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工業園區考核評價暫行辦法

《湘西自治州工業園區考核評價暫行辦法》是2019年4月3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西自治州工業園區考核評價暫行辦法
  • 屬性:地方性法規
湘西自治州工業園區考核評價暫行辦法
  為提升工業園區產業承載能力,充分發揮工業園區在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中的引領帶動作用,加快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產業園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8〕15號),特制定本考核評價辦法。
一、考核評價對象
  考核評價對象為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有明確地域界限,以製造業為主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及工業集中區。
二、考核評價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突出重點,注重實績、扶優扶強,獎優罰劣、評先晉級的原則。
三、考核評價內容
  (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由經濟發展、增長速度、項目招商、運行質量、公共服務等5個一級指標23個二級指標組成(見附屬檔案)。
  (二)評分方式
  全部考核評價指標總分值為100分,採用分項指標得分相加計算總得分。除考核評價指標得分外,工業園區在考核年度內新獲得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綠色園區、特色產業園區、循環經濟園區等稱號的,創建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創新創業基地等稱號的,在產業鏈建設方面取得突破的;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需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凡考核年度內工業園區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具體由州應急管理局、州生態環境局認定),考核等級定為不合格;對在考核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考核等級定為不合格,並予以通報。
四、考核評價程式
  考核評價工作每年開展一次,考評時間為上一年度(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評價工作在每年1-3月開展。
  考核評價工作由全州工業園區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州工信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材料收集與初評。各工業園區按考核評價通知要求認真填報有關材料、自評報告和提供相關證明,填報數據和材料要求真實、準確。
  (二)考核評價。由全州工業園區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加,組成考評組。通過材料審核、現場調查、召開考核評價工作會等方式進行考評。必要時引入第三方力量進行考評。
  (三)結果發布。考核組形成考核評價報告,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後,以州工業園區發展領導小組名義公開發布。
五、考核評價結果運用
  (一)工業園區發展納入州政府對縣市區的目標管理考核。考核結果與用地指標、項目資金、提拔任用、機構升格等工作掛鈎。
  (二)根據考核結果,對排名第一位的工業園區,獎勵100萬元;對進入全省園區綜合評價排名前80位的,獎勵150萬元;全省排名前50位的,獎勵200萬元。
  (三)對連續兩年在考核末位的工業園區,在全州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約談工業園區主要負責人,督促整改;工業園區所在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向州人民政府作書面說明。
附表:全州工業園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全州工業園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分值
序號
二級指標
單位
權重
A經濟發展
30
A1
技工貿總收入
萬元
20%
A2
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
萬元
20%
A3
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額
萬元
20%
A4
全部固定資產投資額
萬元
10%
其中:新建公共標準廠房
萬平方米
10%
A5
繳納稅金總額
萬元
20%
B增長速度
20
B1
技工貿總收入增速
%
20%
B2
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速
%
20%
B3
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增速
%
20%
B4
全部固定資產投資額增速
%
20%
B5
繳納稅金總額增速
%
20%
C項目招商
20
C1
招商引資項目數量
25%
C2
其中:“3個500”企業數量
25%
C3
招商引資額度
億元
25%
C4
工業招商引資項目數量
25%
D運行質量
15
D1
園區規模工業增加值占比
%
20%
D2
主導產業占比
%
10%
高新技術企業產值占比
%
10%
D3
單位面積工業投資強度
萬元/畝
20%
D4
單位面積工業產出強度
萬元/畝
20%
D5
單位面積繳納稅金額
萬元/畝
20%
E公共服務
15
E1
制定總體規劃、產業規劃、區域環境影響評價等
25%
E2
獨立財政體制,單獨核算
25%
E3
一站式政務服務中心
25%
E4
新增研發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數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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