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

湖南省水利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湖南省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試行)》,自2023年1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兩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
  • 試行時間:2023年1月1日
  • 試行期:兩年
  • 試行省份:湖南省
實施意義
定額標準主要適用於湖南省內已建且正常運行公益性和準公益性的水庫、水閘、堤防、泵站、灌區及水文監測工程的維修養護項目。成果主要包括《湖南省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和《湖南省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編制細則》兩部分。其中,定額標準共五個章節,分別為總則、維修養護等級劃分、維修養護項目、維修養護工作(工程)量、維修養護定額標準;各章節按水庫、水閘、堤防、泵站、灌區和水文監測六類工程分列。編制細則分為三個章節和一個附屬檔案,三個章節分別為維修養護經費預算檔案組成、維修養護經費組成、維修養護經費計算規定,附屬檔案為維修養護經費預算書樣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