諾以何種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來說,法律並不對承諾必須採取的方式作規定,而只是一般規定承諾應當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明示方法 所謂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頭或者書面表示承諾。一般...
名詞解釋 表意行為又稱法律行為,是最大量地產生民事法律關係的法律事實. 表意行為是和行為人的主觀意願相聯繫的,一般是一致的.行為人通過意思表示進行的行為。表意行為也可分為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準民事法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是民事行為上位概念,與非表意行為相對。
契約詐欺,即行為人必須有使對方當事人受欺詐而陷入錯誤,並因此為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契約;有欺詐行為。欺詐行為既可以表現為欺詐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也可以表現為欺詐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阻礙對方當事人使其發生錯誤;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方式,也可以表現為本應作為而故意不作為...
受理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接受相對人的意思表示,予以處理的行為。屬於準行政行為的一種。是行政機關的受動行為,如對許可證的申請,對不服行政處罰的申訴的受理等。受理不同於單純的受達。相對人提出的要求,只到達行政機關時,尚不能稱為受理。作為受理行為,對行政機關意味著一定的義務:(1)必須以相對人的意思...
也就是說,雖然當事人就出借達到了意思一致,但在出借物未實際交付之前,出借人享有任意悔約權。這在有些情況下,對保護另一方的合理期待是不利的。所以,法律便利用預約來填補這一缺憾。[5]也正是本於實現這樣的目的,當預約債務人不履行訂立本約義務時,權利人得訴請履行,法院得命債務人為訂立本約的意思表示...
行政行為的意思表示必須藉助於一定的載體才能為相對人所知曉,這種載體就是行政行為的形式。法律從嚴格執法和保護相對人的角度出發,往往對行政行為的形式作出嚴格的規定,要求行政行為必須具備某種書面形式或必須是特定意義的符號。如果行政行為不具備法定形式,則構成違法。基本原則 行政行為符合行政程式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和...
法律行為一詞源於德國民法典,薩維尼給出的定義是“行為人創設其意欲的法律關係而從事的意思表示行為”,大多數法學家接受了這一定義。這一定義強調了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要素與所產生的私法效果。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不可缺少的核心構成要素。如果法律行為能夠產生主體預期的後果,按照當事人的意思安排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
而以物抵債協定中物的價值約等於債權數額,該等值性可以市場價格為參考,也可以當事人在簽訂以物抵債協定之時真實意思表示為準。第三,契約目的方面。傳統民法上認為債權人簽訂流質契約目的是利用優勢地位獲得大於債權的利益;而以物抵債協定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合意,建立在意思表示自由、真實的基礎上。就本案來說,...
二、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後於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三、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
”[6]這些都與孔子在《彖傳》中所說的“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的思想有著相同或十分相近的意思表示。至於墨子所說的“入則孝慈於親戚,出則弟長於鄉里,坐處有度,出入有節,男女有辨”[39]的觀點則更象是孔子 “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29]的翻版。儒、墨思想中這些極其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