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是深圳市龍華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龍華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地點: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梅龍大道2283號國鴻大廈A座1~2樓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 機構職責 |
辦公室(法制科) |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統計、機構編制、人事、財務、後勤保障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務、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紀檢監察、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青婦、離退休人員服務、對外接待聯絡及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局行政制度的組織制定及檢查落實。承辦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
審批協調科(政務公開科) | 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等相關工作,承擔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和相關規範的制定工作。按規定承擔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標準化建設及流程最佳化等工作。推動政務服務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協同辦理。統籌指導、協調、督促檢查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政府網站統籌規劃、開辦審核、內容監管和監督問責。承擔區政府入口網站欄目設計、內容組織、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推進政務服務模式改革,推進網上辦事、移動辦事。承擔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組織政務服務網、行政審批系統等建設管理。承擔區行政服務大廳和網上服務大廳的管理,組織指導各街道各部門開展政務服務工作,監督政務服務效能。承擔區政府“12345”公開電話系統及資料庫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承擔區政府“12345”公開電話接聽服務管理及來電事項的交辦、協調和督辦工作。受理和協調處理政務服務諮詢、投訴、建議。組織制定並實施政務服務熱線管理相關制度和標準規範。牽頭政務服務熱線整合工作,指導協調基層公開電話工作。 |
智慧城市規劃發展科 | 擬訂“智慧城市”“數字政府”、政務服務、電子政務、政務數據管理、信息安全有關政策措施,負責標準體系建設和相關標準規範的制定,推進“智慧城市”“數字政府”、政務服務和電子政務標準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頂層架構,負責標準規範制定、數據共享與互聯互通、整體方案的制定和協調推進,對各街道各部門“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等信息化建設項目,開展方案審核、組織專家諮詢論證評審和效能監督、考核工作。協助開展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審核和驗收監督工作。牽頭開展“智慧城市”“數字政府”、政務服務、電子政務、政務數據管理、信息安全考核工作。負責雲計算平台等基礎平台和基礎設施層的建設方案的制訂和協調建設,並監督信息安全管理。與市級部門、區各職能單位溝通聯繫、協調推進項目建設,推進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和數據開放。 |
智慧城市項目建設科 | 組織“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等項目建設。按照市和區的整體規劃、基礎支撐要求及各職能單位的業務需求,建設基礎網路與前端、物聯感知平台,開展平安城市、智慧政務、智慧生態、智慧交通、智慧市政、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服務、智慧社區(園區)等各行業“智慧城市”項目建設,開展項目測試、驗收管理、移交使用等工作。指導各街道各部門“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等信息化建設,並開展驗收監督。評估“智慧城市”項目建設套用效果。具體負責建設方案的制定和協調推進,組織擬訂信息安全制度和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務數據體系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政務數據的歸集、管理、分析和套用工作,協調解決政務數據管理和開發利用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實施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組織與國家、省、市政務信息資源的對接和管理。牽頭實施電子政務等信息安全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電子政務安全工作。承擔區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直屬機構
機構名稱 | 機構職責 |
電子政務服務中心 | 配合推進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以及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承擔區行政服務大廳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具體任務,開展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服務系統與區政府入口網站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的統籌、協調工作和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運用工作。負責組織對進駐區行政服務大廳單位派駐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和考評,負責區、街道、社區行政服務大廳綜合視窗人員的日常管理、業務培訓、績效考核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各街道、社區行政服務大廳及各部門專業分廳的政務服務工作,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配合開展全區政府政務公開工作。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區政府“12345”公開電話相關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
大數據管理中心 | 建設和管理區電子政務外網(含政務辦公網和政務服務網),實現區黨政機關網路和相關單位的互聯互通。整合業務需求,組織建設綜合性業務系統。建立數據對接和復用機制,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提供電子政務信息公開技術支撐。承擔政府投資建設的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基礎信息共享資料庫建設的規劃、協調工作,建立全區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承擔區電子政務信息網路與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實施大數據的標準體系、套用體系、考核體系和安全體系,統籌推動大數據的建設和套用。負責建立公共基礎庫、主題庫、地理信息平合以及數據共享和交換平台。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