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81908 【發布文號】深府[2001]8號 【發布日期】2001-01-11 【生效日期】2001-01-1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深圳市屬企業國有產權變動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2001年1月11日深府〔2001〕8號)
檔案正文
(一)國有產權整體或部分轉讓;
(二)與企業國有產權相關的財產權的轉讓。
(一)資產經營公司轉讓所屬一級企業的產權以及直接參股的其他企業的產權,由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國資辦)審批。
(二)一級企業轉讓二級企業的產權以及直接參股的其他企業的產權,由資產經營公司審批。
(三)二級企業轉讓三級企業的產權由一級企業審批,報資產經營公司備案。
但上述第(二)、(三)項產權轉讓,申報轉讓產權的帳面淨資產值在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的,須經資產經營公司審核後,報市國資辦審批;上述第(三)項產權轉讓,申報轉讓產權的帳面淨資產值在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2000萬元(不含2000萬元)以下的,須經一級企業審核後,報資產經營公司審批。
(一)產權轉讓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當包括:被轉讓企業的概況、轉讓的理由、轉讓收入的處置等主要內容:
(二)被轉讓企業產權歸屬的證明檔案;
(三)被轉讓企業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
(四)被轉讓企業的財務審計報告、近期會計報告及物業和主要固定資產清冊;
(五)被轉讓企業股東會(股東大會)或其授權董事會同意產權轉讓的有關檔案。
(一)重大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所涉及的資產經營公司之間的國有產權劃轉,經市國資辦審核後,由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下稱市國資委)審批;
(二)資產經營公司系統內一級企業的國有產權劃轉由市國資辦審批;
(三)一級企業在本系統內劃轉企業產權報資產經營公司備案。
(一)產權劃轉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當包括:劃轉企業的概況、劃轉的理由、劃轉方案等主要內容;
(二)產權劃出方與產權劃入方的產權歸屬證明、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經法定會計師事務所審定的劃轉基準日的財務會計報告。
(一)國有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由市國資委審批。
(二)一級企業改制由市國資辦核准。
(三)二級企業改制由資產經營公司核准。
(四)三級企業改制由一級企業核准。
下列情形經市國資辦批准後,可免予資產評估:
(一)市屬國有全資企業之間的產權轉讓和產權劃轉;
(二)帳面淨資產值在100萬元以下的產權轉讓;
(三)比例小於企業整體產權5%(含5%),且帳面淨資產值在300萬元以下(含300萬元)的產權轉讓。
(一)由市國資辦和資產經營公司審批的產權轉讓和改制的企業,其資產評估報告報市國資辦備案。
(二)由一級企業審批的產權轉讓和改制的企業,其資產評估報告報資產經營公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