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學校周邊安全區域管理辦法》是2023年8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管理辦法。
《湖北省學校周邊安全區域管理辦法》是2023年8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管理辦法。
《湖北省學校周邊安全區域管理辦法》是2023年8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管理辦法。印發通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學校周邊安全區域管理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28號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湖...
本條例所稱學校安全,包括學校(含校園及周邊)和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學生和教職工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應當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實行政府負責、屬地管理、社會協同、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第...
第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和學校舉辦者應當依法保障學校安全所需經費。學校不得以保障安全為由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第二章 學校周邊安全 第九條 生產、經營、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險品以及設定高壓設施設備的,應當按照...
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
湖北省分洪區安全建設與管理條例 (1996年11月22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4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集中修改、廢止部分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
《湖北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15年7月27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第381號 省長:王國生 2015年8月1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校車...
根據《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範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為符合條件的車輛辦理校車標識;從嚴查處手續不全、車況不佳、駕齡車型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督促各學校(幼稚園、民辦學校)進一步落實...
《湖北省教育廳關於近期做好各級各類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湖北省教育廳2009年發布的一則通知。中文名 湖北省教育廳關於近期做好各級各類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簡稱 湖北省教育廳 屬性 教育科技 ...
第一條 為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和其他安全管理,保障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和其他...
在學生安全區域內,公安機關要健全日常巡邏防控制度,加強學校周邊“護學崗”建設,完善高峰勤務機制,優先布設視頻監控系統,增強學生的安全感;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設施。 (七)健全學校安全預警和風險評估制度。教育...
為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提高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簡介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食安辦〔2016〕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安全辦、綜治辦、教育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教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安部《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要求,特制定...
落實《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廣泛開展師生安全教育宣傳,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持續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夯實平安校園“七防工程”,鞏固提升中國小、幼稚園安全防範“三個100%”成果。2.狠抓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安全管理。加強...
農村公路穿越集鎮、市場的路段或者路口應當設定交通信號燈、道路照明燈、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隔離欄等交通安全設施。沒有設定交通信號燈的,應當設定規範的警示標誌、讓行標誌。學校、幼稚園、醫院、養老院周邊地區和居民聚居區等容易發生危險的...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市建設廳 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檔案全文 湖北省中國小校食品安全副校長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中國小校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攤販應當在指定的經營地點、確定的經營時段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周邊環境衛生整潔,不得影響道路通暢、交通安全。第四十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區域食品攤販的登記工作,並將食品攤販登記信息告知所在地的城市管理、食品安全...
通過集中整治,進一步完善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責任落實、管理規範、措施有力;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得到遏制,杜絕無牌無證...
第二章 中國小校校園周邊安全區域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中國小校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中國小校保全除負責校園內安全保衛工作外,還應當經常性地開展校園周邊環境巡查工作,發現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在學校周邊設立的營業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