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防

湖南人防

人民防空國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方面,是現代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利國利民的社會公益事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人防
  • 組織體制:接受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領導
  • 撤銷:1958年11月撤銷
  • 成立:1954年成立
組織體制,發展歷程,發展狀況,未來發展,

組織體制

人民防空工作實行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雙重領導體制,並接受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領導。

發展歷程

新中國成立後,湖南人防經歷了一個曲折發展的過程。1954年成立湖南省人民防空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定在省公安廳,1958年11月撤銷,1965年5月恢復,1966年陷於停頓;1969年9月成立湖南省人民防空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設定在省軍區司令部;1978年11月省人防辦改為省革委管理;1981年11月省人民防空領導小組改為省人民防空委員會,辦事機構為湖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列入省政府機構序列;2001年,省和國家人防重點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實行了統一設定,為人民政府人防工作主管部門和國防動員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2009年,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列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全省122個縣(市、區)有106個設立了人防工作機構。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為正廳級,地級市(州)人民防空辦公室為正處級,縣級人民防空辦公室為正科級。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6個職能處,即秘書處、指揮通信處、工程管理處、財務處、法規處、人事處,下轄省二○二工程管理處、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造價)管理站、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省人防後勤服務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

發展狀況

我省人防事業經過50多年的艱苦奮鬥,取得了顯著成績。特別是“十五”以來,我省各級人防部門在國家、廣州軍區人防辦和省委、省政府、省軍區、省國動委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第四次、第五次全國人防會議精神,堅持“長期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方針,堅持人防建設與經濟建設相協調、與城市建設相結合,依法建設,開拓進取,全省組織指揮體系、防護工程體系、通信警報體系、專業隊伍體系、人口疏散體系、科研和人才培育體系初步形成,人民防空的整體抗毀能力、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人防各項建設呈現出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

未來發展

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是新軍事變革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人防建設正處於由機械化戰爭條件下防空襲向信息化戰爭條件下防空襲轉變,由單一防空體制向防空防災相結合體制轉變、由行政管理方式為主向法律管理方式為主轉變的發展階段,面臨著“戰場”和“市場”的雙重挑戰。為把我省人防建設成為戰時能力強、平時作為大的新型人防,我們將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履行戰備職能、參與城市建設、融入公共應急體系、服務經濟發展的方向定位;堅持“抓發展,破難題,打基礎,創環境”的工作主線,堅持以項目建設牽引人防發展、以“結建”工作支撐人防發展、以信息化建設提升人防發展、以宣傳教育促進人防發展、以法制建設和自身建設保障人防發展的基本舉措,使人防建設與湖南的戰略地位、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為維護國家安全、推動富民強省、構建和諧湖南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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