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目錄
目錄....................................................................................................................................................1
第一章 規劃基礎 .............................................................3
1.1 規劃依據 .............................................................3
1.2 發展現狀 .............................................................4
1.3 主要問題 .............................................................6
第二章 發展形勢與需求 .......................................................8
2.1 發展形勢 .............................................................8
2.2 經驗借鑑 .............................................................9
2.3 需求預測 ............................................................ 10
第三章 總體要求 ............................................................ 12
3.1 指導思想 ............................................................ 12
3.2 基本原則 ............................................................ 12
3.3 布局目標 ............................................................ 13
第四章 布局方案 ............................................................ 15
4.1 布局範圍和場所 ...................................................... 15
4.2 布局規模 ............................................................ 15
4.3 布局的優先權 ........................................................ 16
4.4 站點的分類和充電車位數量的設定 ...................................... 17
4.5 布局時間 ............................................................ 21
4.6 布局效果 ............................................................ 22
4.7 投資估算 ............................................................ 23
4.8 建設模式 ............................................................ 24
第五章 重點任務 ............................................................ 25
5.1 加快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 25
5.2 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 ........................................ 25
5.3 鼓勵推廣新技術套用 .................................................. 26
5.4 強化智慧型服務平台管理套用 ............................................ 27
第六章 保障措施 ............................................................ 28
6.1 組織保障 ............................................................ 28
6.2 政策保障 ............................................................ 28
6.3 融規保障 ............................................................ 29
6.4 建設保障 ............................................................ 29
6.5 運維保障 ............................................................ 30
6.6 安全保障 ............................................................ 31
6.7 宣傳保障 ............................................................ 32
附表 1 湖南省“十四五”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站/樁)布局匯總表............. 33
附表 2 湖南省“十四五”普通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站/樁)布局匯總表......... 34
附表 3 湖南省“十四五”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充電基礎設施(站/樁)布局明細表.................................................................... 36
附表 4 湖南省“十四五”普通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站/樁)布局明細表(按市州)44
檔案內容
1.1規劃依據
