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環境保護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湖州市環境保護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由湖州市環境保護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編制。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和2014年打算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環境保護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地點:湖州市
  • 類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2013年
基本情況,報告內容,

基本情況

我局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分別通過浙江省湖州市環境保護局門戶網市級部門信息公開/市環境保護局相應欄目同步公開。網上公開和申請電子公開的,一律不收費。2013年度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門戶網公開欄目設定有:1.機構概況,包括機構職能、領導信息和組織機構信息;2.生態文明;3.污染控制;4.項目管理5.宣傳教育;6.監察監測;7.隊伍建設;8.紀檢監察;9.環境學會;10.政策法規;11.科技標準;12.環境監管;13.公眾服務;14.圖片新聞;15.領導講話,包括部、省、市級領導與環保工作相關講話精神;16.公文公告,包括行政公文和通知公告信息;17.行政許可,包括非輻環評審批、輻射項目審批、環保項目驗收和夜間施工許可信息;18.環境質量,包括空氣品質和交界斷面水質信息;19.工作專題,包括生態市創建、四大行業整治、在邊三化推進、工程建設項目領域信息公開、巾幗建功創建、機動車環保標誌申領、礦山環境整治、保護臭氧層等工作專題信息;20.區縣動態,包括各縣、區環保工作動態;21.信息公開,包括年度工作報告、依申請公開、污染源監測季報和環境行政處罰信息;22.媒體關注,包括《湖州日報》、《湖州晚報》環保相關報導和專題報導;23.公眾互動,包括局長信箱和紀檢信箱互動欄目。
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設定有:1.機構概況,包括機構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信息;2.法規公文,包括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和最新檔案等信息;3.應急管理,包括應急預案信息;4.行政權力,包括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服務和行政處罰信息;5.政務信息,包括通知公告、領導活動、會議紀要、專項活動、政務動態信息;6.標準規範,包括業務標準規範;7.社會監督,包括監督投訴和和提案議案。

