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農業局、畜牧水產局,廳機關相關處室,廳直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工作水平,確保農產品消費和農業產業發展安全,我廳制定了《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4年3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農業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4年3月31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通知發布,通知內容,
通知發布
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農產品消費和農業產業發展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制訂本方案。
通知內容
一、工作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有關精神和要求,緊緊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這一核心,以增強裝備手段、落實監管責任為抓手,進一步健全制度機制、切實強化管控措施、著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全面加強監督檢測、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嚴格監管執法、加快誠信建設,整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肅的問責,從源頭上確保廣大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促進農業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全面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按照依法履責的要求,建立網路健全、裝備完善、保障有力、責任明確、管理規範、運轉高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整體提升監管能力。一要健全監管網路。2014年9月底以前,未設立監管機構的市縣農業部門必須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最佳化調劑配備4~6名監管人員;鄉鎮監管站必須全部掛牌辦公,並按照每站明確1名負責人和2~3名專職監管員的要求確保全員到崗履責;加快設立村監督員和組協管員,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並延伸到村組的監管網路,確保區域全覆蓋、監管無盲區。二要加強條件建設。各地要結合基層農技推廣條件建設,年內落實好鄉鎮監管站辦公、檢測場地,配置好農殘速測儀、電子天平、冰櫃、電腦、照相機、印表機等6項基本儀器設施,逐步配備巡查交通工具;抓好國家投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建設項目實施,加快推進其他縣市農產品質檢機構提質改造,各市州和44個國家一期投資的縣級質檢機構年內必須全部通過能力考核和計量認證,取得合法資質。依法保障工作經費,各級監管、檢測經費必須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村組監協管員工作補貼經費由地方財政統籌解決,確保日常工作順利運轉、監管效能正常發揮。三要強化業務培訓。全面實施監管、檢測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輪訓,今年10月底以前,省廳完成市縣監管師資和檢測骨幹培訓,市級完成縣級監管、檢測人員培訓,縣級完成鄉鎮監管員培訓、力爭兩年內完成村組監協管員輪訓,全面提升監管隊伍業務素質;省廳統一監製監管、檢測培訓結業證書,授權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培訓人員考核合格後頒證,實行全員持證上崗。四要健全制度機制。圍繞農產品入市前各環節質量安全管控,健全監管制度,建立巡查記錄、監測檔案和工作檯賬,規範監管行為;落實市縣監管人員分區、包片、聯點責任制,鄉鎮監管站要分解量化任務,將崗位責任落實到農資經營門店和生產基地、田塊、欄舍,實行格線化監管和崗位績效管理。
(二)切實強化質量安全全程管控。2014年,要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全面落實6項監管措施。一是強化農業投入品經營監管。全面落實農獸藥經營條件和產品審查、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藥和“黑名單”制度,加強巡查監督,嚴厲打擊違規經銷禁限用農獸藥和非法添加隱性成分等違法行為;督促農獸藥經營者規範建立進銷台賬,在門店內公示高毒農藥目錄、禁限用農獸藥品種、使用安全規定,指導生產者合理購買農獸藥、肥料等投入品。二是加強生產經營主體備案管理。以縣為單位,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對轄區內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和商品農產品收儲運主體的調查摸底和備案登記,強化動態管理;開展生產經營條件審查,對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分類建立農獸藥、肥料產品使用指導目錄;在生產基地豎牌公示禁限用農獸藥產品、農獸藥和肥料使用安全規定,公布聯點監管責任人姓名和舉報電話。三是加強生產巡查監督。各級農業部門要建立巡查監督制度,以農獸藥使用高峰期、農產品上市期為重點,加強對生產基地和商品收儲運場所的巡查,監督生產經營者規範使用農獸藥和肥料、嚴格遵守安全間隔期休藥期規定,嚴禁在收儲運環節非法添加禁用物質或濫用添加劑,健全巡查檔案。四是嚴格檢測準出管理。基地農產品上市前須經生產者自檢或當地監管站抽檢合格後準出,檢出農藥殘留超標的要推遲採收上市,經延遲採收、在上市時必須逐批次檢測準出;檢出含有禁用物質或已採收的農殘超標農產品,應責令並監督生產者自行銷毀,對拒不銷毀的要強行收繳後集中銷毀;加強對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抽檢,嚴防不合格農產品進入流通消費市場。