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試行辦法
- 目的:加快農民工入戶城鎮
- 依據:《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
- 依據編號:深府〔2005〕125號
- 作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 分類:政府通知
總則
入戶管理
入戶指標
入戶申請辦理
違紀違法處理
附錄
積分入戶指標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分值 | 實施說明 | 備註 |
個人素質 |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 | 高級專業技術資格;2.高級技師職業資格;3.博士研究生學歷;4.碩士研究生學歷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5.經我市認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 | 100分 | 學歷為全日制的,另加10分。2. 屬於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3. 執業資格指經全國統考取得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4. 由申請人提供學歷和技能水平證書原件,經驗證後得分。5.持有非我市評定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須經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確認;持有非我市頒發的高級技師及以下職業資格證書的,需參加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合格方可得分。6.本項指標最高積分不超過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7.本項指標與投資納稅指標不疊加計分。 | |
碩士研究生學歷;2.本科學歷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中高級職業資格 | 90分 | ||||
本科學歷;2.大專學歷,並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中高級職業資格;3.技師職業資格 | 80分 | ||||
1.高級職業資格; | 70分 | ||||
大專學歷;2.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 60 | ||||
中級職業資格2. 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 50 | ||||
高中(含中專)學歷;2.初級職業資格 | 30分 | ||||
技能競賽 | 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在廣東省、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舉辦或其他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 | 國家級一等獎40分;國家級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30分;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25分;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20分;市級三等獎15分 |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 | ||
發明創造 | 發明專利 | 每獲得1項積2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20/(人數+1)計算,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由本人提供國家專利證書,經驗證後得分。可累積,但最高不超過30分。 | ||
實用新型專利 | 每獲得1項積1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10/(人數+1)計算,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
外觀設計專利 | 每獲得1項積1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10/(人數+1)計算 ,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
表彰榮譽 | 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 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30分;獲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25分。 |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 | ||
納稅情況(3個年度內累計) | 個人所得稅 | 12萬元以上 | 100分 |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且須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2.該項與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指標不疊加計分。3.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 |
6萬元以上 | 60分 | ||||
3萬元以上 | 30分 | ||||
本市依法登記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納稅 | 150萬元以上 | 100分 | |||
80萬元以上 | 60分 | ||||
40萬元以上 | 30分 | ||||
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 | 30萬元以上 | 100分 | |||
15萬元以上 | 60分 | ||||
8萬元以上 | 30分 | ||||
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 | 15萬元以上 | 100分 | |||
8萬元以上 | 60分 | ||||
4萬元以上 | 30分 | ||||
參保情況 | 深圳市參保情況 | 繳納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 | 每滿1年積3分,總分最高不超過30分 | 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後得分。 | 參保情況總分最高不超過40分。 |
繳納深圳市其它社會保險險種年限 | 每險種每滿1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20分 | ||||
居住情況 | 在深居住條件 | 在深擁有合法產權住房 | 設有抵押權的20分;未設抵押權的30分 |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產權證書,經比對市房產登記部門相關信息後得分。 | 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
在深居住時間 | 持深圳市居住證年限 | 每滿1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證時間計算,持暫住證時間不計算。 | ||
年齡情況 | 實際年齡情況 | 18-35周歲 | 5 | 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上限不含本數,下限含本數。 | |
35-40周歲 | 1 | ||||
40-48周歲 | 每增長1歲減5分 | ||||
獎勵加分 | 社會服務(近五年內,深圳市範圍) | 參加獻血 | 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血液中心出具的獻血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 社會服務指標最高分值為15分,各三級指標累計超過15分的,按15分計。 |
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服務 | 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願者機構提供的相應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 |||
慈善捐贈,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 | 每千元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捐贈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 |||
申辦類型 | 單位申辦 | 10分 | 須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6個月以上。 | ||
減分指標 | 不良誠信記錄 | 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 | 每條扣20分 | 本人須提供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 |