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汽車產業轉型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0月27日
內容全文
為加快促進我省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建成我國重要的新能源與智慧型網聯汽車創新中心和生產基地,根據國務院關於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和我省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速推進新能源汽車科技創新和相關產業發展,為建設清潔美麗世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更大貢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工作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推動全省汽車產業電動化、網聯化、智慧型化轉型發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構建“車-能-路-雲”融合發展的產業生態,發展壯大新能源汽車自主品牌,為我省打造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提供產業支撐。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建成全國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新能源汽車產量占全省汽車總產量比重達到40%以上,產值達到3500億元。動力電池系統、新型底盤架構、智慧型駕駛體系等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能力和產業安全保障水平顯著增強,組合輔助駕駛(L2級)及以上級別新車銷量占全省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的80%以上。在整車領域形成1家年產100萬輛以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在關鍵零部件領域形成10家單項冠軍企業,帶動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成長,新能源汽車產業對全省製造業的龍頭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在全國的產業地位進一步凸顯。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擴量提質行動,提升新能源汽車整車規模和競爭力。統籌全省汽車產業布局,充分利用我省現有資產存量和整車企業產能,發揮東風公司等龍頭企業轉型帶動作用,推動汽車產業向電動化、網聯化、智慧型化方向轉型升級,到2025年,保證全省新能源汽車產能在250萬輛以上,鞏固我省汽車大省地位。
1.發揮龍頭企業轉型引領作用。深化東風公司協同融合發展,激發企業轉型的內生動力,推動新能源汽車和自主品牌突破性發展。到2025年,東風公司新能源汽車產量實現100萬輛,新能源汽車產量與燃油汽車產量達到1∶1;自主品牌產量與合資品牌產量達到1∶1。強化與上汽通用、長城公司、廣汽公司等整車企業集團的對接,將更多新能源汽車生產線布局在湖北,推動更多車型在湖北生產。支持省屬國有投資平台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加強與省內相關整車企業開展戰略合作,加快推動我省整車企業做大做強。
2.鼓勵傳統車企加速轉型。支持和促進傳統車企加快向新能源汽車轉型步伐,鞏固上汽通用武漢基地產線改造成果,發揮年產20萬輛新能源車生產能力;推動東風本田一廠、二廠、三廠及長城等傳統燃油車產線實施柔性化改造,提高整車智慧型製造水平和柔性化、定製化生產能力,到2025年底新增新能源車產能150萬輛。
3.擴大新能源乘用車規模。積極引進國際高端知名整車以及國內優勢車企在湖北投資布局,加快推進吉利路特斯、東風高端越野車等新能源整車項目達產達效,力爭到2025年,建成投產產能60萬輛以上。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開發性價比高、滿足個性化出行需求、適銷對路的新能源乘用車車型,提升產銷量和產能利用率。支持汽車生產企業在省內研發並投產銷售新能源新車型和從集團引進新能源新車型。支持推廣達到國家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40429-2021)定義的3級及以上駕駛自動化功能的新能源汽車車型。
4.積極發展新能源商用車。支持東風商用車公司等整車企業與國際商用車巨頭深化戰略合作,立足純電動、混合動力、氫燃料電池三大技術路線,大力研發生產新能源商用車,打造中國新能源商用車生產基地。加快推進東風輕型商用車智慧型製造等新能源商用車項目建設,推動新楚風、華神、萬山等氫燃料電池整車項目建設,帶動產業鏈製造水平提質增效升級。
5.支持智慧型網聯汽車多元場景綜合套用。圍繞5G、無人駕駛、車路協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加快推進武漢國家“雙智”試點、襄陽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漢十高速商用車無人駕駛示範建設。有序開放街區、道路、機場、港口等作為智慧型網聯車輛示範套用場景,鼓勵開展開放場景內自動駕駛計程車、公交、短途接駁、物流配送、清掃車等形式的示範套用。積極支持有主動駕駛(L3級)及更高級別自動駕駛功能商業化套用。支持具備條件的市、州採用多種形式推廣一批示範效果好的優秀場景。
(二)實施補鏈強鏈行動,完善新能源汽車零部件供應鏈體系。搶抓全球產業鏈重構機遇,推動新能源汽車零部件巨頭投資湖北,引進和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形成集原創性研究、系統化開發、模組化製造、集成化供貨於一體的新能源汽車零部件供應鏈體系。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車零部件本地配套率達到40%以上。
6.推動動力電池全價值鏈發展。支持中創新航、億緯動力、比亞迪、寧德邦普、遠景科技等企業提高工藝水平和生產效率,做大做強動力電池產業,到2025年,動力電池產能達到200GWh。支持格林美、駱駝集團等企業完善動力電池回收、梯級利用和再資源化的循環利用體系。推動東風鴻泰、隆中實驗室等開展高安全全氣候動力電池、全固態電池電解液、鈉離子電池等下一代動力電池研發和技術儲備,打造國內領先的動力電池特色產業集群。
