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湖南省漁業條例》的決定

    (2004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04年7月30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對《湖南省漁業條例》作如下修改:
刪除第十八條。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漁業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