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7月15日公布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經濟特區畜禽屠宰與屠宰檢疫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97年07月15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1997年7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7月15日公布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7年7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7月15日公布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畜、禽屠宰與檢疫管理,防止畜、禽傳染病的傳播,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
《深圳市畜禽屠宰與檢疫檢驗管理條例》在2004.04.28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頒布。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畜禽屠宰與檢疫檢驗管理,防止畜禽傳染病的傳播,減少畜禽產品中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
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了主任會議提出的《關於提請審議廢止〈深圳經濟特區畜禽屠宰與屠宰檢疫管理條例〉的議案》,鑒於《深圳市畜禽屠宰與檢疫檢驗管理條例》已經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04年7月1...
《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經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18年1月1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1月19日 條例全文 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 (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
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由環境保護部門責令限期治理,並按《深圳經濟特區環境保護條例》予以處罰。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的,由衛生和...
關於進一步加強生豬等畜禽屠宰檢疫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1995〕38號)精神,加強畜禽屠宰管理,規範屠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檔案規定,我部制定了《家畜定點屠宰管理規定...
經營性動物飼養、蔬菜及水果種植推行規模化生產。具體辦法由市政府根據不同區域的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另行制定。第十條 農產品生產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其生產的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並在銷售時提供質量安全檢測合格證明,該證明應當同時標註產品的名稱、產地、生產單位和生產日期。第十一條 畜禽屠宰場的環境...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以下簡稱綜合執法),是指市、區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相對集中行使有關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對有關違法行為統一實施行政執法的行為。第三條 深圳經濟特區範圍內的綜合執法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市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以下簡稱市綜合執法部門)是綜合執法的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認真落實《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農質發〔2014〕14號),現就加強畜禽屠宰檢驗檢疫和畜禽產品進入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工作,提...
為了加強畜禽屠宰、防疫檢驗的管理,保證肉品質量,維護國家和消費者利益,保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標,現就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全國畜禽屠宰加工冷藏業的行業管理由國內貿易部為主會同農業部負責。二、關於畜禽屠宰防疫檢疫,仍按《家畜家禽防疫條例》規定嚴格執行。小型屠宰場...
畜禽肉分割技術規程 豬肉(GB/T 40466-2021) 牛胴體及鮮肉分割(GB/T 27643-2011) 羊肉分割技術規範(NY/T 1564-2007) 四、檢驗檢疫 生豬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GB/T 17996-1999) 生豬屠宰檢疫規範(NY/T 909-2004) 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範(NY 467-2001) 牛羊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
第四十二條 違反畜禽防疫行政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給社會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有權責令賠償,受害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損失賠償數額,應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各級農牧主管部門所屬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畜禽防疫檢疫機構和鄉(鎮)畜牧獸醫站,根據《條例》和本...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除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不實行定點屠宰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定點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定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
《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範》是為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而制定的規範,於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該規範包括總則、機構與人員、廠房與設施設備、宰前管理、屠宰過程管理、檢驗檢疫、產品出廠管理、追溯與召回、委託管理、質量監督與記錄管理以及附則,共十一章八十條。規範的實施...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2011修訂),2011年01月08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6),2016年02月06日發布。內容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
變質等問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銷售地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由於我國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機械化、半機械化和手工屠宰的畜禽定點屠宰廠(場)並存的現狀在一定時間內還將繼續存在。各級流通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堅持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規範肉品流通秩序,確保廣大人民吃上“放心肉”。
二、宰前檢疫 三、宰前檢疫結果的處理 四、屠宰同步檢疫 五、宰後檢疫結果的處理 第五章 禽類的屠宰檢疫 一、宰前管理 二、宰前檢疫 三、宰前檢疫結果的處理 四、屠宰同步檢疫 五、宰後檢疫結果的處理 第六章 畜禽產品的檢疫處理 一、檢疫合格產品的處理 二、檢疫不合格產品的處理 第七章 畜禽屠宰後各種...
為了加強牛羊屠宰管理,保證牛羊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珠海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共四十一條,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牛羊屠宰管理,保證牛羊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的基本...
《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旨在依法治牧,保證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立法進程 2023年2月, 《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工作啟動會在濟南召開。內容解讀 山東省是畜禽屠宰大省,據統計,2022年,全省畜禽屠宰生產企業819家,畜禽屠宰企業屠宰產量、營業收入等均位居全國...
(一)屠宰的畜禽應當有產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明、運載工具消毒證明,屠宰的豬、牛、羊應當有免疫標識;(二)畜禽屠宰前和屠宰後應當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檢疫,並對檢疫結果負責;(三)畜禽檢疫必須與屠宰同步進行,對胴體、頭、蹄、內臟進行統一編號,對照檢查;(四)經檢疫合格的畜禽產品,由動物...
第四條 畜禽屠宰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屠宰畜禽。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農村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畜禽;(二)城鎮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家禽。第五條 屠宰供清真食用的畜禽,除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山西省清真食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第六條 鼓勵、扶持畜禽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