國家層面,國務院辦公廳《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辦發〔2021〕39 號)明確要求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形成“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22〕53 號)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委和能源部門要積極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科學編制省級充電基礎設施“十四五”專項規劃,指導地市以區縣為基本單元編制布局規劃,加快補齊縣城、鄉鎮充電基礎設施短板,加快實現電動汽車“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到2025 年,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均衡、智慧型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超過 2000 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省級層面,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1〕4 號)要求按照“規劃引領,科學布局,適度超前,有序建設”的原則,堅持“依託市場,創新機制,多措並舉,分類施策”,基本建成“車樁相隨,開放通用,標準統一,智慧型高效”的充電設施體系。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道充電站間隔少於 50 公里;幹線公路沿線要配建單樁功率不低於60千瓦的快速充電樁,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按照不低於3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既有服務區應加快升級改造,到 2025 年底,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配建充電設施車位比例不得低於 30%。積極布局國省幹線公路和重要縣鄉道沿線快速充電設施,至2025 年底,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沿線充電車位達到1.6萬個。
1.2發展現狀
(一)我省新能源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現狀“十三五”期間,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截止2022年 10 月底,我省新能源汽車註冊登記保有量34.37 萬輛。全省充電基礎設施亦呈快速發展態勢。至 2022 年10 月底,收錄入省能源局全省充電管理平台的充電站樁運營服務商225 家,建成公用和專用充電樁約 2.29 萬餘個;其中大於60 千瓦的直流快速充電樁1.5483萬個,分布在 1626 個站點;已建成換電站32 座。屬於交通運輸行業的充電基礎設施分布於高速公路網路和14 個市州的客貨運站、公路服務區和停車區,合計建成充電站218 座,充電樁2375個,其中慢充樁 458 個,快充樁 1917 個。—高速公路充電基礎設施現狀。截止2022 年11 月,已建設充電站的高速公路服務區有 104.5 對、總計774 個車位(均為60千瓦直流快充樁)。省高速公路集團在G4 京港澳高速服務區與蔚來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建設了該品牌專用換電站14 座。高速公路服務區總體服務能力 35 萬千瓦。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整體覆蓋率為78.6%。—普通國省幹線充電基礎設施現狀。目前,我省約15個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已配備 44 個充電樁,部分沿線加油站已配置充電樁。長沙市社港、秦家橋、羅福弄、建新和荷文5個服務區建有 9 個交流慢充樁;永州市白芒營、嶺腳、仁山村3 個服務區建有4個交流慢充樁,功率為 7 千瓦;株洲市瓏田山服務區建有6個交流慢充樁、羅家平服務區建有 2 個直流快充樁;懷化市托口清江湖國家濕地公園服務區建有直流快充樁11 個;湘潭市吳家巷服務區建有2 個交流慢充樁;衡陽市東陽渡服務區建設有6 個直流快充樁,邵陽市寸石服務區建設有 5 個交流慢充樁,雨山服務區建有4個直流快充樁。—農村公路充電基礎設施現狀。截至2022 年5 月底,全省3個市州 6 個縣市農村公路沿線建有 12 座充電站,總計充電樁86個。(二)國內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相關政策現狀2015 年 9 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 號),《意見》明確要求“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的補貼力度”,“在產業發展初期通過中央基建投資資金給予適度支持”,並且“2020 年前暫免收取基本電費”。2016 年 1 月,財政部、科技部等多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的通知》(財建〔2016〕7 號),明確了中央財政資金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獎補對象、條件、方式和標準等政策。2022 年 1 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22〕53 號),提出要對公共充電樁建設給予財政支持,鼓勵各地建立與服務質量掛鈎的運營補貼標準,加大新技術補貼,鼓勵地方加強大功率充電、車網互動等示範類設施的補貼力度,促進行業轉型升級。2022 年 8 月 1 日,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聯合印發《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交公路發〔2022〕80 號),檔案明確要求“……,要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 2022 年底前,全國除高寒海拔以外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能夠提供基本充電服務;到 2023 年底前,具備條件的普通國省道服務區(站)能夠提供基本充電服務;到 2025 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道服務區(站)充電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密最佳化,農村公路沿線有效覆蓋。”在國家相關政策的引導下,近兩年全國有多個省、直轄市和地級市發布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補貼政策。交流充電樁的補貼標準每千瓦 100~400 元不等,直流充電樁的補貼標準每千瓦200~900 元不等;重慶市則是建樁的地段不同補貼不同。充電站建設補貼方面,成都市最低,為 20 萬元/站;最高為南京市,達180萬元/站。廣西省、合肥市和南京市還對運營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根據充電樁的類別(交流/直流)和性質(公用和自用)有所不同。為推動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產業的發展,我省先後印發了《湖南省 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獎補政策》《湖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 年)》《湖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暫行辦法》《關於我省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湖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年)》等一系列檔案,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價格、能源成本、充電基礎設施及運營管理相關政策和實施要求。
