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是將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市林業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並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林業局牌子。

2020年12月25日,被評為“浙江省森林生態保護突出貢獻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所屬地區:湖州市
  • 所屬部門:湖州市政府
  • 現任領導:王曉軍(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林業等方面的相關規劃和計畫,以及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
(二)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並組織考核評價。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組織開展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自然資源利用等方面的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
(三)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和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成果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區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負責市政府確定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權籍調查測繪質量管理和確權登記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監督、指導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重大自然資源權屬和不動產權屬爭議。
(四)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城鄉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
(五)負責建築和風貌規劃管理工作。開展城市發展戰略和新型城市化研究。負責市級重大項目規劃前期研究、論證和協調工作。組織編制城市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和城市景觀風貌規劃。承擔市政交通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六)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補償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以及森林城市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森林、濕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制度。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業權有形市場建設。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報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保護工作。負責公益林建設、保護和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按分工負責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以及開展疫源疫病監測。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組織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林業種苗、林木種子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指導地質災害和森林火災防治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
(十一)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機構和人員的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圖工作和測量標誌保護。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
(十二)負責自然資源領域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市級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三)負責行政執法工作。根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負責、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相關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推進“多規合一”,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確權和登記、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施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在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約束等方面的作用,推進數位化轉型,提升全市自然資源管理的現代化水平,推進服務便民高效。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統籌協調對森林、濕地的監督管理,大力推進國土綠化、提升森林質量,保障生態安全。加快國家公園建設,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整合歸併和規範管理,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自然保護地保護體系。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改革發展與科技處、政策法規處、國土空間規劃處(規劃編審處)、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建設工程規劃處、自然資源調查確權登記處、生態修復與綠化處、耕地保護監督處、礦產資源管理處、森林資源管理處(自然保護地管理處)、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處、政務服務管理處、督察辦公室、計畫財務處、組宣人事處、直屬機關黨委。

直屬機構

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國土資源監察支隊、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地質環境監測站、土地儲備中心、土地整理中心、統一征地事務所、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林業技術推廣站、林業科學研究所、濕地保護管理站、木材檢查站、國有林場、梁希森林公園管理處。

現任領導

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王曉軍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5日,被評為“浙江省森林生態保護突出貢獻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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