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知識產權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科學技術工作、專利工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有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知識產權局
  • 職責: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清遠市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能
(一)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省重大科技專項的地方配套政策,組織申報省重大科技專項。
(三)負責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擬訂科技促進企業籃轎局滲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廣東省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五)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地方配套政策,組織實施省產學研合作行動計畫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付淋槳試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和專業鎮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會務、文電、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管理照乃、安全保衛、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精神文乘槳照明建設和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和辦法;組織對科技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管理軟科學研究工作;擬訂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建議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並指促仔拘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科學技術普及科
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建設工作,推進科普能力建設;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對外宣傳報導工作,管理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信息網路;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和科技進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發展計畫科
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市本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科技計畫項目進行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對重大科技專項實施中的重要調整提出建議,參與全市重大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預評估和論證工作。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科技經費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和科研條件平台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技統計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監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財務工作。
(四)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科
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和社會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申報並實施各級各類農業科技計畫和社會事業科技計畫;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農村科技培訓、科技幫扶、科技興縣(區)和統籌城鄉科技發展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五)高新技術與合作交流科
組織擬甩陵狼訂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園區、基地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工業領域各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考評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園區、基地的建設,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科技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所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搭建產學研科技合作平台,促進產學研結合和創新體系建設。
(六)科技成果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推廣、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和廣元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具體辦法;編制並和洪員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依法處理各種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全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指導專利代理機構業務工作,參與以智慧財產權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教育培訓。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高新技術與合作交流科
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園區、基地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工業領域各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考評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園區、基地的建設,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科技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所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搭建產學研科技合作平台,促進產學研結合和創新體系建設。
(六)科技成果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推廣、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和廣元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具體辦法;編制並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依法處理各種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全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指導專利代理機構業務工作,參與以智慧財產權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教育培訓。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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