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草堂

《清溪草堂》是明代詩人何景明創作的一首五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清溪草堂
  • 作者:何景明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體裁: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草閣臨溪上,幽期孰與論。
白沙連曲岸,秋水到閒門。
檻外常垂釣,舟中數舉樽。
風情有如此,不異浣花村。

作者簡介

何景明,明河南信陽人,字仲默,號大復。八歲能作文,十五中舉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正德初,劉瑾用事,謝病歸。瑾敗,以薦除中書。時武宗多以佞幸為義子。景明疏言“義子不當蓄,宦官不當寵”。官至陝西提學副使,以病投劾歸,抵家而卒。與李夢陽齊名,主張“文必秦漢,詩必盛唐”。時人言天下詩文必稱“何李”。又與邊貢、徐禎卿並稱四傑,及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稱七才子,即所謂“前七子”。然何、李成名之後,論詩每相牴牾。申何者謂何詩俊逸,李詩粗豪,蓋風格實有區別。有《大復集》、《雍大記》、《四箴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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