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寶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深圳市寶安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8日上午,深圳市寶安區機構改革新部門集中揭牌儀式舉行,並宣讀了機構改革涉改單位正職任職檔案,深圳市寶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工業、物流業、金融業、商貿業、口岸、外經貿合作、能源電力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的專項規劃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以及發展戰略和規劃。統籌推進重大產業招商引資項目的對接、落地、布局規劃等服務工作。
(三)負責產業載體的規劃與利用,協調產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推動舊工業區升級改造。
(四)負責統籌產業發展政策,擬訂本區綜合性產業發展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規劃培育推進重大產業項目。
(五)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物流業、金融業、商貿業、外經貿的運行情況,組織開展重大產業經濟課題調研。
(六)負責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推進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交流與合作和重大裝備國產化。
(七)負責會展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會展業政策,推進會展與工業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八)負責推進物流業的發展;指導、協調物流園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貫徹落實有關商品流通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動批發零售業等商貿行業的發展;依法承擔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重要物資的儲備和調度。
(十)指導和管理外貿進出口工作,制訂實施對外貿易相關政策措施,推動服務貿易、服務外包業發展。依法開展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十一)統籌協調全區金融業發展;搭建銀企交流平台,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工作;配合金融監管部門維護區域金融秩序。
(十二)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挖掘和培育中小微創新型高成長企業。
(十三)統籌區科技與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計畫和考核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利用外資、鼓勵外商投資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對授權範圍內外商投資項目進行審批和備案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十五)負責企業信息化、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協調指導信息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促進信息產業發展。
(十六)調節能源供應和使用;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指導能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能源節約工作,推進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十七)負責國內經濟協作、對口扶持工作。
(十八)推動總部經濟的發展。
(十九)根據法律法規督促指導有關產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指導協調相關產業的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一)負責加強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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