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擬訂具體實施方法,經批准後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
  • 位於:深圳市羅湖區
  • 隸屬:深圳市教育局
  • 類別: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領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具體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深入推進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管理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導、協調和促進民辦教育發展。
(三)指導區屬學校(含幼稚園)和培訓機構規範辦學。指導、協調區屬學校(含幼稚園)設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組織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四)負責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制定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承擔區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職責。
(五)負責全區教師管理工作。組織落實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稱評聘制度。指導區屬公辦學校(含公辦幼稚園)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區屬公辦學校(含公辦幼稚園)行政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推動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擬訂教育領域人才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做好市、區重大人才工程的服務保障工作。
(六)指導區屬學校(含幼稚園)德育、法制教育、國防教育、科普、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配合國語推廣和文字規範工作。
(七)負責區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監督檢查和審計教育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教育收費管理工作。指導區屬學校(含幼稚園)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統籌區屬公辦學校(含公辦幼稚園)物料採購管理工作。
(八)承擔指導監督區屬學校(含幼稚園)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區屬學校(含幼稚園)和培訓機構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承擔區教育系統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和有關專項整治工作,配合校園周邊環境整治。
(九)規劃、指導和協調區教育系統的教學研究、課程改革、質量監測、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外籍教師的引進及日常管理。
(十)統籌、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研究擬訂全區教育督導制度和評估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對政府推進的教育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教育改革發展情況進行調研,並向區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一)按照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要求,在教育系統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教育實踐。組織落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營造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環境,配合建立長效常態的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機制。
(十二一)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和區級以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三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羅湖區教育局教育督導科(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羅湖區教育局教育二科
羅湖區教育局人事科
羅湖區教育局黨建工作科
羅湖區教育局辦公室
羅湖區教育局教育一科
羅湖區教育局財務基建科(教育物資統籌科)
校園安全綜合整治辦公室(教育服務審批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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