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指南

深圳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辦理由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指南
  • 適用城市:深圳市
事項內容,事項類別,法律依據,辦理條件,數量及方式,申請材料,受理機關,決定機關,

事項內容

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職工購買本市新建商品房(所購預售項目須在公積金中心備案。共有產權人僅限於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職工為申請人,配偶應當為共同申請人;職工父母若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應成為共同申請人。

事項類別

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辦理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不含當月)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所有貸款申請人須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另一方也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4.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5.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驗原件收2份複印件);
2.婚姻證明(原件及1份複印件);
3.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認購書。已經簽署正式買賣契約的,必須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驗原件收1份複印件);
4.購房首期款憑證(含開發商出具的首期款收據及銀行轉賬單據)(驗原件收1份複印件);
5.貸款申請人所有家庭成員30天內的房產查詢證明(原件);
6.還款賬戶(受託銀行借記卡或存摺,驗原件收1份複印件);
7.主申請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請人的,須提供能證明相互關係的戶口薄(驗原件收1份複印件)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原件);
8.產權人含未成年人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監護人公證書或能證明關係的戶口簿,同時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證明(原件及1份複印件);
9.買賣契約如有代理人簽署的,需提供公證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10.所購現房已辦理房產證的,須提供房產證(複印件);
11.其他需要的資料。
12.如職工申請組合貸款的,需按照本人選擇的受託銀行商業貸款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受理機關

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本審批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進行調整。

決定機關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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