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6日
行動計畫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積極搶抓國家全面推行註冊制改革的政策機遇,加快推進我省企業境內外上市,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融資成本,幫助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做強做優、提質增效,更好服務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現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省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達到200家以上,總市值達3萬億元以上,直接融資總額增長50%以上,資產證券化率提高5%以上,居中部省份前列,暫無上市公司的市州實現零的突破。其中,長沙市新增上市公司不少於40家,株洲市、岳陽市不少於8家,益陽市、常德市、湘潭市、衡陽市不少於5家,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邵陽市不少於3家,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婁底市不少於2家。全省現有國家級產業園區實現上市公司全覆蓋。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上市後備資源庫。圍繞我省“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以及科技創新“七大計畫”、先進制造業“八大工程”、改革開放“九大行動”,突出工程機械、軌道交通、航空航天、智慧型製造、5G通信、生物醫藥等先進制造業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現代服務業領軍企業、軍民融合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文化旅遊企業等,篩選一批主營業務突出、市場競爭力強、發展前景廣闊、具有較好上市基礎的企業,分別建立省、市州上市後備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應積極向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推薦上市後備資源,將上市後備資源庫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和扶持對象,推動其加快上市進程。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有關單位每年精選40家以上重點上市後備企業,予以重點關注、重點扶持。(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排在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推動企業股份制改造。紮實推進“資本市場縣域工程”,鼓勵和支持企業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按國家規定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積極協調解決企業股份制改造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確權、社保等相關問題,支持企業股份制改造。企業股份制改造過程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註冊資本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或者在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對於同一實際控制下的股權調整與轉讓、持股方式的變更(如直接持股變為間接持股)等重組情形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由受益財政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研究依法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強對上市後備企業的指導與支持。加強與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及全國股轉公司在宣傳培訓、調研走訪、上市培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著力將上海證券交易所資本市場服務湖南基地、全國股轉公司湖南基地等打造成為區域性多功能資本市場服務平台,為上市後備企業對接資本市場提供專業化、精準化、高效率服務。建立涵蓋科技、產業、金融等領域的專家顧問團隊,加強對上市後備企業的調研指導,定期開展專項服務,宣講資本市場政策,幫助擬上市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強化資本市場法治意識。引導金融機構積極與上市後備企業開展業務合作,開展股權質押、智慧財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貸款業務,創新信貸服務方式。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內證券交易所等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可轉債等,支持企業境外發債,拓寬融資渠道。積極引導銀行、證券、融資擔保、股權投資、保險、小額貸款等機構對上市後備企業加強金融服務,支持企業快速發展。(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培育功能。指導湖南股交所堅守多層次資本市場“塔基”的定位,加強制度和業務創新,提升改制輔導、融資轉讓等業務水平,支持股改掛牌企業發行私募可轉債,為小微企業提供全周期、一站式的綜合服務,充分發揮孵化培育企業上市的功能。建好科技創新專板,儘快將掛牌企業孵化上市。省直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作為,出台支持政策,牽頭推進行業專板建設,建好“文化產業”和“先進制造”專板,儘快推動“專精特新”專板落地,著力將湖南股交所建設成為服務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台。省財政按有關規定對湖南股交所掛牌企業給予補助資金。各地要制定出台相應的激勵措施,鼓勵和支持擬上市企業到湖南股交所掛牌、融資及規範發展。(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證監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發揮股權投資機構帶動作用。指導和支持湘江基金小鎮、麓谷基金廣場等基金聚集區發展,大力培育本土股權投資機構,積極引進境內外優質股權投資機構,支持基金聚集區運營機構發展,鼓勵股權投資機構投資上市後備企業。認真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湘江基金小鎮發展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2021〕9號),用好便捷商事登記、稅收支持、財政支持等各項政策措施。積極舉辦路演、培訓、創新創業大賽、論壇峰會、投融對接等活動,鼓勵股權投資機構投資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等優質企業,在股權投資機構和擬上市企業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樑。各地可在政策範圍內對投資並推動轄內企業成功上市的股權投資機構(團隊)給予適當獎勵。(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湖南證監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發揮上市服務機構推動作用。支持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上市服務機構發展,引導建立執業業績評價體系,將服務企業上市以及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情況納入重點評價範圍,推動提升業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鼓勵上市服務機構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深耕湖南資本市場,大力支持本土上市服務機構發展,支持財信證券等證券公司選派經驗豐富、執業良好的專業人才到市州、縣市區開展掛職交流、對口服務,推動市州、縣市區企業上市工作。上市公司協會、證券業協會、新三板企業協會、股權投資協會、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協會等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促進各類資本市場主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幫助企業融資、規範發展及上市。(責任單位:湖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七)發揮政府基金引導作用。湖南省財信產業基金、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湖南湘投控股集團等政府性基金要積極發揮領投作用,通過市場化運作,帶動民營投資機構將資金投向省上市後備資源庫企業,加快企業上市步伐。各市州及產業園區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區域內上市後備企業,幫助企業改善股權結構、提升對接資本市場能力。(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湖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科技廳)
