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關於調整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相關事項的通告

是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布的,嚴格控制衛生,必須定期更換《衛生許可證》。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關於調整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相關事項的通告
醫療衛生
深衛人通26號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
2011-5-5

法規內容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80號)規定,我市自2011年5月1日起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現通告如下:
一、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從現行的兩年調整為四年,每兩年覆核一次。
二、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覆核,許可條件、申請材料、申請表格、許可程式、許可時限等,參照《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方法》中規定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換證要求。辦事指南可到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網站(/)線上辦事欄目查詢。
三、原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仍在有效期內的,無需進行更換,但請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延續申請。
特此通告。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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