1.3主要問題
目前我省公路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和建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總量不足。由於缺乏全省範圍的專項規劃,已建成屬於交通運輸行業的充電站僅 218 座,充電樁2375 個。從相對比例來看,屬於交通運輸行業的充電樁數為我省現有公用充電樁總量3萬餘個的 8%,為省政府三年行動計畫數量16000 個樁的15%,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二是分布不均。在我省已建成的“六縱六橫”高速公路主骨架中,除G4京港澳高速10對服務區和滬昆高速、長常高速服務區的充電站間距較均勻外,其餘高速服務區充電站建設剛剛起步。交通運輸行業和公路沿線的充電站/樁主要分布在長株潭,定位為服務公路客運的專用站樁,普通公路沿線的公共充電站樁數量極少。三是功率偏低。目前高速公路沿線快充樁功率一般為60千瓦,缺乏120千瓦及以上的直流快速充電樁布局,僅湘鄉東服務區建有250千瓦大功率充電樁。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較少60千瓦及以上的快充樁。四是運維欠佳。公路沿線充電樁存在無人運維的“殭屍樁”現象。充電APP過多,充電樁維保不及時,節假日充電存在擁堵現象,普通燃油汽車占用充電車位較為常見,充電體驗不佳。五是配套不夠。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作為解決電動汽車出行的關鍵一環,目前土地和其它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大,較少有針對充電站建設用地的供應,土地性質無明確界定(不含既有停車場建樁),專項資金補助不足。
2.1發展形勢
自 2012 年國務院發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國發〔2012〕22 號)以來,新能源汽車特別是純電動汽車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占全球的一半。“雙碳”戰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所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而交通運輸裝備的“電驅動化”,特別是道路交通運輸行業的“電驅動化”則是交通運輸行業實現“雙碳”目標和“交通強國”建設目標任務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綠色轉型、低碳發展理念成為共識,經濟社會將逐步轉向可持續發展,能源、工業生產、建築、交通等重點領域需要加快研究降低碳排放措施。新能源汽車是能源替代的重要途徑,隨著新能源發電規模不斷增加、比例不斷提升,新能源汽車可與電網實現能量互動和融合發展,成為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途徑。因此,“十四五”期要持續大力推進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行業發展,持續加快構建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智慧型服務水平,保障充電安全和便捷。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湖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 年)的通知》(湘發改能源〔2021〕639 號)明確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公路和農村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由省交通運輸廳、省高速公路集團、省公路事務中心負責,3 年內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樁1000 個;並根據需要新建若干個普通公路沿線充電站,形成涵蓋 1.6 萬個充電車位(充電容量按60千瓦計,含預留)以上的全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快速充電網路。
2.2經驗借鑑
美國加利福利亞州是世界第一個提出零排放的地區,也是美國零排放汽車推廣最為積極的州。由國家交通研究中心編制的該州公路沿線城際充電網路規劃的主要規劃原則是“旅途覆蓋”,所規劃網路共覆蓋了該州 532 個重要出發地、目的地和節點中的176個,總覆蓋率 33.1%,網路站點的充電樁數量從1 個至50 多個,總計建設有 618 個直流快充樁,平均每個站點3.5 個,實現了該州電動汽車出行路徑的全覆蓋。2022 年 3 月,英國政府推出《電動汽車基礎設施戰略》,在主要道路沿線建設高功率充電基礎設施網路,每個公路服務區布局至少 6 個快速充電樁,至 2035 年在英格蘭地區至少建成6000個公路沿線快速充電樁。德國方面,2021 年底該國有電動汽車約70萬輛,2021 年 5 月頒布的《電動汽車快速充電基礎設施完全覆蓋法》明確要求國家在 2023 年前投資 20 億歐元,在已建3000 個150千瓦超級快充站的基礎上再新建 1000 個超級快充站,但該《法案》對充電樁的新增數量沒有明確要求。國內兄弟省份方面,特別是占全國充電站樁數量絕大部分的先進省份和區域,例如京津冀、山東、浙江等省份均發布了3~5年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但是,這些規劃的層級都屬於地級市層級,僅對充電樁的總數提出了要求,全國目前暫無已公開發布的省級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為貫徹和落實新發展理念,服務國家“雙碳”目標,順應電動汽車快速增長的發展潮流,滿足人民民眾電動汽車出行充電需求,促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綠色出行,助力我省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有必要在借鑑國內外現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統籌布局一張以全省公路為骨架,以公路沿線區縣、鄉鎮、居民聚居區和公路服務設施為節點的充電基礎設施網路。
