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與贛州市對口合作實施方案(2023—2027年)

《深圳市與贛州市對口合作實施方案(2023—2027年)》是2023年廣東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與贛州市對口合作實施方案(2023—2027年)
  • 頒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 
內容解讀
方案提出,到2027年,兩市合作機制更加健全、運轉更加高效,跨地區利益分享機制日趨完善,重點領域合作取得長足進展,營商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通過實施一批標誌性跨區域合作項目,多種形式共建一批特色產業合作平台,兩市合作取得實質性成果。
方案明確,深圳市和贛州市以七大方面為對口合作重點,包括:共同傳承弘揚紅色文化、合作共建產業發展平台、深化科技創新合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合力完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聯合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深化改革開放合作等。雙方要細化加強紅色文化交流、共同培育旅遊市場、共建全球稀土產業新高地、加強現代農業合作、深化國資國企合作、加強金融領域合作、開展經貿互動交流等23條舉措,推動贛州資源稟賦、區位優勢、“1+5+N”主導產業與深圳市網路與通信、半導體與積體電路、新材料、生物醫藥、大健康等“20+8”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發展有機銜接,不斷拓展對口合作的廣度和深度,實現合作雙方互利共贏。
根據方案,將建立深圳市與贛州市對口合作聯席會議制度,兩市主要領導為召集人,每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兩市對口合作牽頭部門為具體聯絡協調單位,負責對口合作統籌的聯絡協調和合作事項的推動落實。兩市共同爭取國家和省級層面在政策實施、規劃編制、項目安排、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等方面給予更大力度支持。圍繞對口合作重點園區和重大項目,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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