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第十四條規定,契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明確;(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
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契約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契約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要約不同於...
要約承諾制度在不同的法系中有不同特點,中國的要約承諾制度綜合了各法系的合理成分,是比較先進的。現代社會,要約承諾制度仍具有重大意義,但電子商務的興起,對要約...
電子商務要約模式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由客戶發出自己要些什麼東西,要求的價格等條件是什麼,然後由商家來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
此階段由要約邀請、要約、反要約諸制度加以規範和約束,產生先契約義務及締約過失責任。而“立”強調締約的結果,指的是雙方合意的達成,即雙方當事人就契約條款至少...
要約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要約人可以規定要約承諾期限,即要約的有效期限。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要約人受其要約的約束,即有與接受要約者訂立...
第十三條 當事人訂立契約,採取要約、承諾方式。第十四條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