2.3需求預測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提出到 2025 年,全國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 20%左右。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銷售勢頭增長強勁,2021年新能源汽車銷售全年滲透率為 13.7%;2022 年9 月全國新購汽車中新能源汽車的滲透率為 29.7%,1 至 9 月新能源乘用車零售銷量為387.7萬輛,累計滲透率已達 26%。截止 2022 年 6 月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1001萬輛,預測到 2025 年末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有望超過3000 萬輛,2030年末將達 8000 萬輛,2035 年可達 1.6 億輛。根據全國和湖南省 2021 年統計年鑑,我省民用汽車占全國汽車總量的 3.485%。截止 2022 年 10 月底我省有新能源汽車註冊登記量為 34.37 萬輛,綜合考慮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總量、我省經濟總量、GDP 在全國的比重、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至2025 年末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預計在 100 萬輛左右。“十三五”期我省高速公路車流量保持快速增長,一些新建成高速公路車流量(自然數,輛/日。下同)增長最高可達600%。普通國道和省道車流量分別增長了27.5%和8.4%,《湖南省交通運輸與物流融合發展研究》研究中的全省物流最活躍區域『長株潭』地區的道路交通量增長幅度是其它市州的3倍;傳統道路交通主通道(G107、G240)的車流量在高位仍然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長態勢;國道G320、G356、G357、G536和G537車流量在“十三五”期增長幅度更是超過50%。到“十四五”期末全省物流活躍區域、主要物流通道,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幹線公路上的車流中將有相當一部分為純電動車輛,必須有效解決這些車輛的沿途充電需求。參考目前世界電動汽車推廣效果良好的國家和地區快速充電站布局建設經驗,以及我國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將主要依託公共充電站/樁這一客觀事實,2025年末全省公路沿線“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車位約需1.6萬個(充電容量按60千瓦計,含預留)。結合《湖南省公路網布局規劃(2021-2050年)》,到2035年全省將建成高速公路1.2萬公里、普通國省道3.26萬公里、農村公路28萬公里,按照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公路充電站點間隔小於50公里的要求布設充電站點,一、二、三級充電站和充點電科學合理搭配,共約需布設充電車位2.6萬個左右。
3.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保障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帶動電動汽車消費、促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為導向,堅持“規劃引領、市場導向、布局科學、適度超前、有序建設”原則,科學布設充電基礎設施節點,指導全省公路沿線充電站/樁建設,構建“布局科學、開放通用、接入方便、智慧型高效”的公路沿線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網路,方便民眾綠色低碳出行,助力我省更好實施“交通強國”“鄉村振興”和“三高四新”等發展戰略。
3.2基本原則
—規劃引領,有序推進加強全省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路發展頂層設計,確保規劃的充電基礎設施站點空間布局、建設時序和站點數量合理,功能完善,滿足電動汽車出行的充電需求,方便公眾便捷出行。統籌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農村公路和旅遊公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布局。以全省公路網為基礎,以市州、縣區和具備實施條件的公路沿線服務場所、鄉鎮和居民聚居區政府所在地為節點,統籌超快充、快充和慢充需求,有序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統籌銜接高速公路提質改造規劃、普通國省幹線服務區建設規劃、鄉村振興規劃和旅遊公路規劃,統籌交通網、能源網和信息網的融合,避免重複建設無序競爭。—科學布局,因地制宜根據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國省幹線公路里程占比、公路車流量、高速公路收費站的集合車流量等現狀,科學規劃充電樁建設總量、間距、三類公路建樁總量比例、快慢充比例和實施進度。以公路沿線運輸服務設施為主要建站場地,以加油站、收費站和治超站為輔助站點。根據站點沿線的車流量,站點的可用車位、便利程度等基本條件科學合理布設充電站。—市場導向,以供促需堅持樁站先行,以供促需。綜合考量電動汽車未來發展、大功率超快充的發展、鄉村振興後農村電動汽車加快普及、公路沿線光伏發電等市場需求,統籌規劃超快充站布局間隔、“光儲充放”一體化充電站建設及農村公路充電站點的建設布局。—通用開放,智慧型高效統一建設和運維標準,提高充電基礎設施通用性和開放性,確保設施智慧型化、高效化。加強政府部門引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創新運維服務機制,實現規範集約高效建設運營。
3.3布局目標
3.3.1覆蓋目標
(1) 已運營和2025年底前運營的高速公路全覆蓋,包括服務區和具備條件的停車區,部分連線線和收費站生活區;(2)在役的20條普通國道和188條普通省道、2025年底前規劃建成的普通國省道全覆蓋,包括具備實施條件的既有和2025年底前規劃建設的普通國省道重要交通節點、主要出行目的地及沿線公路交通運輸服務場所;(3) 農村公路重要交通節點和主要出行目的地全覆蓋;(4)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沿線鄉鎮、居民聚居區基本覆蓋。(5) 2035年新建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充電基礎設施全面覆蓋。
