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區國土資源局

受市局委託,負責源城轄區內的土地、礦產資源、測繪事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源城區國土資源局
  • 外文名:Source city bureau of land and resources
  • 實質:礦產資源、測繪事業管理
  • 職責:、貫徹落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強化保護耕地資源,會同農業部門抓好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土地、礦產資源利用、開發和測繪事業工作;代表市局實施土地、礦產、測繪執法監察工作,調處土地、採礦權屬糾紛,協助市局查處土地、礦產、測繪的重大違法案件。
2、組織編制土地、礦產資源利用規劃、計畫和耕地後備資源開發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指導、協調、監督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建設用地、村鎮建設用地及農村宅基地、臨時用地初審、報批;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的報批和監督檢查;負責土地、勘查、採礦登記發證的初審、報批工作。
4、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工作;負責地質遺蹟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有關工作。
5、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及源城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土資源局源城分局設6個股室。
1、辦公室
組織協調分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檔案、政務信息、綜合調研、宣傳、保密、安全保衛、計畫生育、車輛管理、外事、接待以及黨群、人事、財務、工資管理等工作。
2、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股
負責編制土地利用規劃、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制訂和實施耕地保護措施;指導村、鎮級土地利用規劃、計畫及開發復墾、耕地保護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初審,審查耕地補充方案,負責新增耕地的驗收管理;指導農地用途管制,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
3、土地利用管理股
指導、協調、監督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承辦農用地使用、徵收或徵用建設用地的初審、報批;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的初審報批和監督檢查;負責村鎮集體建設用地的報批和流轉監督檢查;負責農村宅基地的初審報批、跟蹤監督檢查;負責臨時用地的初審、報批。
4、地籍測繪管理股
負責土地利用現狀、變更、更新的調查;負責地籍權屬調查及土地登記、發證、抵押的初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土地權屬糾紛;負責測繪及地圖市場監督檢查。
5、地質礦產管理股
負責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計畫,對礦產資產開發、利用與保護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採礦登記發證的初審工作,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調處採礦權屬爭議及糾紛;負責編制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保護地質遺蹟規劃、計畫;負責地質勘查的監督管理工作,調處其爭議、糾紛;負責地質遺蹟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
6、執法監察股
監督檢查用途管制、耕地保護、地籍測繪、土地利用、開發工作,代表市局查處越權批地、違法用地、非法買賣土地及破壞土地、礦產資源等違法案件,協助市局及公安、司法、紀檢監察等部門查處土地的重大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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