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編委辦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行政體制、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擬定本區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和全區行政管理體制以及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羅湖區編委辦
  • 工作職責1:審核區直黨政機關,人大
  • 工作職責2:審核區直機關的職能配置
  • 工作職責3:統一管理全區黨政機關
深圳市羅湖區編委辦工作職責:
2、審核區直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議事協調與臨時機構的辦事機構和街道辦事處的機構改革方案;協調區直機關各部門的職責分工以及區直機關各部門與街道辦事處的職權劃分;
3、審核區直機關的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街道辦事處機關機構設定與調整;
4、統一管理全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區級非常設機構的審核和管理; 5、研究、擬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6、研究、擬定區、街道辦事處機關人員編制分配方案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控制計畫及人員結構、編制標準,審定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的領導職數;
7、指導、協調街道辦事處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區直各部門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
8、負責全區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和指導協調工作;
9、承辦區委、區政府、區編委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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