3.3.2時間目標(1) 2022年12月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全面覆蓋;(2)2023年12月底前,全省普通國省道沿線重要交通節點和主要出行目的地及公路交通運輸服務場所充電基礎設施基本覆蓋;最佳化、加密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及沿線連線線和收費站生活區充電基礎設施;(3) 2025年12月底前,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路進一步最佳化和加密;農村公路沿線重要道路交通節點和出行目的地、鄉鎮和居民聚居區充電基礎設施基本覆蓋;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路基本完善;(4) 2035年,既有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充電站點進一步加密和擴容;新建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逐步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3.3.3效果目標全省構建起一張“布局科學、開放通用、服務便民、智慧型高效”的公路沿線設施充電基礎設施網,重要道路交通節點,主要運輸服務場站,主要出行目的地及普通國省道沿線鄉鎮和居民聚居區全面覆蓋,基本形成“固定設施為主體,移動設施為補充,重要節點全覆蓋,運行維護服務好,民眾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路體系,更好滿足公眾高品質、多樣化出行服務需求。
4.1布局範圍和場所
按照“統籌協調,共建共享”的原則,將機關單位、城區道路、專用作業等已建和規劃建設的充電站點與公路沿線充電站點共享組網,以確保各方資源得以充分高效利用,避免重複建設。根據省能源局提供的全省充電站樁數據,目前,全省14 個市州有244個鄉鎮建設有充電站點 440 個、2646 個車位的直流快速充電樁(≥60kW),經疊加地圖分析,這些站點中有相當一部分可以歸類為公路沿線的站點,可適當減輕未來規劃實施時的建設壓力。高速公路:全省已運營和 2035 年底前可通車運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收費站生活區,以及沿線其它具備實施條件的公共服務場所。普通國省道:全省已建和 2035 年底前新改建完成的普通國省道沿線具備實施條件的公共運輸服務場所,包括服務區、停車區、養護工班(中心養護站)、治超站和鄉鎮運輸服務站,道路與鄉鎮政府所在地結合部,以及道路沿線具備實施條件的其它公共服務場所;通往省級及以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文化遺產地和4A級及以上景區的公路沿線觀景台,以及沿線其它具備實施條件的公共服務場所。農村公路:全省已建和 2035 年底前新改建農村公路與鄉鎮政府所在地結合部,以及沿線其它具備實施條件的公共服務場所。
4.2布局規模
根據《湖南省公路網布局規劃(2021-2050年)》,到2035年,全省將建成高速公路1.2萬公里、普通國省道3.26萬公里、農村公路28萬公里,屆時全省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總數將達26000個車位左右。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沿線場所布設充(換)電站600座左右,連線線及收費站公共區域布設充(換)電站400座左右,到2035年,充電基礎設施總量達到10000個車位以上(含預留);普通國省道:普通國省道沿線布設充(換)電站點1000座以上,到2035年,充電基礎設施總量達到8000個車位(含預留)以上;農村公路:農村公路沿線充(換)電站點1500 座左右,到2035年,充電基礎設施總量達到 8000 個車位(含預留)左右。
4.3布局的優先權
依據以下優先權對布設在公路沿線的充電基礎設施站點實施分時推進工作:道路:(1) 高速公路;(2) 普通國省道;(3) 農村公路。道路交通節點和出行目的地:(1)道路交通節點:1. 有國道交匯的鄉鎮和居民聚居區;2. 有國道和省道交匯的鄉鎮和居民聚居區;3. 有省道交匯的鄉鎮和居民聚居區。(2) 出行目的地:1. 主要出行目的地:A. 省級及以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文化遺產的鄉鎮和街道;B. 省級及以上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和保稅區等所在鄉鎮和街道。2. 出行目的地:A. 普通國省道沿線的鄉鎮和居民聚居區;B. 農村公路沿線的鄉鎮和居民聚居區。道路交通服務設施:(1)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2)高速公路收費站生活區;(3)普通國省道及高速公路連線線公路服務區、停車區;(4)公路沿線其它公共服務場所。
4.4站點的分類和充電車位數量的設定
參考目前國際和國內充電站點建設分類的經驗,有機結合《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務區提質改造規劃》中服務區的分類理念,本規劃中公路沿線充電站點分為 4 類,分別是充電點、三級充電站、二級充電站和一級充電站1。同時,從功能布局、服務環境、管理水平、綠色能源等多個方面統籌考慮,科學選取分類指標,確定各級充電站點的充電車位數量、其他關鍵技術指標和服務要求。統籌考慮布局站點所臨道路的車流量,以及站點所在市州和所臨路段是否為我省物流活躍區域和主要物流通道;還綜合參考全省14 市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現狀、預期及地理區位,充分吸收《湖南省“十四五”新型城鎮化規劃》中全省城鎮空間最佳化布局和城市群、交通圈、產業圈和主要城鎮發展帶等規劃成果,初步確定了規劃中每個站點的等級和充電車位數量。
(1)充電點充電點為建設於車流量小於 5000 輛/日的公路沿線,充電服務區域面積不小於 150 m2,需配備 2~4 個直流快速充電車位。充電點僅提供充電服務和簡單的站點周邊文化和旅遊信息服務。(2)三級充電站三級充電站為建設於車流量 5000~10000 輛/日的公路沿線,充換電服務區域面積不小於 200 m2,需配備5~8 個直流快速充電車位。三級充電站除提供充電服務和簡單的站點周邊餐飲、文化和旅遊信息服務外,還可提供站點內的休息室和自動售貨機等便民服務。(3) 二級充電站二級充電站為建設於車流量 10000~15000 輛/日的公路沿線,站點周邊電動汽車用戶日常充電為輔,充換電服務區域面積不小於280 m2,需配備 9~12 個直流快速充電車位,其中應有至少1個350千瓦及以上的超級直流快速充電車位。站點除提供充電點和三級充電站所具備的基本服務外,還可配休息室、衛生間、無障礙服務、物流信息服務等附加服務,為充電用戶提供一定品質的服務。(4) 一級充電站一級充電站為建設於車流量大於15000 輛/日的公路沿線,充換電服務區域面積不小於 400 m2,需配備13 個以上的直流快速充電車位,其中應有至少 2 個 350 千瓦及以上的超級直流快速充電車位。站點需具備換電服務的場地和用電條件,硬體和軟體環境良好,可配備獨立母嬰室、殘疾人衛生間、物流信息服務、應急救護等高品質服務。每個市州至少布局 1~2 座一級充電站,推薦採用“光儲充放”一體模式進行建設。本規劃中的充電站點其建設需參照《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技術指南》,其站內的行車道和停車位的規劃和設計需嚴格遵照《電動汽車充電站通用要求》(GB/T 29781-2013)中第10 條行車道和停車位的相關條文嚴格執行。
