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介紹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農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農業技術政策和產業發展政策;參與制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重大的經濟政策;參與研究制訂農業及有關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奔小康的規劃、措施,並參與組織實施。
2、負責對全縣糧、油、茶、果、蔬和畜禽生產的栽培、飼養技術的指導;負責良種(苗)、良畜(禽)的引進、培育、推廣及其病蟲害、疫病的工作,負責引進、推廣適用、新式的農機具。
3、負責編制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主管產業的結構布局調整、資源配置、產業間綜合平衡及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和糧油、畜牧、蔬菜、水果、茶等基地建設。
4、參與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引導生產;負責抗災救災的種子、柴油、化肥等農用物資的分配。
5、主管全縣動、植物檢疫(不包括森林植物內檢)、獸藥藥政藥檢、農藥登記、種子種苗(不含林木種苗)、食(藥)用菌菌種、種畜禽管理和飼料質量監督管理、獸醫衛生監理、農機監理、漁政管理、蔬菜基地建設保護、農業技術推廣等農業(漁業)行政執法工作。
6、負責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及農業技術成果的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幹部職工成人教育;指導農民職業教育和農業宣傳工作;負責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7、參與全縣農業資源規劃、小型農田基本建設、中低產田改造等工作。
8、組織指導對外農業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承擔農業援外項目。
9、負責產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管理農民專業協會、研究會。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畜牧局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畜牧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及監督管理;實施種畜禽管理;負責獸醫衛生監督;組織實施新技術、新品種、新獸藥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開展畜禽產品推廣;搞好畜牧業定點調查,反映新情況、新問題,總結、宣傳有關畜牧生產先進經驗;開展畜牧獸醫技術培訓、諮詢、指導和科技下鄉活動;負責全縣畜產品安全生產的具體實施;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漁政局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漁業行政執法工作;漁業行政執法檢查;漁業資源費徵收;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和漁業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辦理其他有關漁業監督管理事項;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機管理總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受委託開展農機安全監理,負責農機生產和安全作業管理,參與事故處理、違章處理,開展安全普法教育;開展農機安全技術檢驗、駕駛員考核、核發農機牌照、行駛證等;推廣先進適用農機技術,引進新機具,開展農機新技術、新知識的諮詢和普及套用;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教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農業科技教育的管理和服務;負責科技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及服務;負責省農廣校淳安分校的教學、管理和本局幹部職工的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各類科普、科技下鄉和農民素質培訓活動;參與農業科技人員的職稱評定、評聘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村能源辦
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和農村常規能源的技術推廣,參與農村常規能源、可再生資源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的擬定;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植保土肥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土肥和植保技術推廣計畫;負責全縣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預測預報,總結、宣傳土肥技術先進經驗,開展土壤肥力狀況調查,承接基地地壤、肥料化驗,反映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實施中低產田改造,完成上級下達的中低產田改造任務;開展值保土肥技術培訓、諮詢、指導和科技下鄉活動;對重大社會發展十年突發性病蟲害的發生,及時開展調查研究,提高經濟、有效、切實可行的控制技術,總結先進經驗;組織實施新技術、新肥料的引進、開發、試驗、示範和推廣項目,推廣套用土肥先進技術和農經信物值保技術;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作物技術推廣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農作物生產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農作物技術和產品推廣計畫;組織實施農作物新技術、新品種、新肥藥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項目,推廣套用優質高產技術;總結、宣傳農作物生產先進經驗,開展農情調查活動;開展農作物生產技術培訓、諮詢、指導和科技下鄉活動;負責全縣農作物安全生產的具體實施;負責基本農田和蔬菜基地保護的調查、規劃等日常工作;負責標準農田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果樹技術推廣站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水果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果樹技術和產品推廣計畫;組織實施果樹新技術、新品種、新肥藥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項目,推廣套用優質高產技術;總結、宣傳有關生產先進經驗,開展農情調查活動;開展 水果生產技術培訓、諮詢、指導和科技下鄉活動;負責全縣水果業安全生產的具體實施;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茶葉技術推廣站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茶葉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茶葉技術和產品推廣計畫;組織實施茶葉新技術、新品種、新肥藥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項目,推廣套用優質高產技術;總結、宣傳有關生產先進經驗,反映新情況、新問題;負責茶葉安全生產的具體實施;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各科室之間和局屬各單位的工作協調。
2、協助局領導做好黨務、紀檢、信訪、老幹部管理、安全生產、計畫生育、愛國衛生等工作。
3、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年度考核等工作。
5、負責處理檔案的收發、新聞報導、政務信息、年鑑及縣人大、縣政協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
6、負責農業情況匯報、《農業情況反映》采編及農業統計工作。
7、負責局機關房產調配管理以及後勤服務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
1、負責行政事業財務計畫、基建計畫、物資計畫的編制、審批、上報。
2、協助局領導做好農業專項資金的籌集、調度和爭取、檢查監督工作。
3、負責對項目的審核、篩選、上報、檢查和驗收工作。
4、負責對國有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5、負責局系統的行政、事業、經濟實體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做好局本級會計核算工作。
6、負責隊伍建設和會計核案工作,做好執照的年檢工作。
7、負責局系統的三項檢查和專控商品的審批,負責辦公用品的負責制、採購和管理工作。
8、協助做好計畫內各項支農物資的分配。
9、負責辦理局本級一切資金收付業務和在職及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補貼發放工作。
10、完成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產業信息科
1、參與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
2、指導全縣效益農業、精品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示範園區建設。
3、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
4、負責全縣名優特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安全農產品的申報認證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農業信息工作,指導全縣農業信息體系建設。
6、完成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制科
1、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宣傳和指導全縣農業行政法規的貫徹落實。
2、對局屬農業專業執法部門進行監督和協調,負責各類證書的調查、審核、報批和發放工作。
3、負責本局範圍內的農業行政複議、行政處罰案件的承辦工作。
4、參與基本農田保護等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5、負責本單位普法教育和法制培訓工作。
6、負責做好有關農業行政執法來訪人員的接待諮詢,來信案件的調查、回復、結案工作。
7、完成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營管理科
1、負責全縣農場(公司)的政策和發展規劃及管理工作,制定經濟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全縣農場的改革、生產經營、技改項目、統計進行管理和指導,幫助落實有關項目和經費;
3、協調和聯絡局屬農場及所屬企業單位與上級對口主管部門的關係,參與局屬農場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經營管理和財務決算、分配兌現工作;
4、負責全縣農場的財務、統計人員和農場場長(經理)業務培訓;
5、負責局屬農場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外事、外經、外貿工作。
6、完成上級組織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編制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負責農產品包裝、標識和轉基因農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優質農產品、名牌農產品評審和推薦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基地建設;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地址
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北路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