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菜籃子基地認定、監測與考評管理辦法

《深圳市菜籃子基地認定、監測與考評管理辦法》是2020年10月30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菜籃子基地認定、監測與考評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30日
  深市監規〔2020〕7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深圳市菜籃子基地的認定、監測、綜合考評工作,推動市菜籃子基地建設,保障我市菜籃子產品市場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我局制定了《深圳市菜籃子基地認定、監測與考評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深圳市菜籃子基地認定、監測與考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規範深圳市菜籃子基地(以下簡稱市菜籃子基地)的認定、監測、綜合考評工作,推動市菜籃子基地建設,保障我市菜籃子產品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統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0〕1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市菜籃子基地是指由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企業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本辦法認定的,產品以供應本市市場為主,生產經營規模和質量安全等指標達到規定標準的菜籃子產品生產、加工配送、流通基地,包括蔬菜水果基地、畜禽蛋奶基地、水產基地、農產品加工配送基地和農產品流通基地五大類。
  第三條市菜籃子基地申報、認定、監測、綜合考評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市菜籃子基地的認定、監測、綜合考評等管理工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開展水產基地認定、監測、綜合考評等工作。
  各區(含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轄區內市菜籃子基地的管理工作。各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做好轄區內水產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菜籃子基地的認定、監測、綜合考評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執行自願申報、專家評審、現場核實、集體決策、社會公示的程式,建立動態管理機制。
  第六條市菜籃子基地企業享有以下權利:
  (一)可按本市有關規定享受資金補助獎勵政策;
  (二)可在基地產品包裝、標籤、廣告宣傳等使用“深圳市菜籃子基地”標誌、標識或字樣;
  (三)在基地適當位置懸掛市菜籃子基地標誌牌;
  (四)可優先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人員培訓和交流活動。
  第七條市菜籃子基地企業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自覺接受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綜合考評管理;主動向市市場監管局報告基地重大變更事項,當基地條件不再符合認定要求時及時申請退出;
  (二)基地產品優先保障本市市場供應,並服從本市的應急調控;
  (三)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照標準化、規模化、組織化的要求進行菜籃子產品生產、加工配送和流通,自覺維護市菜籃子基地的信譽和形象;
  (四)定期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季度報表和年度總結報告。
  第八條鼓勵本市企業到市外適宜地區以及扶貧協作地區舉辦具有一定規模的穩定優質的菜籃子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基地。
  第二章 認定條件
  第九條申報市菜籃子基地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基地企業資質:在本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證照齊備有效;
  (二)經營年限:申報企業運營兩年以上,所申報基地經營一年以上;
  (三)申報基地環境:生產基地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對產地環境條件的要求;
  (四)生產管理:申報基地執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建立可追溯的生產記錄檔案;
  (五)質量安全管理:建立產地準出制度;申報基地設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疫)室、配置必要的檢測人員和設施,或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常年對其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準出檢驗;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疫)信息檔案;
(六)產品回運:申報基地產品50%以上供應本市市場;
  與市外企業合作或聯合經營的申報基地,除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以外,其申報企業還應與對方簽訂包含參與基地生產管理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措施等內容的合作協定,並對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
  第十條申報市菜籃子基地除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外,基地規模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蔬菜水果基地:省外基地面積1000畝以上,省內市外基地面積500畝以上,本市基地面積200畝以上;
  (二)畜禽蛋奶基地:生豬養殖年出欄1萬頭以上,肉牛、肉羊養殖年出欄500頭以上,肉禽養殖年出欄10萬隻以上,蛋禽年產蛋200噸以上,奶牛存欄500頭以上;
  (三)水產基地:以池塘、網箱養殖為主的面積在1500畝以上,工廠化養殖水體1500立方米以上;
  (四)農產品加工配送基地:農產品年初加工配送量3000噸以上;
  (五)農產品流通基地:本市區域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年交易額在10億元以上,產地批發市場農產品年交易額5億元以上,連鎖經營、電子商務農產品年交易額1億元以上。