4.5布局時間
高速公路沿線(含服務區和停車區):“十四五”期,高速公路沿線服務區/停車區規劃共布局充電站點 401 個,直流快速充電樁 3504 個車位。(詳見附表1 和附表3)2022年,建成位於高速公路沿線充電站147個,充電車位1358個左右。全省高速公路開放運營的服務區(含停車區)實現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2023年,新增或增建服務區/停車區充電站35個,充電車位252個,進一步加密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充電基礎設施。2024年,新建新通車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和加密既有服務區(停車區)充電站142對,新增充電車位1266個。2025年,新建新通車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和加密既有服務區(停車區)充電站77對,新增充電車位628個。2035年,已建高速公路沿線充電站點根據需求進一步擴充容量;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停車區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服務區/停車區同時設計、同時施工,並同時交付運營。普通公路沿線(含普通國省道、農村公路和高速公路連線線及收費站生活區):因高速公路連線線及收費站生活區作為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過渡帶,既是高速公路的重要補充,又主要服務於普通公路,且地理位置多與普通公路交通節點和主要出行目的地重合,是普通公路組網的重要部分,所以將連線線及收費站生活區的站點納入普通公路統籌布局更能體現“一張網”的科學性。“十四五”期,普通公路沿線共規劃布局充電站點1762個,直流快速充電樁10348個車位(含預留)。(詳見附表1和附表4)2023年,普通國省道建成充電站點776個,充電車位5022個,全部位於道路交通節點和主要出行目的地,且主要利用公路沿線的服務區、停車區、養護工班、治超站、觀景台及收費站生活區等既有交通運輸服務設施;農村公路建成充電站點230個,充電車位1444個。覆蓋省級及以上文化、風景和旅遊名勝區所在鄉鎮和街道108個,全省在役20條國道和188條省道全面覆蓋。2024年,普通國省道新增充電站點235個,充電車位新增1398個;農村公路新增充電站點264個,充電車位新增1386個。普通國省道和重要農村公路沿線既有公路服務場所充電基礎設施實現全覆蓋。2025年,普通國省道新增充電站點18個,充電車位新增94個;農村公路新增充電站點239個,充電車位新增1004個。全省公路沿線鄉鎮和主要居民聚居區基本全部覆蓋,位於農村公路沿線的鄉鎮和主要居民聚居區基本全面覆蓋。2035年,普通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站點根據需求進一步加密擴容,新建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逐步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普通公路沿線共布設充(換)電站2500座左右,充電基礎設施總量達到1.6萬個車位以上(含預留)。4.6布局效果布局規劃分階段實施完成後可實現全省高速公路所有服務區/停車區全部覆蓋,全省國省幹線公路重要節點全部覆蓋,全省108個省級及以上風景名勝、自然保護區和文化遺產所在的鄉鎮全部覆蓋,全省130個4A級旅遊景點所在的鄉鎮全部覆蓋,全省143個省級及以上經濟園區、工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鄉鎮全部覆蓋,全省鄉鎮和主要居民聚居區基本覆蓋。布局站點中利用既有交通運輸服務場所(服務區、停車區、養護工班、治超站等)建設的站點數量為821個,占比46.6%。
4.7投資估算
高速公路服務/停車區建設成本主要是電力擴容、線路引入、站內線路、充電樁、充電場地和安全設施等;普通公路沿線充電站點建設綜合成本包括電力擴容、線路引入、充電樁、場地租賃、場內道路、安全設施及附屬設施(含休息室、衛生間)等。經測算,“十四五”期,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充電站建設需投資約13.19億元,普通公路沿線充電站點建設需投資約28.57億元,實施本布局規劃總計需投資41.76億元左右(詳見表4-4)。資金的來源主要是規劃實施單位自籌和國家建設補貼組成。
4.8建設模式
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各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單位負責所轄路段充電設施建設;各市州、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公路管養機構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推進轄區內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可採用“自建、共建共享、招商”等多種模式建設和運營,負責建設和運營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
5.1加快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高速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應同步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建設或預留充電設施停車位不低於服務區停車位總數30%。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改造,具有充電設施停車位逐步達到小型客車停車位的 10%以上。加快推進普通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路建設,實現普通國省道和重要農村公路沿線充電設施全覆蓋。普通國省道沿線充電站平均間隔少於 50 公里。旅遊公路的觀景平台建設充電點,保障全省電動汽車出行和省外過境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統籌推進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充電基礎設施“一張網”的規劃和建設。根據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公路里程、當前和未來預測的道路車流量確定地區充電基礎設施的密度、總充電功率、間距和實施時間。根據充電基礎設施站點沿線道路車流量,所處市州的經濟、社會和交通發展情況,對所布局和建設的站點進行分級。確保資金的高效利用,合理利用資源,避免浪費。確定總體實施方案,提出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時間表、路線圖、技術標準和實施要求。
