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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汽車客運站高質量轉型發展實施方案》。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交通強國建設戰略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高質量交通強省建設要求,穩步推動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客運站)高質量轉型,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出行,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問題為導向,以優布局、調結構、拓功能、強服務為重點,逐步構建“站車企”多點支撐、“客貨郵”多業並舉、“站商運”多元發展的新格局,切實推動客運站轉型發展,以高質量交通強省建設新成效服務吉林全面振興。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推動、政策引導。強化政府統籌推動,建立部門協調、上下聯動機制,做好頂層設計和政策支撐保障,“一站一策”分類有序引導客運站轉型發展。
——堅持企業主體、市場運作。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切實遵循市場規律,有效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和創造力,不斷提升客運站服務質量和經營效益。
——堅持拓展服務、綜合開發。在保障客運功能和服務品質的基礎上,支持客運站積極拓展服務功能,因地制宜實施綜合開發,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發展目標。到“十四五”末,全省二級以上客運站轉型升級為集客運、物流、旅遊、商業等多元化道路運輸綜合服務平台,網路化、便捷化、多元化客運站點服務體系基本建成,空間布局合理,組織結構最佳化,服務提質增效,多元複合型模式建立,實現客運站健康穩定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調整客運站結構布局。
1.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結合城鄉空間結構、人口分布以及客流流量流向,科學調整客運站數量和布局,在保障旅客出行的前提下,對客流量稀少、利用率不高的客運站穩妥有序撤併整合。(省交通運輸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新建客運站應充分論證,統籌布局,與火車站、機場等實現綜合換乘,避免新建功能單一的客運站。(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據國土空間規劃,推動客運站由單點集散向多點串聯轉型,在公交捷運站、學校、商超、旅遊景區、醫院等客流集中地設立停靠點。(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根據客流量最佳化售檢票、候車、安檢、發車等功能區劃,合理調整服務設施設備規模,支持客運站按需調降級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運行成本。(省交通運輸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打造客運站綜合服務平台。
5.推動客運站與公路客運、公交、軌道交通、交投、城投等併購重組,資產最佳化整合,實現一體化運營,提高運營服務水平和抗風險能力。(省交通運輸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改造增加倉儲、分揀、配送等貨運物流功能,合理設計客貨流線,精準實施分區管理,依法依規安全有序運營,促進“客貨郵”融合發展。(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支持與旅行社、景區等主體合作,增加旅遊集散中心功能,提供旅遊票務預訂、信息諮詢等服務,完善直達旅遊景區景點的客運服務網路。(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遊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利用站場資源,合理開展商貿、酒店住宿、農產品展銷、汽車銷售及後市場、汽車租賃、機動車駕培等服務和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拓展公交首末站、停保場、城際城鄉公交換乘中心、春耕秋收出行服務平台等功能,開展城市候機樓、高鐵無軌站等聯程聯運業務,提升服務水平和效益。(省交通運輸廳、省民航機場集團、中鐵瀋陽局集團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利用自身場地資源,加入“旗E春城、旗動吉林”等綠色行動,向社會提供充換電和充電託管服務,合理布局光伏發電。(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最佳化關停客運站資源利用。
11.停用的客運站舍及土地要加快綜合開發利用,用於公交站場、軌道交通、公共停車場、物流、旅遊集散等商貿經營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入駐辦公。(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管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開展站務員技能培訓,搭建平台,幫助關停客運站站務人員合併及轉崗至城市軌道交通、鐵路、物流、郵政快遞等適任崗位就業,妥善解決人員分流。(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郵政管理局、中鐵瀋陽局集團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財稅土地支持政策。
13.客運站轉型為城市公交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等,需變更土地使用性質的,依法依規辦理變更手續,並依照相關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客運站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政府予以政策支持。落實用水、用熱價格,執行與工業同價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統籌運用現有資金渠道,對客運站轉型發展成效實施考核,支持客運站提升綜合服務品質,推動客運站高質量轉型示範引領。對承擔農村客運業務的客運站,可使用中央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對日常運營予以補助。(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依法依規降低客運站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妥善解決欠薪欠保問題。(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客運站拓展綜合服務功能和綜合開發利用,依法享受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5年過渡期支持政策。(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8.鼓勵依法適當提高客運站容積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業設施。支持客運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進行綜合立體開發,分層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本地客運站高質量轉型發展實施方案,組建工作專班,明確部門職責,確保客運站轉型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加強政策支持。要進一步明確客運站的公共服務屬性和公益性定位,在用地、用電、設施改造、人員安置、企業改制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助力客運站高質量轉型發展。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切實加強政策解讀和疏導工作,暢通訴求渠道,密切關注行業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穩定發展環境。
(四)加強督導落實。建立健全督查落實機制,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壓緊壓實屬地責任。省里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推動完成客運站高質量轉型發展目標任務。
內容解讀
其中提出,打造客運站綜合服務平台。推動客運站與公路客運、公交、軌道交通、交投、城投等併購重組,資產最佳化整合,實現一體化運營,提高運營服務水平和抗風險能力。支持與旅行社、景區等主體合作,增加旅遊集散中心功能,提供旅遊票務預訂、信息諮詢等服務,完善直達旅遊景區景點的客運服務網路。利用站場資源,合理開展商貿、酒店住宿、農產品展銷、汽車銷售及後市場、汽車租賃、機動車駕培等服務和建設創業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