  第十一條申報截止日前一年內,申報基地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
  (一)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二)依據財政、海關、稅務、環保、安全生產等部門的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三)經查詢人民法院公告網,發現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式的。
  申報基地企業在申報截止日前三年內有本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的,也不予認定。
  第十二條鼓勵申報基地企業採取下列措施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和品牌影響力:
  (一)基地產品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綠色食品證書、有機產品認證證書、食用農產品合格證;
  (二)基地獲得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良好農業規範(GAP)、質量管理體系(ISO 9000)、環境管理體系(ISO 14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 22000)認證;
  (三)基地接入深圳市智慧市場監管平台;基地產品實現二維碼等信息化溯源;
  (四)基地產品通過供深食品標準體系評價並被評定為“圳品”;
  (五)實行品牌化戰略,基地產品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證書、國家名牌產品證書,或具有註冊商標。
  第三章 認定程式
  第十三條市菜籃子基地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本辦法並結合當年實際發布年度基地認定申報指南,明確具體辦理細則和受理時間。
  第十四條申報基地企業向市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菜籃子基地認定申請書;
  (二)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承諾書;
  (三)基地產權證明或租賃契約等場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
  (四)基地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操作規程、管理制度以及生產記錄檔案樣本;
  (五)生產基地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的產地環境檢驗報告;
  (六)畜禽蛋奶基地提供動物防疫合格證,水產基地提供水產養殖使用證;
  (七)與市外企業合作或聯合經營的基地,提交與對方簽訂的包含參與基地生產管理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措施等內容的合作協定;
  (八)提供基地及其產品獲得的各項認證證書或榮譽證書檔案等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申報材料按上述次序裝訂成冊上報,除前款第一、二項以外,所報材料提供複印件,原件備查。
第十五條認定採用統一受理、集中評審方式進行,實行量化評分制,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或委託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認定項目材料評審、現場核實工作。
  材料評審主要對申報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進行審查,採用專家審查、申報企業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材料評審得分60分以上(含本數,下同)的基地列入現場核實名單。現場核實主要對通過材料評審的基地實地開展組織管理、質量安全、環境條件、基礎設施、產品貯運等方面的核實工作。
  現場核實得分60分以上的基地列入認定推薦名單。
  第十六條受委託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且在禁止期限內的情況;
  (四)具有深圳市政府採購註冊供應商資格。
  第十七條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評審結果,在深圳信用網上查詢申報企業的信用記錄、人民法院網查詢破產清算情況,並自現場核實工作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議確定市菜籃子基地初選名單,在市市場監管局入口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市菜籃子基地名單,由市市場監管局向社會公布,並授予“深圳市菜籃子基地”稱號,頒發標誌牌。
  第十九條新認定的市菜籃子基地根據市有關資金管理規定可獲得資金獎勵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監測
  第二十條市菜籃子基地實行動態監測管理。
  第二十一條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本辦法制定年度基地監測工作實施方案,組織或委託第三方服務機構對市菜籃子基地開展監測。除當年度新認定的基地外,其他基地均納入年度監測對象名單。
  第二十二條第三方服務機構根據年度基地監測方案制定年度監測工作計畫,採取定期統計、情況調查、實地考察、隨機抽查等方式實行跟蹤管理,及時對市菜籃子基地生產、經營管理和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監測。監測內容及方式主要包括:
  日常監測:核實基地組織管理、質量安全、環境條件、基礎設施、產品貯運等方面是否持續符合認定條件的要求。對監測中發現不符合項的,基地應於一個月內完成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基礎設施損壞,可視情況適當延長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個月。
基地環境及產品抽檢: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基地生產環境和主營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樣品總數不少於2個。基地生產環境包括基地的水質、土壤等。主營產品為供深最多的前五種產品。檢驗結果不合格的,監測機構應及時告知被抽檢基地並督促其進行整改。基地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檢。
  技術服務:針對監測發現的問題,現場提出整改建議,督促基地落實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開展基地標準化生產、可追溯體系建設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工作。
