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法院槍擊案

湖南永州法院槍擊案

2010年6月1日上午9:50左右,零陵區法院發生一起槍擊案件。兇手持微型衝鋒鎗衝進庭審現場向正在審案的法官和工作人員掃射,現確認幹警3死3傷。現場死4人,兇手當場自殺身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永州法院槍擊案
  • 事件類型:槍擊事件
  • 發生時間:2010年6月1日上午9:50左右
  • 發生地點:湖南永州零陵區法院
事件經過,事件死傷者名單,死者,傷者,事件處置,

事件經過

公安部門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零陵區支行守護押運隊隊長朱軍,男,現年46歲。
2010年6月1日上午,朱軍以驗槍為由,通過該行槍庫管理員騙取“七九”式微型衝鋒鎗1支、“五四”式手槍和“六四”式手槍各1支、6個裝滿子彈的彈夾(其中“七九”式彈夾2個,各裝有子彈10發;“五四”式彈夾2個,各裝有子彈5發;“六四”式彈夾2個,各裝有子彈5發)。
2010年6月1日上午10時左右,朱軍攜帶上述槍械,開著郵政押鈔車,來到零陵區法院。隨後,朱軍進到該院辦公樓的四樓農村法庭辦公室門口,先用衝鋒鎗朝辦公室里開槍掃射,然後掏出手槍繼續向辦公室內的幹警射擊。趙滬寧、蔣啟東、譚斌等三人當場死亡;在場的歐陽毅伍曉輝中彈負傷。正從五樓下來的黃嵐見狀立即撥打110,被擊中背部受傷。隨後,犯罪嫌疑人朱軍開槍自殺身亡。至此,現場釀成了四死三傷的惡性案件。

事件死傷者名單

死者

趙滬寧,水口山法庭庭長;
蔣啟東,水口山法庭副庭長;
譚斌珠山法庭副庭長;
朱軍(音同),本事件犯罪嫌疑人

傷者

黃嵐,審管辦法官;
歐陽毅,水口山書記員;
伍曉輝,水口山書記員。

事件處置

零陵區法院門口已經拉起了警戒線,10餘幹警在維持秩序。事件發生後,永州市委書記黃天錫,市人大主任李良鐵,市委常委、區委書記高建華,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善生,零陵區區長石艷萍等市、區領導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成立了現場指揮部和特偵組、事件調查組、醫療搶救組、善後工作組、信息後勤組,進行現場處置和立即搶救傷亡人員,醫院盡最大力量對傷亡人員進行急救。由公安、紀檢、檢察、法院等部門組成調查組,調查事件具體情況。
2010年6月1日下午3時許,湖南高院院長康為民親赴永州零陵區坐鎮指揮協調,搶救受傷人員,對在此次事件中遇難的三名法官表示哀悼,對其家屬和受傷幹警表示慰問,對犯罪分子這一極端暴力犯罪行為表示譴責。並表示全省各級法院將進一步加強法庭安全保衛工作和法庭安檢工作,盡一切措施保證當事人參與訴訟活動的安全。
疑似犯案誘因之一
2006年朱軍唐新民、黃大霜因房屋買賣契約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2006年6月2日朱軍委託律師歐陽臻零陵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繼續履行契約,要求二被告承擔20000元違約金。到2007年7月31日為止,零陵區人民法院分三次已經將標的款20000元全部執行到位,預交的訴訟費5500元也退給了朱軍。但朱軍認為執行時間拖延太長,且滯納金和房產證未執行到位,加之2003年與妻子協定離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至2010年診斷為晚期。朱軍曾在家中休息了兩個月,作案前三天,他才回到單位繼續上班。由此朱軍產生怨恨、報復心理和輕生厭世念頭。
疑似犯案誘因之二
有把媒體報導稱,本案犯罪嫌疑人開槍射殺事件與“湖南永州少女被迫賣淫案” 有很大關聯性,犯罪嫌疑人朱軍是被強姦、被逼賣淫少女的乾爹。原文如下:“2010年6月的永州槍擊案就發生在零陵區法院(當時在法院庭審過程中,發生嚴重槍擊事件,一當事人持槍掃射,導致3名法官當場死亡,3名受傷,嫌兇當場自殺,編者注),而最後自殺的開槍者朱軍,正是樂樂的乾爹。”
其它說法
據現場指揮部透露,朱軍此次行兇對象並非此前參與其房屋買賣契約糾紛案判決的法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