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07年工作要點》是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7年3月30日發布的檔案。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07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07年工作要點
2007年全省人才工作總的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和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為主線,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和科學人才觀,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以高層次創新型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為重點,加強巨觀指導,突出重點項目,最佳化創業環境,建立健全人才隊伍開發機制和人才工作協調機制,為把我省建設成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建設和諧湖北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一、加強巨觀指導和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全省人才工作
1、進一步健全領導小組運行機制。完善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和運行方式,進一步規範領導小組議事決策內容和程式,健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重大事項報告和聯繫協調製度。研究制定組織部門在人才工作中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的意見。(省委組織部)
2、切實加強對人才工作的巨觀指導。督促各地健全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完善運行機制,配備必要的工作力量。堅持和完善人才工作聯繫點制度,切實發揮聯繫點的示範帶動作用。(省委組織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落實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研究制定市縣黨政領導班子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及考核辦法,把人才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內容。把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列入省直單位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目標管理。制定實施省領導聯繫高級專家制度。(省委組織部、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4、進一步營造良好的人才工作輿論氛圍。制定人才工作宣傳計畫,做好經常性人才工作宣傳報導和優秀人才典型的宣傳。圍繞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組織開展人才工作主題宣傳活動。繼續辦好《湖北日報》“人才”專欄。開展“2006湖北人才工作好新聞”的評選。加強人才工作理論研究。(省委宣傳部、湖北日報社、湖北廣電總台、省委組織部)
二、適應建設創新型湖北的要求,加強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
5、組織實施各類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開發工程。研究制定加強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完善我省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隊伍的培養、選拔、使用辦法,啟動“荊楚創新人才開發計畫”。繼續推進“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工程”、“楚天學者計畫”的實施。紮實推進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加強社會科學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舉辦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重點的各類專家培訓班。(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委宣傳部、省國資委、省經委、省委組織部)
6、做好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智力的吸引、使用工作。制定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實施辦法。組織海外人才招聘活動,建立健全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來鄂工作、創業公共服務體系,推動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籌備組織 “2007華僑華人創業發展洽談會”及高層次人才招聘活動。(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外僑辦、省委組織部)
三、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推進農村實用人才開發
7、推動農村實用人才整體開發。研究提出加強農村實用人才資源開發的意見。召開全省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會議,加強對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的統籌協調。新建一批農村人才資源開發示範縣。(省農業廳、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
8、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並落實 “一村一名大學生計畫”實施方案和工作規劃,完善有關政策保障措施。深入推進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作,加快實施“溫暖工程”、“百萬中專生計畫”,加強遠程教育,完善農村科普示範體系。繼續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畫”。認真貫徹《關於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鄂辦發〔2006〕32號),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切實落實“三支一扶”工作計畫,完成首批3000名高校畢業生的招募工作,加強“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日常管理服務。(省農業廳、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省委統戰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技廳、省科協、省扶貧辦、省委農辦、省委組織部)
四、著眼於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9、開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調研。認真完成中央組織部下達的“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問題研究”調研任務。研究制定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選擇部分市、縣開展社會工作人才開發試點工作。(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
10、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開發工作。制定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開發計畫,建立培訓基地,整合教育培訓資源,培養急需的社會工作人才。研究建立社會工作人才的職業規範、從業資格和評價標準。建立激勵保障機制,充實社會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的人才力量。研究各類社會工作人才的協調配合機制,充分發揮廣大社會工作人才在關愛弱勢群體、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積極發揮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省民政廳、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
五、以能力建設為重點,促進各類人才協調發展
11、加強黨政人才培養。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抓好乾部的教育輪訓工作。繼續組織實施幹部掛職鍛鍊“十個一批”計畫。深入推進鄂港人才交流計畫,做好選派優秀中青年縣處級幹部到香港大公司學習掛職的輪換工作。繼續選調1000名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召開全省選調生工作會議,完善選調生管理辦法。(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外僑辦)
12、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繼續實施“1315”企業人才培訓工程,舉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培訓班。抓好“雙百家”重點中小企業和民營排頭兵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在境外舉辦民營企業家高級職業經理研修班。(省國資委、省經委、省委統戰部、省委組織部)
13、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制定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召開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會議。評選表彰一批“湖北省技能大師”、“湖北省技術能手”。抓好技師學院和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建設,推動校企合作,促進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加強和改善職業技術教育、職業培訓工作,繼續開展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團省委)
14、推動其他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協調發展。做好青年人才、婦女人才、黨外人才、少數民族人才、非公有制經濟和新經濟組織人才的培養工作。充分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才的作用。(省委統戰部、團省委、省婦聯、省民宗委、省經委、省人事廳、省委組織部)
六、推進人才工作項目建設,為各類人才發揮作用搭建平台
15、開展人才工作服務我省實施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活動。運用第二屆“中國・中部崛起人才論壇”成果,制定我省人才工作為實施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服務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武漢城市圈人才一體化”行動計畫的實施和各類人才合作項目的開展,進一步促進區域人才資源的開發開放和合作。(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發改委)
16、實施 “貧困地區人才援助計畫”。研究制定“貧困地區人才援助計畫”實施方案,統籌貧困地區人才援助工作。加大對貧困地區急需人才的培養力度和人才工作項目的支持力度。採取措施引導各類人才到貧困地區開展智力扶貧活動。(省扶貧辦、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民宗委、省科協、省委組織部)
17、深化“湖北科技創新院士專家行”活動。組織院士專家深入經濟社會發展第一線開展規劃論證、技術諮詢、科技攻關等活動,加強重點項目的跟蹤服務,提高活動實效。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優秀中青年專家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服務。(省委組織部、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人事廳)
18、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科技副職選派、管理工作。制定湖北省科技副職選派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改進方法,完善管理。做好第八批科技副縣(市、區)長考核和第九批科技副縣(市、區)長的選派工作。繼續做好中組部、團中央“博士服務團”成員的協調服務工作。(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人事廳、省教育廳、團省委)
七、堅持體制機制創新,不斷夯實人才工作基礎
19、深化選人用人制度改革。抓好中央和我省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有關法規檔案的貫徹落實。紮實推進《公務員法》的實施。研究提出全省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國有企業領導人才市場化配置機制,逐步開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試點工作。加強和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建設。(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國資委)
20、推進人才資源信息化建設。建立全省高層次人才信息庫,提出各類人才分類管理辦法,規範人才信息平台。完善全省人才資源信息和人才隊伍狀況統計、發布機制。(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統計局、省國資委、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農業廳)
21、加強人才表彰獎勵工作。繼續開展 “湖北省青年科技獎”、“湖北十大傑出青年”等評選表彰工作。研究制定各類優秀人才表彰獎勵辦法,進一步規範人才表彰獎勵工作。組織開展首屆“湖北省傑出人才”的推薦、評選和表彰工作。(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科協、團省委等有關部門)
22、強化督促檢查促進工作落實。建立工作檢查督辦落實制度,抓好各項任務的分解落實。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總結各地各部門推進人才工作中的新探索、新做法、新經驗,運用典型指導工作。圍繞全省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十一五”人才規劃落實情況,組織成員單位開展專題調研,加強檢查督辦,推動工作落實。(省委組織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