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浪花文化志願者協會

深圳市小浪花文化志願者協會

深圳市小浪花文化志願者協會是由深圳市從事公共文化志願服務的工作者自願發起成立的地方性、聯合性、公益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組織,接受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辦事處的指導。其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為人民服務,奉行平等、互助、奉獻、進步的準則。弘揚奉獻愛心、弘揚新風、幫助他人、完善自我的志願服務理念,建立一支具有綜合素質較高的文化志願隊伍,積極參與和服務轄區宣傳文化工作,彰顯志願者“名片”。為轄區經濟社會發展、文化繁榮發展助推一臂之力,努力促進社會穩定和社會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小浪花文化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Shenzhen  Xiaolanghua Culture Volunteers Association
  • 性質:非營利性社團
協會概況,協會章程,協會成員,

協會概況

小浪花文化志願者協會前身為大浪文化義工隊,創建於2010年8月,是以文化服務為主導的專項志願者服務隊伍,截止2014年9月,共有註冊志願者240人。他們以4座大浪勞務工圖書館、大浪《浪花》報等為平台,開展文化活動,會員中大部分都是各個領域愛好文化,喜歡文學的年輕人,更有好幾位是深圳作家協會會員,在深圳各項文學比賽中獲得過大獎。義工隊成立以來,共組織開展包括“真人圖書館”、“親子課堂”、派發《浪花》報到工廠等各類文化宣傳、服務活動500餘場,影響和輻射轄區數萬人。4年來曾獲大浪辦事處“學雷鋒活動優秀團隊”獎、大浪企業運動會“最佳組織”獎、大浪圖書館親子閱讀推廣團隊獎等。義工隊活動豐富多彩有新意,深圳電視台、《深圳特區報》、《南方都市報》、《寶安日報》等都曾對大浪文化義工隊作過專題報導。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小浪花文化志願者協會,英文名稱為:ShenzhenLonghuanewDistrictOfficeofDalangXiaolanghuaCultureVolunteersAssociation,英文縮寫“SZLHDLXLHCVA”。
第二條本團體的性質是由大浪街道從事公共文化志願服務的工作者自願發起成立的地方性、聯合性、公益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奉行平等、互助、奉獻、進步的準則;弘揚志願服務理念。
第四條本團體接受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辦事處作為業務主管單位、深圳市龍華新區社會建設局作為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團體的住所為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華寧路頤豐華工業區17棟101室。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公共文化服務宣傳、推廣,公益性展覽的布置、講解、導覽,公共圖書館圖書整理、讀者諮詢、閱讀輔導;
(二)公益性文化講座、藝術培訓與輔導,參與民眾性文化活動演出、服務;
(三)協助政府部門做好文化建設的承傳、弘揚、推廣以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四)參與國內文化志願者交流活動;
(五)其他公益性文化服務及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團體的會員為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文化志願服務方面有一定興趣和愛好,有愛心、有責任心、並且有一定的業餘時間,積極參加本團體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公布會員名單。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會長(或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300元;
副會長(或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50元;
理事(或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50元;
一般會員(或一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元。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制定會費標準;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變更名稱、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3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法定代表人由會長擔任。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事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七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經2014年11月30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協會成員

崔綿: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圖書館管理員,大浪論壇網站站長,大浪文化義工隊發起人。
祖克磊:深圳市戈埃爾科技公司廠長,大浪文化義工隊隊長。
袁敘田:深圳市響法品牌顧問有限公司高級文案策劃,《深圳詩人》、《深圳80後詩選》主編,深圳作協會員。
袁華韜:深圳市錦上嘉科技公司採購經理,深圳作協會員。
李建華:深圳勁嘉集團辦公室編輯,深圳作協會員。
義國鋒: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辦事處文化宣傳科專職工作,大浪《浪花》報編輯。曾擔任天津YMCA志願者協會主席、天津外國語志願者協會會長。
郭翠翠:自由職業,廣東青工作協會員。
饒成鋒:深圳市諾得鑫宇科技有限公司業務經理。
陳開蘭:中國平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客戶服務經理。
鄧臣炎:深圳市高普達集團工程部技術員。
梁海:深圳市豪恩聲學研發部經理。
周肆梅: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譚羅幼稚園老師。
龍金鑫:深圳市三銳智慧型技術有限公司採購經理。
張莉: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文體中心專職工作人員,大浪羊台山青工藝術團副團長。
梁新斐:深圳錦帛方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財務。
葉益東: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圖書館管理員。
李麗香:深圳市佳盈輝實業有限公司財務。
刁文清: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譚羅幼稚園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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