五是加強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嚴厲懲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獸藥、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和生產經營不合格農產品違法行為。六要強化生產者自律自為,指導督促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依法建立生產檔案,健全內部管控制度、明確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及其職責任務,建立與基地、會員農戶緊密聯繫的質量安全利益連結機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經營者在收購、儲存、運輸交割環節對農產品進行必要查驗,規範建立進銷台賬;探索建立召回制度,督促生產者及時召回不合格農產品並依法處置,已造成消費者損失的應依法賠償,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
同時,結合國家級監管示範縣創建工作,深入開展省級監管示範縣創建活動;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每個市州創建1~2個監管示範縣,每個縣市區創建1~2個示範鄉鎮,積極探索創新農產品生產、收購、儲存、運輸質量安全綜合監管模式,完善制度機制,充分發揮示範作用,整體提升監管效能和水平。
(三)著力推進農業標準化。以農業公共管理和社會化服務行為規範為重點,突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重要技術組裝,建立健全適應我省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農業標準體系;各市縣要根據地方實際,補充完善農業技術規範,建立適用農業標準檔案。各地要緊緊圍繞地方主導產業、優勢產業,將農業標準化納入現代農業和產業發展規劃,明確階段性發展目標,制定落實年度實施方案;出台激勵扶持政策,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大力培植髮展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等規模實施載體。紮實推進與常德、懷化兩地廳市共建示範,繼續抓好省級示範縣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申報廳市共建,打造農業標準化成建制示範樣板;其他每個市州要創建1~2個農業標準化示範縣,每個縣市區創建1~2個示範產業基地或3~5個示範鄉鎮,發揮好示範帶動作用。各地要緊密結合高產創建、“三園兩場”、農業產業化建設和“百企千社萬戶”工程實施,將農業標準化與相關農業工作和項目建設同規劃、同實施、同考評,整合資源、集中力量,建設一批農業標準化核心基地、核心產業;強化標準化產銷服務,幫助樹立品牌、開拓市場,不斷提升產業質量和效益。
(四)不斷加強監督檢測。健全監測機制,立足現有條件,充分整合利用檢測資源,逐步擴大監測品種和範圍、增加監測數量與頻次,不斷提升監測科學化水平,充分發揮監管前哨作用。2014年省級重點開展水稻、蔬菜、水果、茶葉、生豬、家禽和水產品例行監測,監測範圍覆蓋14個市州並延伸到重點商品基地縣市;按照聯動互補要求,市級例行監測不少於400批次,縣級例行監測不少於2000批次,基本實現監測品種和範圍對本地主要食用農產品和商品生產基地全覆蓋。加大監督抽查力度,突出重點時段、區域和產品,強化檢打聯動,及時排查整治重大風險隱患。省廳結合日常督導,重點針對監管網路不健全、條件保障不到位、監管措施不落實、監測合格率低的地區開展監督抽查;市縣鄉要結合日常監管,以無生產檔案、失信或誠信評價差、被投訴舉報或檢出不合格產品的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生產基地為重點,加大抽檢密度和頻次,市級監督抽查不少於600批次,縣級不少於1000批次,鄉鎮不少於500批次。強化檢測結果運用,抽檢結果要記入生產者檔案,作為誠信評價重要依據,實施分類管理;對檢出不合格產品的生產基地要重點監督,督促生產者落實整改措施,強化檢測準出,限制不合格農產品入市;對檢測合格率低的地區,採取通報、約談督辦等形式,密切跟蹤督促整改。
(五)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根據我省實際情況,2014年全省統一部署、集中行動,重點開展違規違法經營使用農藥、非法處置病死動物專項整治。以甲胺磷、克百威、氧樂果、水胺硫磷為重點農藥品種,蔬菜主產區和商品基地鄉鎮為重點區域,農藥購買使用高峰期為重點時段,集中整治經銷禁限用高毒農藥、含隱性成分農藥等違規違法行為。以辣椒、豇豆、葉類蔬菜為重點產品,商品蔬菜主產區、農藥監測合格率低波動大的地區和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生產基地為重點區域,農藥使用高峰期、農產品上市期為重點時段,集中整治超範圍、超劑量、超次數使用農藥和不遵守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規定的違規違法行為。以機收油菜區和雙季稻主產區為重點區域,以油菜、早稻採收前期為重點時段,集中整治非法使用“百草枯”催枯早稻穀、油菜籽行為。以湘資沅醴四水流域及其乾支流、生豬家禽主產縣市、規模養殖場(小區)周邊地區為重點區域,動物疫病易發的春夏季節為重點時段,對亂拋亂棄、加工制售等非法處置病死動物行為進行集中治理。同時,進一步鞏固“瘦肉精”、生鮮乳違禁物質、獸用抗菌藥、水產品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農資打假等專項整治成果,嚴防反彈。切實強化監管執法,設立舉報投訴平台,推行有獎舉報,加強農業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集中查辦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有效震懾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六)切實強化風險應急管理。加強風險監測,各級農業部門要圍繞地方農業主導產業、優勢產業,以商品生產基地為重點,加大風險監測力度,強化監測數據分析研判,對檢出不合格農產品的生產主體及其生產基地實施重點監控,及時排查、有效防範重大風險隱患。加強輿情監控,市縣鄉鎮監管機構要分別明確人員,及時監測和報送涉及本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提高應急預警能力;健全即情報告制度,科學研判監測數據、及時核實重大輿情,合理提出對策建議;規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應急管理,各級要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應急管理能力;落實屬地責任,科學應對、及時妥善處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低事件損失和事態影響。
