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關於加強政策性住房資金監督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關於加強政策性住房資金監督管理的通知》是湖南省政府於1998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發布單位】81702
【發布文號】湘政發[1998]27號
【發布日期】1998-12-17
【生效日期】1998-12-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策性住房資金監督管理的通知
(湘政發〔1998〕27號1998年12月17日)
婁底地區行政公署,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我省自全面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以來、各地在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對於建立住房新制度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於管理體制還不完善,有些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在資金管理中存在著公積金歸集率不高和資金多頭管理、多頭開戶、擠占挪用等問題。為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強政策性住房資金的監督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政策性住房資金管好、用好。政策性住房資金是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住房新制度的關鍵、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政策性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中心環節、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加大對政策性住房資金的歸集和管理力度、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加強管理。
二、理順住房資金管理體制、健全管理制度各地要按照“房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的管理體制、對住房政策性資金實行統管理、統一運作,又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範違紀行為,提高辦事效率。各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政策性住房資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每年年初,公積金管理機構應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上級房改部門報送政策性住房資金財務收支預算、業務收支預算和管理機構經費預算草案,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報房改領導小組審定執行。使用政策性住房資金時,公積金管理機構應編制資金使用計畫,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由房改領導小組審定後並報上級房改部門備案。重大開支項目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公積金管理機構應定期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告。要加強對政策性住房資金信貸業務管理,嚴禁多頭開戶。要建立和完善對住房抵押貸款的審批制度、加強貸款本息的清收工作,防範貸款風險,確保政策性住房資金專款專用。
三、加大公積金歸集力度。公積金的歸集率高低直接關係到下一步房改工作的開展。1999年底,職工個人和單位的公積金繳交比例不得低於5%,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可適當提高、要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公積金帳戶,加大繳交力度。各地要將財政府負擔的公積金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及時撥付應予補貼的單位。
四、強化監督機制,保證住房資金專款專用。各級財政部門要依據國家財政、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務院、省政府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規定,做好住房資金使用的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工作。審計部門要定期對住房資金歸集、管理、使用情況和使用效果進行審計,定期公布審計結果。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應強化自我約束機制、通過有關新聞媒體每年公布一次政策性住房資金歸集、管理、使用情況。對1998年住房資金事項審計查出的問題,各級政府要督促有關部門認真清理,切實整改。擠占、挪用的住房資金必須在1999年7月1日前全部歸還。對造成住房資金損失的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監察等有關部門要依規依紀進行處理,觸犯法律的,要移交法務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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