5.2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
提升供電能力。多規合一,將湖南省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納入湖南省配電網專項規劃,保障建設用地和廊道通行,並將已建成服務區、養護工班、停車區和治超站等電力增容計畫納入電網年度改造計畫。電網企業負責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保障充電基礎設施無障礙接入,滿足充換電設施運營需求。做好配套服務。電網企業負責建設、運行維護充電基礎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不得收取接網費用,相應資產全額納入有效資產,成本據實計入準許成本,按照電網輸配電價回收。要為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規範服務流程,簡化手續,提高效率,限時辦結。
5.3鼓勵推廣新技術套用
穩步推進充電新技術套用。持續跟蹤充電新技術發展,適時推進有序充電、負荷控制、交通網與能源網融合等技術示範套用,鼓勵開展換電模式,積極推進作業車輛、工程車輛等領域換電模式套用;根據場景需求加強超大功率充電和群充技術等新型充電技術研發套用,提高充電便利性和用戶充電體驗感。加強充電安全技術研發。強化電動汽車和充電設施信息互通水平,通過實時監測充電過程中電流、電壓等參數,確保充電過程安全;挖掘充電大數據價值,建立充電安全主動防護體系,構建充電行為、電池安全等多種防護模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揮大數據的充電安全預警作用。試點開展示範工程建設。按照技術落地、效果示範、各方接受、規模發展的路線,鼓勵開展 V2G 示範套用,推進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能量高效互動,提升電網調峰等動態回響能力。鼓勵開展“儲充放”(充能系統—充放電)和“光儲充放”(分散式光伏發電—儲能系統—充放電)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建設,充分發揮電動汽車移動儲能終端作用,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效率。在滿足電動汽車充電條件下,通過合理安排充放電時間,挖掘電動汽車儲能能力,參與電網調峰,提高電網運行效率及充電基礎設施利用率。
5.4強化智慧型服務平台管理套用
省能源主管部門牽頭開發建設全省統一的充電設施智慧型服務管理平台,實現省、市、縣三級管理平台互聯互通,打造全省“一張網”,為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提供運行分析、質量評價、獎補申請和政策諮詢等服務,強化企業監管,推動全省充電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省能源主管部門採取“月度簡報、季度分析、半年通報”的方式,定期通報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情況。公路沿線所有充電基礎設施,須全部接入管理平台,做到應接盡接。
6.1組織保障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省交通運輸廳委託省公路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並監督規劃的實施,指導協調全省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省能源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落實公路沿線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財政獎補資金;省高速公路集團、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各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單位負責所轄路段充電設施建設;各市州、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公路管養機構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推進轄區內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6.2政策保障
財政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充電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範圍。積極爭取中央充電設施獎補資金。由省財政廳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路事務中心)等部門研究制定2021~2023年公路沿線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獎補政策。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收費站生活區及連線線充電設施獎補資金由省統一組織申報和發放。金融支持。鼓勵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充電設施建設信貸投入。建立多渠道投融資體系,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規劃用地。各市州要將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內容和配套電力規劃成果(站址、線路廊道)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需配建充電設施的新增用地項目,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規劃條件。需新徵用地建設的充電設施項目,其用地規劃性質按照公共設施用地確定,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優先安排土地供應。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收費站生活區及高速公路連線線充電設施用地納入公路用地範圍,確需新增用地,參照公路主體工程用地政策予以支持,簡化辦理程式;支持利用高速公路沿線現有低效利用劃撥土地,在維持原土地性質和土地用途不變條件下,用於建設充電樁等基礎配套設施。用電價格。對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用電,單獨裝表計量,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5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其他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
