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管理條例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意義,具體內容,

意義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於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深圳進入全新的居住證時代,和以往相比,新居住證強化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管理,適當提高了辦證門檻,而且新居住證明顯提高了“含金量”。
“聽說新條例實施後,沒有居住證買車不能辦理深圳牌照,也不能換駕駛證和年檢。”一些沒有辦理過居住證、辦了證但已經過期的市民,聞訊後紛紛想趕在6月1日前,及時到派出所戶政部門辦理了新居住證。

具體內容

據公開的數據統計顯示,深圳非深戶人口數量已達1500萬,占深圳總人口七成,而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對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持證人權益、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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