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鹽田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

深圳市鹽田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鹽田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
機構整合,主要職能,

機構整合

根據深圳市編委《關於<深圳市鹽田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深編[2011]25號),鹽田區組建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將衛生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的職責整合劃入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不再保留衛生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人口計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區衛生、人口計生管理工作規定和實施辦法。
2.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和人口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及人口自然增長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醫療保障、公共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4.組織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監督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5.負責中醫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中醫事業;推進中西醫結合工作。
6.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等職責;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護工作。
7.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衛生監督、計畫生育等服務網路;組織實施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監督管理。
8.組織實施對嚴重威脅人民健康的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職業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監測與預防控制。
9.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救護責任。制定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監督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組織對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救護工作。
10.承擔醫療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責任。監督實施衛生和計生服務準入標準和管理規範;建立醫療機構、計生服務機構的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計生服務技術風險防範,指導醫療事故爭議處理,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鑑定。
11.負責轄區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行政執法,受理行政爭議案件和民眾來信來訪,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
12. 負責擬定轄區各街道辦事處年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監督、考核工作。
13. 負責轄區獨生子女病殘兒家庭生育二孩的申報工作;執行國家有關避孕藥具管理規定,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套用推廣和藥具的管理、使用和發放工作。
14.負責轄區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綜合治理。
15.組織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科普知識宣傳教育;組織實施繼續醫學教育、醫學和計生科學研究、對外合作交流。
16.負責全區幹部保健工作;承擔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7.負責全區衛生和人口計生系統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教育,貫徹落實醫療衛生、計生服務人員職業標準,規範服務行為。
18.負責衛生、人口計生事業經費的計畫管理,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監督檢查全區醫療衛生、計生服務機構收費項目。
19. 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經費和社會撫養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20. 負責區屬醫療衛生、計生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及資格認定工作的監督管理。
21.負責區醫學會日常工作。
22.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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