報告內容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公開機制
為紮實推進環保信息公開工作,今年(2013年)以來,市環保局進一步加強領導,統一思想,以公開推動陽光環保建設,以公開服務於民、取信於民。
一是建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責任。根據人事變動等實際情況,今年(2013年),市環保局調整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其他局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處室和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黨務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主任;局辦公室、機關黨委、監察室等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形成了局辦公室、機關黨委負責組織協調,監察室負責監督檢查,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確保了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進。
二是健全各項制度,促進工作規範。為使政務公開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常態化,我局從實際出發,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編制了《湖州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湖州市環境保護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湖州市環境保護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2013年,我局專門召開全市國控污染源企業信息平台運用會議,啟動重點污染源和重點污染源企業的信息公開工作,強化企業環保信息公開,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上市公司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關於組織開展長三角地區重點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等,進一步促進公開的範圍明確、內容規範、程式嚴密、制度健全的政務公開機制。
三是強化信息管理,接受各界監督。
完善了政務信息公開審核和保密審查程式,以及不準確或不完整信息修正程式,凡是公開發布的信息,均由局領導或局領導委託辦公室進行審核和保密審查,對不準確或不完整信息及時予以澄清修正,避免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同時,進一步增強環保工作透明度,注重收集、整理民眾反映的對黨務政務的意見和要求,及時研究處理並給予反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由局部到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全覆蓋
著力加強公開欄目和目錄的梳理和管理,做好主動公開。政務公開範圍細化為12個類別和41項內容,明確每項內容的公開形式、時限、範圍和責任部門。
一是加大環境質量信息公開。按照中央“統籌城鄉環境監測體系建設,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抓好空氣品質和水質環境信息公開。以“說清湖州環境質量現狀及其變化趨勢、說清污染源狀況、說清潛在的環境風險”作為環境監測的根本任務和目標要求,每天通過新聞媒體和國家、省、市環保入口網站發布PM2.5、PM10、SO2、NO2、AQI等空氣品質指標,每月發布“地表水(28個)出入境交界斷面水質月報”,同時還定期發布“湖州市環境質量狀況”、“太湖藍藻監測預警報告”、“湖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調查與評估”等環境信息,有效地滿足了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對環境信息的需求,為各行各業合理合規開展環境資源的綜合利用提供了科學依據。
二是加大項目審批信息公開。本著“惠企便民”的宗旨,不斷最佳化完善我局審批事項辦理程式,最佳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將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程式、所需資料、辦理時限等方面的內容,全部通過湖州市行政服務網進行了公開,讓企業民眾足不出戶,就能做好事項申報相關準備工作。同時對於企業民眾關心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保設施設計機構等中介服務類的信息,我局也通過入口網站、環保視窗等方式進行了公開,由業主自行選擇,保障了環保中介市場的公正、公平、公開。專門建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網頁,及時向社會公開環保信息,在入口網站上共公開發布各類信息2063條。
三是加大環境整治信息公開。根據浙江省環保廳關於國家重點監控企業開展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市環保局對該項工作進行了部署,加大監測信息公開力度,“四大行業”整治提升、大氣複合污染防治、污水廠企業監督監測等工作的相關信息,都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有效保障了公眾知情權,消除公眾疑慮,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局入口網站,每一季度都會公布“湖州市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評價報告”。我市國控企業於2013年已開始,對末端排放的污染物進行自行監測並自行在浙江省環保廳和湖州市環保局入口網站上發布監測結果。及時公布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情況,重點污染源企業、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及時透明,市局高度重視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處置、調查、處理信息的公開,力求全面、及時、準確。
四是加大陽光服務信息公開。我局在環保門戶網上開設了“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專欄,著力抓好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全面、客觀、及時公開,有助於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管權,將排污企業置於公眾監督之下,引導公眾更加積極參與環境保護。通過建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平台,對重大項目環評檔案和環保“三同時”執行情況,及時在網上公示,讓利害關係人和其他民眾充分了解擬建項目環境影響及污染排放達標等情況,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加強信息聯通。讓廣大人民民眾真實掌握當地環境狀況,深入了解政府決策措施,切實體會環保工作進展,動態跟蹤企業環境行為,形成強大的社會力量。
(三)著力創新方式,推動公開整體水平
當前,公眾環境保護意識日益增強,社會各界和民眾渴望更多地了解環境質量和環保工作情況,為了適應這種需求,環保部門充分利用現代新型媒體與傳統宣傳方式,努力構建全方位、立體式的信息公開平台。
一是充分利用網路媒介進行信息公開。建立與上級網路的互通。我局與環保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保廳、省環境監測中心、市委、市政府等建立了網路互通,每天將大氣、地表水、飲用水水源、重點污染源等監測結果,通過網際網路進行實時傳輸上報,由上級部門通過自己的入口網站向社會進行信息公開,或以簡報等形式進行通報。
二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進行信息公開。藉助新聞媒體影響力大、傳播面廣、關注度高的優勢,做到報紙有文、電視有像、廣播有聲的常態化,2013年以來在本地新聞媒體刊播生態建設及環境保護相關報導就達1242多篇(次)。我局在湖州日報建立了“人與環境”專刊,堅持十年不間斷,每月出一個版面,至今已出版119期。加強了與中國環境報和浙江日報等重要媒體的合作,2013年以來,刊登湖州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和環境保護專版10餘期。通過浙江衛視和湖州電視台,每天公布湖州空氣品質日報和預報。建立了環保違法行為媒體公開曝光和道歉制度。2013年12月,我局開通了新浪和騰訊官方微博,充分發揮微博對外宣傳和信息交流的作用,打造與社會公眾溝通的新平台,著力在新媒體時代做好環保宣傳工作。
三是嘗試創設工作平台進行信息公開。近年來,我局通過主動嘗試一些應時而生的新的公開形式,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創建了環境行政處罰電子平台,實現環保案件的查與處兩分離、罰與繳兩分離,用“電腦判罰”替代“人腦判罰”,省環保廳和市紀委等可通過網際網路隨時查看我市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情況,推動環境行政處罰“陽光”運作。2013年度,已在門戶網公開市本級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05件。
存在問題和2014年打算
通過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使我局行政行為進一步規範,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動了我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同時也發現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個別處室、單位主動信息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三是公開形式與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以便更好地滿足公眾需求。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深化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加大環保政務公開力度,以建設法治環保、陽光環保、惠民環保和服務型環保為目標,不斷健全和完善環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推進環保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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