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

《湖州市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是由湖州市人民政府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黃萌、張振凱、彭紹賢、張應紅、童志良、徐益良、肖德彰、孫振溶、湯朝雲、蘇德基、施興龍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
  • 成果登記號:20040169
  • 第一完成單位:湖州市人民政府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20040169
項目名稱
湖州市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
第一完成單位
湖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完成人
黃萌、張振凱、彭紹賢、張應紅、童志良、徐益良、肖德彰、孫振溶、湯朝雲、蘇德基、施興龍
研究起始日期
1999-01-01
研究終止日期
1999-05-01
主題詞
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規劃
任務來源
02;
計畫名稱和編號
國土資礦發[1999]2號

成果摘要

規劃的主要內容: ① 重點反映湖州市礦業活動要控制總量,集約化開發,合理布局,在保護中開發。通過禁採區關閉、限採區收縮、開發區集聚的礦山布局調整和礦山建設最小規模的控制,達到開採總量的控制和礦山數量的控制。形成規模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地。 ② 規劃與相關產業的銜接和協調發展。制定了在重要的交通幹線兩側、重要的城市或環境區域和文物保護區域,在開發中保護的目標與措施;並提出了對關閉礦山的復墾或恢復植被率的目標。 ③ 規劃對湖州市非金屬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深加工方面作出詳細研究與評價,提出湖州市新的礦業經濟成長點的發展方向,並提出對湖州市潛在的礦產資源要加強地質勘查工作,保障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④ 規劃結合湖州市礦業經濟調整方面作詳細分析,為制訂湖州市產業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本規劃作為國土資源系統地區性礦產資源規劃試點,將對全國和地方性礦產資源規劃編制有指導和示範意義,並提供規劃工作經驗。本規劃成果對礦政管理工作和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和理論依據,為制訂地方性產業政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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