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女裝禮服

。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后、皇后、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熏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熏貂,頂用紅寶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代女裝禮服
  • 兩類:分吉服和喪服
  • 五品:繡白鷳
  • 七品:繡雞
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六品繡鷺鷥;?;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七品繡彪;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為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只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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