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區農業農村局

湛江市霞山區農業農村局

湛江市霞山區農業農村局是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黨組書記、局長周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霞山區農業農村局
  • 隸屬: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政府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地區:廣東省湛江市
  • 現任領導:周君(黨組書記、局長)
  • 辦公地址:湛江市霞山區解放西路22號霞山區政府1號樓四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實施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組織實施農業綜合執法。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全區扶貧開發、市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工作。擬訂扶貧開發、扶貧協作、老區建設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導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和漁港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漁業資源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病蟲害防治。負責全區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區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江河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水利專業專項規劃。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
(十六)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防護標準、防禦洪水方案及相關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統籌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建立健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體制機制,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力度,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扶貧開發政策與民生保障政策有效銜接,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發展短板,做好東西部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發展相關工作。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4.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九)與區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4.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人事、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保、信訪、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參與農村金融管理。
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農村經濟發展與種植業管理股。
承擔現代農業發展規劃、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
組織實施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組織協調有關試點、示範工作,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工作。擬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重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擬訂農業對外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指導、協調農業企業境外投資、農業招商引資和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建設。指導涉台農業合作園區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農田整治項目。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組織實施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肥料安全使用、質量監測等監管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設施農業相關工作。擬訂農業植物保護、植物檢疫和農藥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農藥監督管理,負責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植物及植物產品檢疫、疫情監測、防控和監督檢查。指導農作物病蟲害防治、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等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蠶種和食用菌。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承擔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三)扶貧開發股(區委農辦秘書股)。牽頭擬訂扶貧開發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貧困對象建檔立卡、動態管理以及扶貧開發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
擬訂老區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推動老區建設。指導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產業扶貧、社會扶貧工作。統籌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協調組織區直和中央、省、市駐霞單位定點扶貧工作。協調指導區內對口扶貧工作。
(四)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股。
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承擔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推動農業法制建設。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區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農業(含種植業、畜牧業、水利、農業機械等)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受理農業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組織編制、檢查和督促實施農業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承擔農業突發事件預警評估、風險排查、應急演練、協調處置工作。牽頭組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協調組織農業應急物資、資金保障。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和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協調各街道農業應急工作。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承擔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工作。
(五)畜牧與漁業股。擬訂全區畜牧業、飼料業和水產養殖、漁業資源保護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推動標準化生產、負責水產養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種畜禽。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承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
擬訂全區獸醫、畜禽屠宰行業發展和漁業、漁港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畜禽屠宰行業、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承擔執業獸醫、動物診療管理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風險預警管理。組織指導動物疫病控制。指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組織實施養殖證和種苗生產許可制度。辦理水產種苗進出口事項。指導漁業健康養殖、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治和水產技術推廣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劃定、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漁業增殖放流、海洋牧場、人工魚礁建設。
承擔捕撈漁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捕撈許可制度伏季休漁制度。監督管理漁具漁法、遠洋漁業、漁船和漁港。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標準化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開發外海工作,參與涉外漁業事件處理。落實國家有關惠漁政策。組織實施現代漁港、漁業避風水域建設,推動漁港經濟建設,指導制定漁港管理章程。
(六)農田水利股。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擬訂水利發展規劃、江河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水利專業專項規劃。協調做好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和水利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組織指導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河道管理範圍劃定工作。組織和指導江河、河口和灘涂的開發、治理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指導監督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和活動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承擔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制定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水利建設項目的審批與審核,組織對水利基建項目及新建工程的竣工驗收。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實施江海堤圍、水庫、水閘、引調水等新建、擴建、改建、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和指導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按許可權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安全方面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水利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水庫、堤防、水閘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業農田建設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農村灌排工程、澇區治理工程的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節水灌溉。
組織指導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防護標準、防禦洪水方案及相關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指導實施。組織和指導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負責監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責任制落實。指導水利工程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完善防汛防旱監測預警管理信息平台。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搶險物資儲備和工程搶險隊伍建設。負責統計水利設施受災情況及上報工作,指導實施水利工程應急度汛項目和水利、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直屬單位

廣東省漁政總隊霞山大隊;霞山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霞山區畜牧獸醫站;霞山區南柳河管理所;霞山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霞山區生豬屠宰和肉類市場管理稽查隊。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周 君
黨組成員、區委農辦(區扶貧辦)常務副主任:李勝春
黨組成員、二級主辦: 李海韶
黨組成員、副局長:黎 權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重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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