  檔案管理:建立市菜籃子基地監測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基地名單、基地面積、位置、品種、產量、供應本市市場數量、質量抽檢等基本情況。
  第二十三條第三方服務機構每季度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基地監測情況。年度監測任務完成後,提交市菜籃子基地年度監測報告。
  第二十四條監測實行量化評分制,得分60分以上為合格。監測結果合格的,繼續保有市菜籃子基地資格。監測結果不合格的,撤銷市菜籃子基地資格,交回標誌牌,基地產品包裝、標籤、廣告宣傳等不得繼續使用“深圳市菜籃子基地”標誌、標識或字樣。
  第二十五條市市場監管局每年在入口網站上公布本年度監測結果。
  第五章 綜合考評
  第二十六條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本辦法制定年度綜合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組織或委託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綜合考評工作。除當年度新認定的基地外,其他基地均可參加年度綜合考評。
  第二十七條第三方服務機構根據年度綜合考評工作實施方案制定綜合考評工作計畫,重點考核基地規模、產品質量和回運量等指標。
  第二十八條綜合考評實行量化評分制,程式包括總結自評、專家評分、現場覆核及結果運用。
  第二十九條各基地生產經營主體以基地為評價對象,重點對基地質量安全管理、產品回運情況、品牌及體系建設等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填報總結自評報告及自評評分表,連同佐證材料上報市市場監管局。
  第三十條市市場監管局或受委託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匯總整理各基地上報的自評資料,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不少於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考評,對自評項和非自評項實行專家獨立量化評分,取平均值為專家評分。按照自評項自評分乘以20%、自評項專家評分乘以80%、監測折算分三項之和得出綜合得分。按照綜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排出蔬菜水果基地、畜禽蛋奶基地、水產基地、農產品加工配送基地、農產品流通基地五大類基地的分類排名。根據已認定的市菜籃子基地中五類基地的占比,確定綜合排名。
  第三十一條市市場監管局或受委託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組成現場覆核組開展現場覆核。對綜合得分達到6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基地進行現場覆核,原則上同一家企業有多個基地排名靠前的,只選取一個分類排名最高的基地。經現場覆核發現存在不符合要求或弄虛作假等嚴重問題的,不予排名,按照分類排名依次遞補。
第三十二條市市場監管局將綜合考評分類排名結果反饋給各基地生產經營單位。基地根據綜合考評的情況,總結推廣好的做法,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加強管理的措施。綜合考評排名靠前的市菜籃子基地根據市有關資金管理規定可獲得資金獎勵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市市場監管局組織相關業務部門和技術服務機構加強市菜籃子基地的動態監測管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市菜籃子基地監督管理水平,豐富市場供應、保障質量安全、維護價格穩定。
  第三十四條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市菜籃子基地管理需要組織開展飛行檢查、監督抽查、專項檢查、執法檢查。
  第三十五條建立季度報表和年度總結報告制度。基地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上一季度的生產經營數據(上市公司按其信息披露規定執行);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當年度的基地總結報告,包括基地基本情況、發展建設情況及下一年度發展計畫等。
  第三十六條市市場監管局建立市菜籃子基地檔案,內容包括基地認定、監測、綜合考評等環節形成的文檔資料。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市場監管局撤銷其市菜籃子基地資格,並向社會公布:
  (一)基地搬遷、改變經營類型或出現其他生產經營異常情況未向市市場監管局報告並主動停止使用“深圳市菜籃子基地”字樣的;
  (二)不接受或不配合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監測和監督檢查的;
  (三)不履行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義務的;
  (四)其他依法應予撤銷資格的情形。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市場監管局撤銷其市菜籃子基地資格,並向社會通報,基地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認定:
  (一)基地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達不到基地環境要求,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且未主動報告的;
  (二)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三)基地產品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中被檢出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其他化學物質的;或一年內累計3次抽檢樣品被檢出含有國家限制使用的藥物、添加劑的;
  (四)引發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以《廣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為標準)的;
  (五)在申報認定、監測和綜合考評過程中,採取虛報、瞞報、偽造、篡改基地信息等手段騙取通過的;
  (六)轉借、轉讓、偽造“深圳市菜籃子基地”標誌牌和標識的;
  (七)其他依法應予撤銷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認定的情形。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2020年1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