(八)加大企業上市宣傳培訓力度。將企業上市、直接融資等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學習培訓內容,開設專門課程,舉辦專題講座,進一步提升領導幹部資本市場知識實際運用能力。各級金融部門要定期舉辦上市培訓、座談、研討等活動,邀請專家授課輔導,幫助擬上市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樹立正確的上市理念,學習掌握上市政策,提升上市實務操作水平。各級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報導企業成功上市的範例,形成鼓勵企業上市的良好氛圍,激勵更多企業依法依規利用資本市場加速發展。(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委網信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最佳化企業上市政務服務環境。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建立企業上市有關事項辦理的綠色通道,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幫助擬上市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審批、土地房產變更、資產轉讓、稅費減免以及產權確認等歷史遺留問題,依法依規辦理募投項目審批、經營許可、產權股權登記等事項,及時為企業出具上市所需各類合規證明檔案。對法律法規及政策檔案沒有明確規定的特殊問題,應當秉持尊重歷史和解決問題的態度,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等方式依法解決。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上市服務機構就企業上市事項申請訪談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配合。對擬上市企業新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在項目審批、用地、環評等方面給予支持,在符合政策條件下加快辦理。行政監管執法部門在涉及省內擬上市企業的行政處罰和智慧財產權糾紛處理、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等方面,應當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加強與企業溝通,妥善予以處置。網信等部門要指導上市公司和擬上市企業做好輿情應對工作,對重大輿情組織開展管控和引導。(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委網信辦、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新聞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拓寬企業上市渠道。堅持以推動企業境內首發上市為主,統籌推進境外上市、重組上市、引入外地上市公司工作。積極搶抓資本市場註冊制改革的政策機遇,積極推動成熟、規範的大中型企業主機板上市,著力推動科技創新型企業科創板上市,加快推動“三創四新”企業創業板上市,重點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北交所上市。鼓勵和支持旅遊、遊戲、文創、餐飲、網路、房地產等行業企業境外直接或間接發行上市,以及通過借殼上市、特殊目的併購公司上市等方式實現境外上市。商務、發展改革、外匯等部門在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投資備案等方面給予支持,推動企業境外上市。支持省內大中型企業、國有企業通過重組上市進入資本市場。利用我省承接東部沿海地區產業轉移的區位優勢,通過招商引資等方式大力引進外地優質上市公司和上市後備資源。(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證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外匯局、省國資委、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遊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引導上市公司做強做優。引導上市公司專注主業,創新發展,提升核心競爭力,穩步發展成行業龍頭企業。支持上市公司採取增發、配股、發行可轉債等多種方式再融資。鼓勵上市公司開展併購重組,最佳化產業結構,帶動產業鏈發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為上市公司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提供便捷服務。各市州、國家級產業園區支持轄區內上市公司設立併購重組引導基金,積極開展產業鏈橫向、縱向整合,壯大產業集群。鼓勵和引導國有投融資平台等大型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採取流動性支持、產業併購、戰略合作等多種方式幫助上市公司紓困解難,化解股票質押、流動性危機等風險,促進上市公司健康發展。(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證監局、省國資委、湖南銀保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實施財政補助。省財政對已在湖南證監局輔導驗收的企業,給予200萬元補助資金,對科創板上市企業再獎勵100萬元。對在香港、美國等資本市場上市的公司,參照企業A股上市補助政策給予資金補助。對收購省外上市控制權並將註冊地遷至我省的企業,省財政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資金。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根據實際,健全覆蓋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併購重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對企業股份制改造、重組過程中的新增成本給予獎補、緩交等優惠政策,降低上市成本。(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大人才支持。認真落實《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動計畫》(湘辦發〔2017〕42號)等政策檔案,對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為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支出,落實國家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加強資本市場人才隊伍建設,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企業引進的高層次、緊缺型資本市場人才,支持納入金融類人才支持對象,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政策優惠。(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健全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企業上市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快推進上市進程。健全激勵和問責機制,對真抓實幹、工作成效明顯的給予通報表揚等激勵措施。各市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把推進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行動計畫擺在突出重要位置,制定政策規劃,納入績效評估,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指導,久久為功、持續發力,加快推動本地區企業上市步伐。(責任單位: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目標到2025年,湖南全省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達到200家以上,總市值達3萬億元以上,直接融資總額增長50%以上,資產證券化率提高5%以上,居中部省份前列,暫無上市公司的市州實現零的突破。其中,長沙市新增上市公司不少於40家,株洲市、岳陽市不少於8家,益陽市、常德市、湘潭市、衡陽市不少於5家,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邵陽市不少於3家,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婁底市不少於2家。湖南全省現有國家級產業園區實現上市公司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