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生育保險待遇是由佛岡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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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對象
生育保險參保人
辦理條件
1、符合計畫生育政策;
2、生育前一個月及生育當月正常參保;
3、在生育時所在單位參保繳費累計滿12個月;
4、資料齊備。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證》
《社會保障卡》
《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
《計畫生育服務證》
《出生醫學證明》
《發票》
《費用總清單》
《診斷證明》
《出院小結》
辦理流程
受理-初審-複審-審批—辦結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諾期限:20工作日
辦理依據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粵府令第203號)
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清人社【2014】300號)
關於統一生育保險業務經辦問題的通知(清社保【201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