(七)加快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各地要以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商品農產品收儲運主體為重點,以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通過推行標準化生產、加強質量安全管控、規範建立生產經營檔案、嚴格質量安全檢測準出、推行包裝標示和可追溯管理、開展誠信承諾和誠信評價、強化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落實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措施,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強化農產品生產經營行業自律自為。要大力開展誠信試點和示範創建,繼續抓好省級誠信試點縣建設;2014年,每個市州要創建1~2個試點縣,每個縣市區要創建2~3個試點企業(合作社),不斷探索創新和完善誠信自律制度機制,打造誠信示範樣板,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要出台激勵扶持政策,切實加強宣傳引導,強化指導、管理和服務,著力打造一批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品牌、誠信企業和誠信產業,營造守法生產、誠信經營、健康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部門必須充分認識、認真把握食品安全體制改革和職能調整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始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擺在首要位置,作為系統性、長期性任務和全局性中心工作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科學統籌協調,做到“一張圖”謀劃、“一盤棋”管理;各級農業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落實“縣鄉共管、以縣為主”的要求,加強對鄉鎮監管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統籌調度,有效整合資源,區域整體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工作。要按照地方政府屬地管理的要求,積極爭取各方面重視與支持,切實解決監管機構、編制、裝備、經費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提升監管能力。要嚴格依法履行部門監管職責,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創新監管模式和制度機制,強化落實監管措施,充分發揮監管效能。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加強組織協調,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各相關部門責任明確、密切協同,“一盤棋”整體推進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將關鍵性工作量化納入政府對各級各相關部門績效考核,提高權重,層層落實責任。市縣農業部門要明晰內部職責分工,將質量安全管控技術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各個環節,做到監管與服務有機結合、產出來與管出來協同推進;健全內部協作機制,定期會商調度、及時督促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工作,科學應對、妥善處置應急突發事件。加強部門間工作聯動,與食藥監部門建立工作會商制度,在產銷對接、質量追溯、監督執法等方面密切合作,確保兩部門監管無縫對接;與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建立聯合執法、大要案移送制度,加強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全省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協作與配合,協調、有序推進監督檢測、專項整治、聯合執法、應急管理等工作,形成監管合力。
(三)強化督查督辦。市縣農業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檢查督導,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嚴格督促整改。建立通報、約談制度,對機構編制、裝備經費、監管措施不到位,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合格率低的,要通報當地政府和農業部門,提出整改建議,密切跟蹤督辦。省廳適時組織對各地監管機構、人員、裝備、經費到位和監督檢測、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綜合監管、農業標準化示範和誠信試點工作進行考評,對重點地區、主要生產基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抽檢合格率低的採取通報、約談等形式,嚴格督辦整改。
(四)嚴格責任追究。健全行政問責機制,因監管缺位造成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據相關規定對當地政府、農業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嚴格行政問責。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失職瀆職、徇私枉法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適用刑法規定,移送紀檢法務部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