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湖南耒陽非法生產引火線爆炸事故

2011年10月21日,湖南省衡陽市耒陽市太平圩鄉鳳光村發生一起非法生產引火線導致的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7人死亡、8人受傷。這起事故發生在湖南省衡陽市耒陽市與郴州市永興縣交界地帶,組織和從事非法生產人員以郴州市人員為主,非法生產引火線的原材料是氯酸鉀。據介紹,該作坊業主及務工人員均系永興縣人,作坊生產只有10餘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21湖南耒陽非法生產引火線爆炸事故
  • 時間:2011年10月21日
  • 地點:湖南耒陽
  • 主要傷亡:7人死亡、8人受傷
  • 原因:非法生產引火線
簡介,通報,

簡介

事發後,衡陽市委書記張文雄、市長張自銀及相關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消防武警和礦山救護隊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經救援人員全力施救,現場救出8人,全部就近送往永興縣第二人民醫院救治。

通報

11月初,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報了湖南省衡陽市耒陽市“10·21”非法生產引火線爆炸事故。截至目前,該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8人受傷。
這起事故再次暴露出部分地區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以下簡稱“打非”)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一是行政區域交界地帶“打非”工作存在漏洞;二是一些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存在向非法生產窩點收購引火線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氯酸鉀流向尚未得到有效監管。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打非”等相關工作,確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提出如下要求:
——各地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聯動機制,強化落實基層監管責任,始終保持“打非”高壓態勢。要參照國務院相關部門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做法,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並將“打非”作為工作重點,適時組織公安、安全監管、質檢、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等工作,形成“打非”工作合力。
針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突出的問題,要加強區域間“打非”工作的協調配合。特別是煙花爆竹傳統產區、近年來非法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地區及其相鄰地區,要學習借鑑安徽、河南兩省建立豫皖省界區域“打非”工作區域聯動機制的經驗,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跨區域“打非”聯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統一的“打非”聯防、聯查、聯治專項行動,積極加強聯繫和信息溝通,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打非”工作取得實效。
——各地區要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堅決阻斷合法企業與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一切經濟聯繫。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不得向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購買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及屬於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嚴禁購買煙花爆竹半成品加工後銷售或者購買煙花爆竹成品加貼本企業標籤後銷售,嚴禁銷售煙花爆竹半成品。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必須對所經營產品的合法性負責,嚴禁購買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各級安全監管、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日常監管以及運輸和燃放許可管理、契約監管、產品質量監管等相關工作,及時發現企業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直至吊銷相關許可證照。
——各地區要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氯酸鉀生產經營企業認真貫徹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通用規範》(AQ4102)的規定,建立完善煙花爆竹流向登記制度,如實登記氯酸鉀、黑火藥、引火線以及煙花爆竹產品流向。轄區內有氯酸鉀生產企業的地方各級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的有關規定,積極研究制定嚴格管控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工作措施。各級安全監管等相關部門要將企業貫徹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登記制度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依法查處企業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區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要認真追根溯源,依法嚴肅查處。對非法生產的,要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氯酸鉀等主要生產原材料的來源和產品銷售渠道;對非法經營的,要深入追查產品來源,查出非法生產窩點及其生產原材料來源渠道。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人員及追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處理,對負有管理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
通報還指出,當前至2012年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各地區在認真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時,要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各環節及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嚴防事故發生,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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