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精神,充分運用大數據先進理念、技術和資源,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一、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當前,市場主體數量快速增長,市場活躍度不斷提升,全社會信息量爆炸式增長,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大數據對政府服務和監管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也帶來了新的機遇。充分運用大數據的先進理念、技術和資源,是提升區域競爭力的戰略選擇,也是提高政府服務和監管能力的必然要求,有利於政府充分獲取和運用信息,更加準確地了解市場主體需求,提高服務和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有利於順利推進簡政放權,實現放管結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有利於加強社會監督,發揮公眾對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有利於高效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社會數據資源和社會化的信息服務,降低行政監管成本。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既要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和信息流動帶來的安全問題,也要充分認識推進信息公開、整合信息資源、加強大數據運用對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高經濟社會運行效率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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