7.提升新型底盤架構自主化能力。支持東風電驅動、東實大洋等重點企業突破電機控制技術,積極引進弗迪動力、匯川技術、日本電產等全球知名企業落地湖北,開展IGBT電機控制器、電子液壓制動系統(EHB)、線控轉向系統、多域融合控制系統等方面的研發及產業化,適應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需求。到2025年,培育或者引進1家以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型底盤架構系統研發製造企業,核心零部件(控制器、電機等)自主化率達到20%以上。
8.加快推進智慧型駕駛技術攻關及產業化。重點支持中國信科、武漢新芯、黑芝麻等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特色企業積極投入車載智慧型晶片研發,突破通信、處理、控制、電源管理等車載智慧型晶片關鍵技術和工藝,實現20款以上核心汽車晶片產業化。依託高德紅外、夢芯科技等企業加強雷射雷達、毫米波雷達、車載定位裝置等感知部件研發生產,打造10款以上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名產品。加快推動汽車與軟體產業融合,支持光庭信息、東軟集團等企業研發新能源汽車智慧型軟體,實現20款以上自動駕駛領域軟體量產。對汽車軟體開發項目按實際支出研發費用給予支持。支持東風公司等龍頭企業牽頭建設智慧型計算平台,研發高級輔助駕駛和自動駕駛解決方案,在模擬仿真駕駛、智慧型駕駛等領域取得突破。力爭到2025年,培育2家以上在智聯網聯汽車相關領域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晶片研發和製造企業。
9.推動氫燃料電池產業鏈有序發展。支持東風、理工氫電、新天綠色能源等企業,加快發展氫燃料電池與控制系統全產業鏈發展體系。推動中車長江、新楚風、隆中實驗室等企業和科研院所突破低成本超薄質子交換膜、低鉑基高功率密度催化劑、低成本高強度碳紙等關鍵材料批量製造技術。全面掌握燃料電池電堆及系統核心組件關鍵技術,加快電堆、膜電極等關鍵核心零部件的重點布局,打造國內領先的氫燃料電池研發和生產基地。支持武漢、襄陽、十堰、隨州等城市共同參與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套用,創建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套用城市群。力爭到2025年,全省推廣各類氫燃料電池新能源汽車3000輛以上。
10.推動汽車供應鏈平台建設。支持長江汽車產業供應鏈、東風汽車等重點企業建設汽車產業鏈供應鏈暢通協調平台,引導上下游企業加強供需對接和深度合作,形成戰略聯盟、簽訂長單、技術合作等長效機制穩定供給,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依託湖北長江車百產業基金,創新供應鏈金融服務,支持汽車供應鏈強鏈、補鏈。鼓勵整車企業和零部件總成企業聯動產業供應鏈平台引進零部件企業來鄂投資,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符合條件的引進項目給予政策支持,省財政對地方政府在重大項目引入期、建設期和運營初期實施的優惠政策給予適當補助。
(三)實施創新發展行動,增強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可控能力。以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為主攻方向,針對產業發展的“瓶頸”和“短板”,著力突破核心技術和關鍵零部件制約,堅持走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的發展之路,加快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標準和品牌,力爭到2025年,產業鏈總體達到中等水平自主可控。
11.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整車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集聚高端人才,加快集成技術創新,提高整車綜合性能。發布新能源汽車產業重大核心共性技術發展指南,加快實施“尖刀”技術攻關工程,以“定向項目研究”“揭榜掛帥”方式推動關鍵技術攻關、新產品試製、示範套用,集中力量在氫燃料電池、智慧型網聯等領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適度超前部署、集中攻關和套用推廣可燃冰等新能源技術以及飛行汽車等領域前沿技術。充分利用省核心技術攻關專項、技術創新計畫和科技重大專項等政策,實施一批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力爭2023-2025年,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組織實施省級以上補短板產品和關鍵技術攻關項目30個以上。
12.加快高水平創新平台建設。鼓勵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匯聚創新資源,合作建設創新平台和新型研發機構,提升自主創新和協同創新能力。支持東風公司、中信科等建設湖北省車規級晶片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鼓勵東風嵐圖、億緯動力、高德紅外等優勢企業創建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平台,支持東風公司組建車谷實驗室,鼓勵隆中實驗室爭創國家級實驗室。支持企業創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等。力爭到2025年,新增國家級創新平台4個以上。
(四)實施資源資產增效行動,培育和壯大新的增長點。統籌謀劃全省現有整車產能和資產存量,進一步整合最佳化省內汽車產業資源,著力打造一批新車型、叫響一批新品牌,培育產業新增長極。
13.多渠道引導盤活存量資源。支持符合條件的優勢企業與現有整車開展股權收購、資產重組、產能合作、代工轉產等戰略合作,通過升級改造轉型發展新能源汽車,全力盤活存量資源和現有資質、產能。積極爭取國家部委對我省新能源汽車項目支持,推進省內現有汽車產能利用。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鼓勵新能源汽車企業兼併重組、做大做強,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力爭到2025年盤活閒置產能70萬輛以上。
14.鼓勵企業出海拓市場。鼓勵探索“海外併購-新建基地-轉移產能”新模式,支持省屬企業、上市公司通過併購海外優質企業吸引外資合作,在鄂建立生產基地。支持東風公司等重點車企向“一帶一路”、RCEP國家和區域開拓國際市場,積極舉辦中國國際商用車展、中國武漢國際汽車展等活動。支持東風嵐圖、吉利路特斯、易捷特等利用合資渠道拓展海外市場,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整車出口基地。大力開展新能源新車型宣發推廣。力爭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車出口額突破300億元。
