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氣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稱《條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編制。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複議及提起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個方面。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深圳市氣象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圳市氣象局辦公室作為深圳市氣象局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處室,在深圳市氣象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氣象部門信息公開工作。制定了《深圳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深圳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深圳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制度規範。在深圳市氣象局入口網站建立了政務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了中國氣象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深圳市氣象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機構職能、法律法規、規劃計畫、業務工作(含災害預警信息、突發氣象災害事件信息等)、資金信息(含重大項目執行情況、招標採購等)、統計數據、工作動態及通知公告等。
  2008年,深圳市氣象局通過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084條,其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186次條,天氣預報類信息3650條,重點提示信息共82條,工作動態信息120條,新增人事任免、機構職能、招標採購等信息14條。
  (二)公開形式
  1. 網際網路。 2008年以來,深圳市氣象局網站在首頁增設了“政務公開”專欄,包括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等子欄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專欄查閱和檢索深圳市氣象局主動公開信息內容,並下載依申請公開表格。
2. 新聞發布會。2008 年,共召開新聞發布會17 次,內容包括氣象部門的重點工作、項目成果、科技進展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和重要天氣氣候事件,及時向社會通報有關情況。
3.新聞媒體。發布新聞通稿31篇;電視電台媒體採訪78次;接受記者採訪66批,都市頻道預報員直播連線386次(其中增播70次)。
  4. 其它公開方式。利用“世界氣象日”等專題活動,向社會發放檔案、報紙及信息刊物,開展公交電視、電子顯示屏、廣播等氣象信息服務。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
  2008 年5月1日以來,深圳市氣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年,深圳市氣象局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8年,深圳市氣象局沒有因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被申請行政複議或被提起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08年,深圳市氣象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加強了組織領導,豐富公開內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現在: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主動公開工作的日常化、常態化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專欄欄目編排和內容設定有待進一步最佳化。
  2009年,深圳市氣象局將進一步加強培訓,提高認識。按照國家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實施指引的要求,進一步編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建設工作,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和質量,力爭在信息公開的時效性、規範化、制度化、程式化等方面取得新進展,為防災減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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