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金融領域的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工業、商貿流通產業的布局及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工作。
(二)統籌協調產業轉型升級工作並監督實施,統計、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商貿經濟領域的運行態勢,組織開展重點產業、行業的課題研究。按分工負責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
(三)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畫、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內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依法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循環經濟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清潔生產,推進綠色製造。
(六)組織實施促進電力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電力行業運行情況,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協調落實電力管網規劃,組織協調電源、電網建設。
(七)協調推動經濟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網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推進經濟領域的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
(八)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政策措施,負責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
(九)統籌本區外貿進出口工作,制定實施對外貿易相關政策措施,依法開展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指導企業開拓境內外市場。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監督和管理,依法對授權範圍內外商投資項目進行審批和備案。
(十)負責統籌全區商貿流通行業發展,按許可權審核全區直銷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組織開展再生資源回收管理。
(十一)統籌協調全區金融業發展。搭建銀企交流平台,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工作。配合金融監管部門維護區域金融秩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和培育企業上市。
(十二)承擔區對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扶貧協作、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合作交流等工作,統籌指導、檢查督促扶持政策落實、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扶貧開發工作,負責情況收集整理等。
(十三)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落實區人才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工業、信息化、商務、金融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監督責任。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區對口辦)
負責綜合協調、聯絡工作,承擔局內文電、會務、機要、財務、固定資產、檔案、信息、保密、督辦、宣傳、政務公開、綜合文稿起草、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局內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工青婦、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內部審計、統戰等工作。統籌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議案、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區對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全局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統籌本系統人才工作。
產業發展科(產業資金辦)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最佳化產業布局,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組織開展產業運行分析監測和重點產業、行業的課題調研,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訂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和使用計畫,統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統籌工業企業的服務和管理。
工業信息科
推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引進、技術交流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經濟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網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推進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調推進通信管線、機樓(站點)、公共通信網路和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經濟領域的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組織實施有關重大產業項目儲備、立項,協調推進重大產業項目建設,並做好跟蹤服務。承擔相關產業用地資質審核,組織重大產業項目遴選,推動落實產業監管協定。推進產業載體建設,協調產業園區的合理布局、協調發展。推進產業用房準入管理。協調開展城市更新相關工作,推進老舊工業區改造工作。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推進綠色製造。配合組織轄區工業企業開展節能減工作,協助環保部門做好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實施促進電力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電力行業運行情況,依法實施能源電力行政管理,協調落實電力管網規劃,分析電力行業經濟運行狀況,組織協調電源、電網建設。依法承擔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對外經貿科
統籌本區外貿進出口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貿易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綜合分析外經貿運行態勢,對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對外經營者備案等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境內外市場。指導加工貿易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監督和管理,依法對授權範圍內外商投資項目進行審批、備案和管理。組織、協調實施“走出去”戰略。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和外商投資統計工作。依法協助管理對外投資等業務。統籌組織對外經貿交流活動。統籌、協調、指導本區招商引資工作。
現代服務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批零住餐等商貿流通行業發展。統籌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工作,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協調推動重點商貿項目運作。協助上級依法對商業特許經營行業進行監管。承擔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建立健全相關應急機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開展再生資源回收管理。監督指導商貿流通業、再生資源回收領域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促進區域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收集重點金融機構經營數據並開展區域金融業運行態勢的分析。引導金融重點樓宇、金融集聚區建設。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對轄區內金融機構實施監管,負責信息收集、報送等基礎性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金融風險防範、建立金融風險監測體系,維護區域金融秩序。指導和培育企業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