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登記是由住保科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登記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法定期限:20
- 投訴電話:0931-52817002
- 諮詢電話:0731-52817103
- 是否收費:否
- 承諾期限:15
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登記是由住保科受理辦理。
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登記是由住保科受理辦理。許可對象市本級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許可依據國家住建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2、16、17條; 《湘潭市城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第4、20、25、26條。許...
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
第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工作。第四條 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簡稱申請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國際現狀 中國現狀 廉租房(low-rent house或者low-rent ...
申請條件 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範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準、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規定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
第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向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供應。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按規定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第九條 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應當由申請家庭戶主作為申請人,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應當明確工作人員,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受理和初審等工作。第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標考核。新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從開工建設到分配入住以3年為一個周期,高層建築可適當延期,期末...
(一)申請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由戶主(以下簡稱申請人)持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和單位或社區提供的住房情況證明、以及申報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檔案,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第四條 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第五條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應當以發放租賃住房...
五、住房狀況的認定 住房狀況的認定以住房產權證、住房買賣契約、住房租賃契約為依據。未辦證的集資建房、房改房、自建房等以單位、部門提供的證明、民眾評議、舉報核實、房改查檔、產權產籍查檔等為依據。(一)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有...
第八條 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其程式為:(一)申請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檔案,向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第六條符合上述條件且年滿30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憑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申請廉租住房。第七條實物配租優先分配保障對象中的低保家庭、烈士遺屬、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等先進人物、嚴重殘疾人員和家庭成員中有70周歲以上老人且無自有住房的家庭。...
(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10元,從2010年4月起執行。家庭每月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計算方式為:(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補貼標準×家庭總人口數。辦理材料 1.《屯昌縣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2.家庭...
第二條本市(含縣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範圍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狀況和住房狀況等符合當地人民政府...
申請廉租住房需提交下列材料:(1)廉租住房申請報告、申請表;(2)家庭實際居住人口的身份證、戶口簿、現有住房租賃契約或產權證複印件;(3)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複印件;(4)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
第三條縣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縣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縣發展和改革、監察、民政、財政、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統計、稅務、物價、計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本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關工作。第四條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的...
第十條 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8平方米以下;(三)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具有資陽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城鎮戶口。市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社會經濟...
保障對象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以下,城鎮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同時實行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相結合的保障方式。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本縣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低保標準350元/月/人,...
9.規範審核程式。依法受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並給予答覆。對符合保障條件的予以登記,並實施相應保障;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要及時告知並說明理由。10.規範辦理手續。按照制式文本,在規定的時限內依法出具相應...
為各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之間搭建了高效、快捷、有序可控、全程共享的工作平台。實現廉租住房的房源管理,以及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從申請登記、審核、公示,租金補貼到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的動態管理,提高保障對象的住房支付能力,改善最低收入...
貨幣補貼是指縣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
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
南雄廉租住房申請依據《 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南雄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辦理。辦理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淨值符合...
通過備案的家庭,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知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發放《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資格審核及配租通知單》(附屬檔案2)、《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備案通知單》或《北京市城...
具有本市城區城鎮戶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獨立申請住房保障。1.年滿30周歲且未婚的;2.孤兒年滿18周歲後的;3.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應與監護人共同申請公共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