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地震信息網

根據部門主要職責,湛江市地震局機關內設三個職能科(室):辦公室、監測預報科和抗震設防管理科。湛江市數字遙測地震台網中心是湛江市地震局下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地震信息網
  • 性質:機構
  • 內設機構:4個
  • 作用:地震信息勘測
職能部門,辦公室,監測預報科,抗震設防管理科,湛江市數字遙測地震台網中心,主要職責,

職能部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科室的政務工作;負責上級交辦和局決定的重要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貫徹上級防震減災事業的政策、規定,負責防震減災工作;擬定全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財務資金計畫,財務年度預結算和各種報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負責醫贈元療保險、房改基金等工作;負責本局年度工作意見、工作總結和起草辦文,傳送及印鑑管理等工作;負責檔案收發、傳遞、督辦工作、文書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人事、機構和人員編制工作;負責職工福利、社會保險、撫恤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行政和房產、衛生、綠化、車輛管理使用等後勤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教育、計畫生育、紀檢監察、廉政建設等工作。

監測預報科

負責地震監測工作;提出本市地震監測各種手段網點設定的規劃布局,形成監測網路,實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地震預報和震情速報工作;觀測資料和與友鄰交換資料的匯總整理,分析,提出地震趨勢分析意見;地震發生時做好震情速報、地震現場監測和震情調查處理,地震前兆異常調查處理;參與地震災區恢復和重建規劃工作;負責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地震趨勢會商,建立各種震情會商制度,編寫地震趨勢意見和震情簡報,參加廣東省地震趨勢會商和資料評比及各種地震業務會議;負責地震科技工作,制訂科技研究和發展規劃,組織科技課題的研究和實施,科技成果的套用與推廣;負責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和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工作抹項套;組織技術培訓、學術和資料交流,做好科技檔案管理工作。

抗震設防管理科

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地震設防工作的法規,擬定本市實施細則和建築物抗震鑑定與加固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抗震設防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地震動參數和抗震設防標準,管理全市地震小區劃工作;管理全市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地震安評工作資格審查、認證和任務登記工作及審核安評成果報告;負責工程抗震設計規範技術標準的審定和修訂工作;參加重點建設工程抗震設計會審;指導和監督生命線工程、重大工程、大型企業、重要城鎮的抗震設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房屋抗震性能鑑定與加固工作,貫徹落實房屋抗震性能鑑定的有關規定,審核本市抗震鑑定結果和加固設防方案等,做好抗震加固工作;負責組織檢查本市防震減災有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的檢查管理工作;負責防震減災事業有關學會、協會工作。

湛江市數字遙測地震台網中心

1、基民腳再本任務是:保證儀器連續、可靠地工作,真實的記錄地震時產生地面運動的整個過程,尤其監測湛江境內及近鄰地區的地震活動並準確、及時為上級肯囑拔櫻主管部門提供震情報告。為監視、預報地震和開展各項研究工作提供連續、白項尋可靠、完整的基礎資料。
2、定期對儀器設備察促諒堡進行標定和維護,保證儀器連續、可靠地工作。
3、對地震觀測數據要進行認真分析、計算、整理和校核。要認真做好地震觀測報告,及時報送有關部門。
4、對各種技術資料、軟體、觀測日誌、儀器標定等資料及時分析整理,妥善保存。脈衝標定、地震事件數據、地震月報、地震觀測報告要及時備份,防止損壞丟失,永久保存。
5、按照速報規定,當湛江市及鄰近地區發生ML≥3.0級地震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速報。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湛江市地震局機構編制方案>和<湛江市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湛發﹝2001﹞15號)、《湛江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湛發﹝2001﹞16號文),湛江市地震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地方有關配套規章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2、按照國家規定建設防震減災工作三大體系要求,制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管理監督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3、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組織和管理群測群防工作,負責提出地震趨勢意見。
4、承擔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拌機關力事機構的職能。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和協助市政府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監督其落實。負責震情速報和災情速報、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訂地震再去重建規劃。
5、管理地震小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求盼欠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工作資格評審,認證和任務登記。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管理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及建築物抗震鑑定及加固工作。
6、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技術的抗震設防參數,負責工程抗震設防設計規範技術標準的審定和修訂,參加重點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的會審,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以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縣級城鎮抗震設防工作。審核地震安全性評價成果報告。
7、推進地震科學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學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地震科技工作與交流;指導防震減災事業有關學會、協會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
9、領導所屬事業單位及地方地震台站,管轄區內專業地震台站的工作,指導下級防震減災工作。
10、承擔和完成上級地震部門和市委市府交辦事項。
5、按照速報規定,當湛江市及鄰近地區發生ML≥3.0級地震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速報。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湛江市地震局機構編制方案>和<湛江市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湛發﹝2001﹞15號)、《湛江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湛發﹝2001﹞16號文),湛江市地震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地方有關配套規章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2、按照國家規定建設防震減災工作三大體系要求,制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管理監督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3、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組織和管理群測群防工作,負責提出地震趨勢意見。
4、承擔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拌機關力事機構的職能。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和協助市政府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監督其落實。負責震情速報和災情速報、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訂地震再去重建規劃。
5、管理地震小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工作資格評審,認證和任務登記。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管理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及建築物抗震鑑定及加固工作。
6、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技術的抗震設防參數,負責工程抗震設防設計規範技術標準的審定和修訂,參加重點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的會審,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以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縣級城鎮抗震設防工作。審核地震安全性評價成果報告。
7、推進地震科學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學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地震科技工作與交流;指導防震減災事業有關學會、協會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
9、領導所屬事業單位及地方地震台站,管轄區內專業地震台站的工作,指導下級防震減災工作。
10、承擔和完成上級地震部門和市委市府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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