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盟約

清水之盟一般指本詞條

清水盟約,是與吐蕃在清水會盟時所簽訂的條約。發生於建中四年(783年)。這是唐與吐蕃第六次會盟、第三次議定邊界。

在此次會盟中,唐王朝被迫割讓了鳳翔以西的廣大地區與吐蕃和好。但吐蕃對會盟並無誠意,盟約締結後沒多久就毀盟侵唐,繼而在平涼劫盟上捕殺唐廷盟官,唐朝盟使渾瑊逃脫,盟約作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水盟約
  • 發生時間:763年安史之亂後
  • 事件雙方:唐朝,吐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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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內容

背景

763年安史之亂後,吐蕃軍隊趁亂大舉進攻唐朝。因唐朝地方將領與唐中央產生矛盾而故意放吐蕃入侵,加上宦官程元振隱瞞軍情不報,使得唐中央視未能及時布置防禦,導致吐蕃占領長安15天。唐代宗匆忙逃往陝州。雖然郭子儀施疑兵計使得吐蕃退兵,但吐蕃占領了鳳翔以西的廣大地區。
779年,唐代宗病逝後,唐德宗主動派遣使者謀求與吐蕃和好,詔書中改“獻”為“進”,“賜”為“寄”,“領取”為“領之”。以表示兩國的對等地位。

經過

建中四年(783年),隴右節度使張鎰幕府齊映齊抗、鴻臚卿崔漢衡、計會使於頔樊澤、入蕃使判官常魯在清水縣與吐蕃大相尚結贊、大將論悉頰藏、論臧熱、論利陀、論力徐會盟,厘定兩國邊界:“唐地涇州右盡彈箏峽隴州右極清水,鳳州西盡同谷劍南盡西山、大度水。吐蕃守鎮蘭、渭、原、會,西臨洮,東成州,抵劍南西磨些諸蠻、大度水之西南。盡大河北自新泉軍抵大磧,南極賀蘭橐它嶺,其間為閒田。二國所棄戍地毋增兵,毋創城堡,毋耕邊田。”

後續

之後,爆發了涇原兵變,吐蕃表示可以幫助唐朝平叛,唐德宗答應讓出安西北庭,吐蕃後來僅出一偏師二萬,叛亂平定後,唐德宗想讓駐守西域李元忠郭昕回長安,被李泌勸止。之後吐蕃違背“會盟”約定,連年進犯唐境。786年,唐將李晟率唐軍兩敗吐蕃之後,吐蕃知道無法再依靠武力從唐朝這裡撈到更多的便宜,於是使詐,派使者通過大唐另一名將馬燧向唐朝廷乞和罷戰。馬遂並未看出吐蕃的詐計,向唐皇帝德宗請示許和。軟弱的德宗允諾和談。並把連敗吐蕃的主戰名將李晟罷免,削奪兵權。使詐的吐蕃一方,繼續向唐朝提出要求,指名要唐朝派另一名將渾瑊主持會盟。
這第七次次會盟就是就是平涼會盟,吐蕃利用軟弱的唐德宗急於和平的念頭,用和談做誘餌,誘使德宗除掉主戰的李晟;再在會盟的現場把主持儀式的渾瑊擒獲;對於會盟起重要促進作用的馬遂,因此也會背負罪名,被唐朝廷除掉,這樣一來,除去這三個名將,吐蕃進攻和唐朝就沒有阻礙了。但在會盟現場吐蕃伏兵四起的時候,作為吐蕃首要的擒拿對象渾瑊,在逃離現場險境之後被看破吐蕃詐謀的駱元光韓游瓌救回。

結果

當吐蕃在會盟現場使用“劫盟”手段失敗,將此事報告唐朝廷之後,唐德宗幻想和談求和平的路子被堵死,於是啟用主戰的李泌等人,唐朝為了收復失地與吐蕃恢復交戰狀態。

盟文內容

盟文曰:“今國家所守界:涇州(今甘肅經州)西至彈箏峽西口(今平涼縣西),隴州(今陝西隴縣)西至清水縣,鳳州(今陝西鳳縣)西至同谷縣(今甘肅成縣),暨劍南西山、大渡河東,為漢界。蕃國守鎮在蘭、渭、原、會,西至臨洮(今甘肅臨潭),又東至成州(今甘肅成縣西),抵劍南西界磨些諸蠻、大渡水西南,為蕃界。”“盟畢,結贊請鎰(大唐割地使張鎰)就壇之西南隅佛幄中焚香為誓,誓畢,復升壇飲酒。獻酬之禮,各用其物,以將厚意而歸 ”

歷史影響

這是唐和吐蕃之間多次邊界議定中重要的一次,它是在唐蕃雙方軍事上相持不下,唐朝在短期內無力收復失地時,不得已而採取的權宜之計。是唐和吐蕃對西域、甘隴爭奪的體現。
此後唐蕃恢復交戰並在西北西南地區進行拉鋸戰,直到唐宣宗大中年間唐朝收復大部分失地。
清水會盟後,雖然一時間唐對吐蕃處在一個不利的地位,但吐蕃反而由於過度的貪婪和擴張欲望,又造成平涼會盟無果,在持續擴張事,同時和唐、大食回鶻為敵。繼而使吐蕃由盛轉衰,使自身政權逐漸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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