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起煙花爆竹事故

2013年歲末,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外通報稱,對該省常德市連續發生的2起較大煙花爆竹事故負有責任的8名官員被免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2起煙花爆竹事故
  • 時間:2013年的歲末
  • 原因:因違規操作、非法生產導致
  • 位置:湖南
事故概述,兩起事故,調查原因,處理決定,

事故概述

這兩起事故發生在2013年的歲末,事發間隔僅1天。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稱,同一地區同一行業事故接連發生,損失慘重,造成很壞的負面社會影響。

兩起事故

12月27日
12月27日下午2時許,常德市安鄉縣竹林鞭炮廠擅自改變產品種類,將生產普通爆竹改為生產大紅炮,將原有的機械裝藥改為人工裝藥,安排4人從事帶藥插引,因操作不當發生爆炸,整棟工房倒塌,導致4名插引工當場死亡。
12月28日
12月28日上午7時30分許,常德市澧縣楊家坊鄉燕涔村發生疑似製造煙火藥爆炸事故, 造成6人當場死亡,一棟廢棄房屋倒塌,周邊數棟房屋不同程度受損。

調查原因

經初步調查,這兩起煙花爆竹事故,分別是因違規操作、非法生產導致的,暴露了常德市一些地區及有關部門對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抓得不紮實、不深入,安全監管不嚴格、不到位,“打非治違”不全面、不徹底等突出問題。

處理決定

這兩起事故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理。
安鄉縣委研究決定,對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的下漁口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大主席、安監站長和縣安監局煙花股長予以免職,對縣安監局分管副局長予以行政記大過處分、駐廠鎮幹部予以記過處分,待事故調查完結後再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公安機關已對竹林鞭炮廠法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拘留;省安監局暫扣該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並責令安鄉縣人民政府依法將其關閉。
澧縣縣委研究決定,對履行“打非”職責不力的楊家坊鄉黨委書記、鄉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鄉長、派出所長、安監站長等5人予以免職。澧縣公安局以涉嫌非法製造疑似煙火藥爆炸物品罪對該事故予以刑事立案。
湖南省安委會已對常德市“12.27”、“12.28”兩起較大煙花爆竹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並決定對常德市和安鄉縣、澧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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