6.3融規保障
公路沿線充電設基礎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是一項系統性、複合性與協調性的工程,必須考慮配套公平和供給效率,注重規劃超前意識與複合功能布局,確保配套資源利用集約與共享。省發改委和省能源局會同省交通運輸廳將本專項規劃的成果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交通規劃、城市基礎設施規劃、配電網建設改造規劃等,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的銜接。建立“省級統籌指導、市州推動落實、企業具體實施”的規劃實施體系。
6.4建設保障
新建服務區、停車區(場)應預留充電設施用地,已建公路應充分利用已有停保場進行改造,簡化用地審批、建設施工手續,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手續。本規劃中建設於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普通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場)和治超站等交通運輸服務設施場所的充電基礎設施,相關場所業主單位應保證必要的用地,並給予租金減免等支持。新模式、新業態的渣土車、換電重卡等獨立占地的充電基礎設施應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根據可供應國有建設用地情況,優先安排土地供應,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應協調有關單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新建單獨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應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手續。各市州政府需將電網建設項目納入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範圍,加強電網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及重點工程統籌調度,依法依規在電網工程建設、征地拆遷、林業與土地手續辦理等方面給予支持,加大對非法阻撓或危害電網建設行為的執法力度;按“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的原則,加快電力配套設施路由建設,預留架空線路廊道,負責道路、電纜溝管、電力隧道等電網項目配套路由的立項、建設。湖南省交通運輸廳、湖南省能源局、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聯合印發的《湖南省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視同立項。推進配套電網建設。電網企業要加大配套電網建設投入力度,合理預留高壓、大功率充電保障能力,滿足單樁功率不低於60 千瓦的快速充電設施建設需求。部分電網暫未延伸到位、不具備大容量供電條件的偏遠服務區(站),在符合政策要求的情況下,可採用分散式電源等方式就近供電。
6.5運維保障
充電站點應建立明確的運維機制,對充電站點的人員管理、設備管理、維護保養、日常運行、應急處理等形成規範。應建立安全保障機制,對人員觸電傷害、車輛自燃、充電站火災、自然災害、環境污染等危險源編制應急預案,定期舉行應急演練。應細化人員管理制度,確立工作流程和崗位操作指導書。對充電基礎設施的巡視檢修應符合行業標準《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運行管理規範》(NB/T33019)的有關規定。充電基礎設施宜結合運行狀況按照正常巡檢和特殊巡檢分批次檢修;充電基礎設施出現故障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應急搶修,保障充電基礎設施技術完好,安全可用。節假日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應納入公路出行保障體系,對流量較大的充電站點提前制定服務保障方案,對排隊充電站點開展秩序維護,指引充電車輛前往鄰近的公路沿線充電站點或鄉鎮充電基礎設施進行充電。運營單位可結合公路車流量預測情況提前調配移動式應急充電設備,對出現排隊充電的站點及時開展應急服務,滿足尖峰時段的充電需求。
6.6安全保障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職責。充電設施產權(運營)單位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屬於經營性充電設施的,應將運營服務安全管理貫穿於運營服務全過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施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屬於非經營性充電設施的,業主要切實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同時可通過購買商業保險規避風險。充電站點的建(構)築物的防火、電力設備的防火、消防設施及警報裝置等與安全相關的要求需嚴格按照《電動汽車充電站通用要求》(GB/T 29781—2013)『11 安全要求』中的條款嚴格執行。充電站點的選址應儘量避免地質災害易發區,必須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建設的充電站點,應當在實施前對站點及其電力接入線路廊道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發生後,充電站點運營單位應該根據站點所在行政區域所發布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7宣傳保障
大力宣傳公路充電基礎設施網路建設和運營“一次成網,遍布全省,出行無憂”的創新發展模式。鼓勵各相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宣傳交通運輸行業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和重點路線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成績,消除大眾對電動汽車中遠距離出行的里程焦慮,改變大眾對電動汽車的使用和消費觀念,促進我省電動汽車升級換代。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能力,大力宣傳電動汽車節能減排、低使用成本等優勢,營造有利於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和廣泛套用的良好輿論環境。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充電設施規劃布局、建設動態和典型經驗等的宣傳,為充電設施行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