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路工程工可諮詢單位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是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公路工程工可諮詢單位信用管理辦法(試行)
- 屬性:管理辦法
湖南省公路工程工可諮詢單位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是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的。
湖南省公路工程工可諮詢單位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是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的。解讀一、辦法出台的背景社會信用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6月、2019年7月,國務院先後發布了《社會信用體...
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規範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建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公路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加強公正監管,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最佳化信用體系建設,全面提升行業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促進農村公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農村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湘交農路規〔2021〕13號)《...
第二條 在我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從事公路水運工程活動的企業適用本辦法。包含以下單位:(一)建設單位;(二)工程施工的企業;(三)工程監理;(四)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含設計審查諮詢機構);(五)工程造價諮詢、試驗檢測、工程諮詢等服務機構。第三條 誠信信息是指用於識別企業身份,反映企業狀況、履約能力、...
發布單位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公路設計企業信用評價工作,促進公路設計企業增強誠信履約和自律意識,進一步推動公路設計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和《關於建...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公路建設市場的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徵集、更新、發布及管理等活動。本辦法所稱從業單位是指在本省從事公路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單位;主要從業人員是指從業單位從事上述活動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項目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總工和單位法定代表人。第三...
《江蘇省公路養護作業單位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已經第12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2023年12月13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路養護作業單位信用管理,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根據《江蘇省社會信用條例》《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江蘇省...
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施工、監理企業增強誠信自律意識,規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7]17號)、《關於印發建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06]68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