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省衛生廳等有關部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職責的通知

《關於省衛生廳等有關部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職責的通知》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1999年發布實施,旨在進一步加強對全省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省直有關部門在血吸蟲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省衛生廳等有關部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職責的通知
  • 外文名:General offic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s of schistosomiasi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duty of notice
  • 頒布日期:1999年12月15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文號:湘政辦發〔1999〕33號
  • 類別:政府條令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省直有關部門在血吸蟲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999〕70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省衛生廳等有關部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職責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省衛生廳:研究擬定全省血防工作的方針、政策、防治規劃和技術對策;負責組織實施人群血吸蟲病查治、健康教育、查螺、藥物滅螺、疫情監測和疫情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疫區的改水改廁工作,組織開展血防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負責防治技術指導和組織防治工作考核;負責血防執法監督工作;管理全省血防專業機構設定,組織對血防人員的培訓;承辦省血地防領導小組的日常開作,負責防治工作的綜合協調。
省計委:負責將血吸蟲病的防治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對血防機構所需的基本建設投資按照分級原則列入基本建設計畫;結合洞庭湖的治理,統籌安排滅螺資金。
省財政廳:根據疫情、防治工作需要和省財務情況,負責安排好血防事業經費的預算;負責省本級血防事業經費的審撥和監督管理工作。
省水利水電廳:負責將水利工程結合滅螺納入水利綜合規劃、農田水利規劃、洞庭湖治理工程計畫和以工代賑水利工程計畫;結合水利建設和洞庭湖治理,負責疫區防洪大堤沿線血防安全帶、隔離帶工程的修建;負責易感地帶堤坡的硬化、引水進螺涵閘的防螺改造、江湖洲灘和洪道易感地帶釘螺孳生地改造、垸內有螺溝渠原硬化和灌溉溝渠的清淤土埋滅螺。
省農業廳:根據全省的血防工作方針、政策和防治規劃,制訂農業部門的實施細則;負責牧畜血吸蟲病查治和牲畜傳染源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血吸蟲病疫情監測和疫情管理工作;結合農業生產及種植業、養殖業結構調整和農田基本建設,組織開展蓄水養魚滅螺、墾種滅螺和溝渠硬化滅螺;在漁政站設立抗血吸蟲藥投服點,結合漁民入湖簽證監督,配合血防機構對漁民進行血吸蟲病化療;組織和監督漁業管理單位和漁民在船隻上設定無害化儲糞設施。
省交通廳:負責船民和交通系統職工的血吸蟲病查治工作,按人事、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血吸蟲病傷殘鑑定;在有關航監站設立抗血吸蟲藥投服點,結合航運船舶簽證監督,負責對船民進行血吸蟲病化療;組織和監督航運單位和船民在船隻上設定無害化儲糞設施。
省林業廳:負責“興林抑螺”工程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林區滅螺。
省教委:負責將血防常識列入中國小教育內容,制訂和推行學生預防血吸蟲病的行為規範,有計畫地對疫區中小學生進行血防知識教育;配合血防部門做好學生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
省科委:負責將血防重點項目列入科研攻關計畫,支持和資助血防科技成果推廣工作。
省農村辦:負責結合農田水利建設、農業生產滅螺工作的綜合協調。
省民政廳:負責生活貧困符合救濟條件的晚期血吸蟲病的生活救濟。
省公安廳:根據防治工作和防止疫情擴散的需要,協助血防部門開展人畜血吸蟲病同步化療和傳染源管理工作。
省廣播電視廳:負責血防宣傳報導工作。
湖南醫科大學:針對血防技術難點和防治工作中的突出技術問題,開展血防科研攻關和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培養血防專門人才。
各部門承擔任務所需的經費、物資,由本部門負責協調解決。按省血地防領導小組要求辦好血防聯繫點。
疫區各市、縣(市、區)參照上述職責,制定本地區有關部門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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