15.提升檢測認證與測試評價能力。依託現有“國字號”檢測機構、試車場(武漢、襄陽)及協同平台,加快建設國家新能源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專用汽車車載裝置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智慧型網聯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燃料電池汽車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五大新能源汽車領域國檢中心,為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鏈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支持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檢驗檢測機構建設,積極推進建設國家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五)實施基礎設施提升行動,提高綜合服務保障能力。加快推進能源網、交通網、信息網融合發展,構建布局科學、廣泛互聯、開放共享、經濟便捷的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體系。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網路覆蓋率、服務能力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16.加快智慧型路網設施建設。積極開展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標識、交通管理及信息發布系統智慧型化升級,鼓勵建設多功能桿。因地制宜推進全省智慧高速建設,推進光纖感測器在高速公路“四改八”工程中鋪設套用,推動鄂州花湖機場、漢十高速等智慧高速試點示範。到2025年,開放測試道路2000公里以上,建設智慧高速公路180公里,實現重點區域全覆蓋,基本滿足車路協同、智慧交通、智慧出行套用需求。
17.加快充換電設施智慧型有序建設。堅持適度超前,推進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新建小區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樁或預留安裝條件。加快高速公路、國省幹道、城鄉公共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發展,力爭到2024年基本實現公共停車場站充電基礎設施快充網路全覆蓋。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快充和換電設施,建設綜合供能服務站。支持樁企、車企研發新型超級快充技術、換電技術,探索大功率超充充電設施建設新模式,加快建設一批超充示範項目。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予以支持,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支持符合條件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力爭到2025年,建成充電樁60萬個。
18.加快氫能供應網路建設。研究出台我省加氫站建設及運營管理辦法,鼓勵探索本地化運營補貼標準和機制。充分利用宜昌、武漢、孝感等地現有氯鹼、焦爐煤氣、煉化等行業副產氫資源,穩步推進制氫、儲氫、運氫、加氫等設施設備建設。在漢十、漢宜、武黃等高速公路等沿線率先布局加氫站,充分利用服務區已有場地資源開展油、氣、氫、電綜合供給服務站建設。到2025年,建成加氫站60座,基本形成氫能供應網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依託湖北省突破性發展新能源與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工作專班,統籌全省新能源與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全局性工作,加快推進省級層面重大問題研究、重大政策出台、重點工程實施等各項工作,協調解決產業發展面臨的問題困難。
(二)加強財稅扶持。嚴格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發揮金融要素支撐作用,加大對重點新能源與智慧型網聯汽車項目的融資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發揮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軍民融合發展等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支持我省新能源與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鏈骨幹企業提能擴產、提質增效。對符合條件的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節能降碳效果明顯的項目,優先推薦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
(三)加強要素保障。優先將新能源汽車項目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由省級統一調配建設用地指標。統籌能耗和污染排放容量指標,支持新能源與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加大新能源與智慧型網聯汽車高端人才引進力度,鼓勵各地出台新能源汽車領域專項人才政策。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推進院校和汽車企業建立技能人才聯合培養機制。
(四)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關於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積極推進“百城聯動”汽車節和“千縣萬鎮”新能源汽車消費季活動,加大鄂產新能源汽車品牌推介力度。鼓勵整車企業針對農村地區特點,開發性價比高、實用性強的新能源車型,進一步豐富新能源汽車產品供應。鼓勵各地出台新能源汽車專項政策,在上路許可權、停車優惠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